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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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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婚姻家庭变革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改革婚姻家庭制度,在这一变革的过程中,出现了法律与习俗、两性关系、新旧婚姻观念之间的冲突,表明了社会变革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边区政府为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这一时期婚姻家庭变革的实践促进了边区的建设和持久抗战,并为新中国建立以后继续实行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相似文献   

2.
《抗日战争研究》2006,(2):140-140
2006年3月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黄正林《陕甘宁边区乡村的经济与社会》,29.2万字。这部论集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3篇论是关于陕甘宁边区经济立法的研究;第二部分9篇论是关于陕甘宁边区经济的研究;第三部分5篇论是关于陕甘宁边区社会的研究。其中涉及边区的经济问题包括经济立法、农村经济、财政税收、金融、手工业、森林、盐业;涉及边区的社会问题包括社会变迁、妇女问题、社会教育、社会风气以及体育事业等。  相似文献   

3.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鄂豫皖苏区的婚姻立法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伟大变革开端时期的重要立法之一,它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乃至新中国的婚姻立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中国社会存在着很浓厚的封建残余,特别表现在婚姻问题上面,强迫婚姻、父母代订婚姻、一夫多妻、童养媳、买卖婚姻、蓄婢、强迫守寡、虐待私生子、重男轻女等等,长期统治着男女婚姻关系。”因此,随着工农民主革命的发展和红色区域的开辟,特别是土地革命的深入,鄂豫皖苏区工农民主政权把铲除封建婚姻制度、解放劳动妇女、实行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作为自己刻不容缓的任务就  相似文献   

4.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在社会改造和进行经济建设活动中,出现诸如婚姻及妇女问题、烟毒问题、土匪问题、二流子问题等的干扰破坏.为彻底荡涤旧社会残余,顺利进行边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造,在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领导下,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得力措施,对边区存在的问题进行革新与治理,使边区真正成为"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真喜欢".  相似文献   

5.
1941年5月1日,由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提出、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在尊重中国主权与遵守政府法令的原则下,允许任何外国人到边区游历,参加抗日工作,或在边区进行实业文化与宗教的活动。其有因革命行动被外国政府压迫而来边区者,不问其宗主国人民或殖民地人民,边区政府当一律予以恳切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先后发行的货币有光华代价券、陕甘宁边区银行币和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商业流通券。平衡贸易、稳定金融、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边钞发行过程中最基本的方针。边区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开展汇兑、代理金库、管理外汇和金银、发放贷款和建立信用合作社等六个方面。边钞的发行在陕甘宁边区发挥了重要作用,解决了边区的财政困难,巩固了陕甘宁抗日根据地;扶持了边区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使边区建立起了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在政治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战争  相似文献   

7.
陕甘宁边区的离婚法令体现了对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追求,但由于落后的社会现实而在实施中遭遇了困境。对此,边区政府在立法、司法、宣传等方面采取了多种补救措施。在离婚问题上,边区还面临着革命需求与个人权利之间的价值冲突,并在实践中对前者有所偏向。考察边区的离婚法令及其实践,可为今日的法制建设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8.
胡永恒 《近代史研究》2012,(1):63-78,160,161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档案显示,边区各级法院于1942年至1943年上半年较为经常地在民事审判中援用六法全书,之后则停止了援用。所援用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民法。援用的原因,主要是边区自身立法不足,民事审判缺乏法律依据,加上这一时期中共实行统一战线政策,营造了较为宽松的政治氛围。同时,一批具有专业法学知识和较高文化素质的干部走上司法岗位,为边区援用六法全书提供了技术支持。边区对六法全书的援用有一定的原则,但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在实践中,对六法全书的援用存在与当地社会脱节的问题,并存在与中共的阶级立场相悖之处。整风运动过后,六法全书在边区实际上被废止。  相似文献   

9.
正1935年到1948年,陕甘宁边区是中国共产党中央所在地。边区政府在中共中央的指导下,就边区金融发展、经济建设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尝试与实践改革。边区的货币发行对于当时克服财政困难、建设边区经济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对于新中国的货币发行也有着借鉴作用。陕甘宁边区货币发行背景在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作为抗战的重要后方,不但扮演着中国革命的中心角色,又是  相似文献   

10.
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地位是审视女性社会权利的重要视角之一。在中国封建社会,受传统的封建伦理文化的影响,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处于被动和从属地位。本文考察了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政府建立后,为发动妇女参加边区建设,将妇女从传统的封建伦理束缚中解放出来,通过颁布和广泛实施新的婚姻政策,改变了晋察冀边区旧的婚姻制度下男女不平等、无婚姻自由、买卖婚姻盛行等封建陋习,使妇女的各种婚姻权益受到法律保障,大大提升了妇女在婚姻关系中的地位,并由此促进了妇女融入边区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步伐。  相似文献   

11.
《沧桑》1996,(3)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开赴山西抗日前线,在山西与邻省、区接壤部相继建立了晋绥、晋察冀、晋冀鲁豫三大战略革命根据地。根据地、解放区结合建立民主政权,实行减租减息,进行土地革命,先后颁布了施政纲领、婚姻条例,从思想上、组织上和政策上进行了婚姻家庭制度改革。如:1941年4月1日晋绥行政公署的前身、晋西北行政公署公布《晋西北婚姻暂行条例》,1941年7月7日晋察冀行政委员会公布《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1942年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布《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1943年2月4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公布了新的《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1948年5月9日,晋绥边区行政公署也颁布了《晋绥边区婚姻条例》。从这些婚姻法律的基本精神来看,其共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其基本的精神都是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12.
陕甘宁边区银行光华印刷厂,是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在延安创办的,以印制陕甘宁边区货币为主的工厂。光华厂从一九四○年十月兴办,至西北解放的九年时间里,为边区政府印制了各种货币,对发展边区生产、促进边区的经济建设,支援抗日前线和解放战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筹建  相似文献   

13.
有奖储蓄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已不再是陌生的事物,但鲜为人知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在陕甘宁边区曾举行过一次轰动全边区的有奖储蓄活动。 1940年,为了战胜面临的财政经济困难,陕甘宁边区人民在党中央和边区政府的领导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使边区渡过了财政困难,并为今后边区经济彻底的自给自足奠定了基础。当时的陕甘宁边区是西北的军事要地,又是日本侵略者主要的进攻地区。为了保卫西北、保卫边区,边区在军事建设、经济建设等方面都需有更大的发展。要发展就需要有相应的资金做基础,而经过了大生产运动的边区人民,生活水平大有提高,手中也有了一些闲散的资金。为了使边区人民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继续进行大生产运动  相似文献   

14.
谢觉哉在陕甘宁边区任政府秘书长、参议会副议长期间,对边区的政权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尤其是对边区"三三制"政权的建立呕心沥血,极大地阐释、发展和完善了"三三制"政权,使陕甘宁边区成为各抗日根据地建立"三三制"政权的模范。  相似文献   

15.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经济政策与经济立法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黄正林 《近代史研究》2001,2(1):168-208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推动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建设,边区政府颁布了农业、工业、商业、金融、财政、税收、交通等一系列经济法规,形成了比较完整,系统的经济法规体系。这些经济法规有着很强的时代特征,它是中国共产党和边区政府在抗战时期领导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经济的重要工具,因此,它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的经济政策和经济主张。抗战时期边区经济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它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各项经济政策的实施;规范了社会经济秩序,推动了边区经济发展;保护了各种经济成分的合法权益;并为新中国经济立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相似文献   

16.
论战国时期的婚姻制度及其目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汝军 《史学集刊》2001,4(1):82-88
战国是中国婚姻史发展的变革时期。这一时期,婚姻形态各层面特色鲜明:成熟的一夫一妻及多妻制、注重婚姻以时,婚礼成备的礼规、限制出妻、弃夫,提倡必婚的婚姻管理,使其婚姻制度系统化、法规化;各国四面出嫁,借以谋生存、图发展的政治婚姻主旨,广家庭、衍子孙、求内助的婚姻目的。使其婚姻动机极富现实性、功利性。战国婚姻制度及特点的形成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内在动力的;富国强兵作为战国七雄实现霸业的最重要手段.是战国婚姻特点形成的政治要求;一夫多妻制主要是以土地私有为基础的,战争造成的性别失衡为一夫多妻的实行提供了最为重要的条件,多妻制的经济功能使得有条件实行多妻的男子趋之若鹜。因此,战国时期,特别是中晚期的一夫多妻制不仅是成熟的.而且在某些范围内也是带有普遍性的一种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17.
范连生 《当代中国史研究》2012,(6):61-68,126,127
新中国成立初期,黔东南地区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改革各种封建婚姻陋习,逐步确立了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使婚姻自由观念得到逐步确立,妇女地位得到很大提高,并基本建立起结婚登记制度。《婚姻法》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妇女的解放,为黔东南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巨大变革奠定了基础。但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的婚姻习俗并非一纸法令就可以完全改变,社会风俗的变化也不可能完全靠行政的手段来解决。因此,《婚姻法》在黔东南地区的推行不是一帆风顺的,少数民族地区婚姻制度的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  相似文献   

18.
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及解放区政府相继颁布了具有现代性的新型婚姻条例,以推进传统婚姻制度改革,其中军婚作为一种非普通婚姻自有其特殊规定。军婚纠纷处理既要考量前线战士的军事积极性,又要关切军人配偶的生产、生活、生理需求;既要兼顾婚姻立法中所体现的"婚姻自由"原则,又要遵循"一切服务于战争"的总方针。如此则无可避免地陷入立法规范与司法实践的困局,而且这种情形直至新中国成立之前均无法彻底破解。不过,此时之军婚改革与实践对现代军婚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具有丰富的经验意义。  相似文献   

19.
《抗日战争研究》2006,(2):116-116
2006年3月人民出版社出版了黄正林《陕甘宁边区社会经济史(1937-1945年)》,54万字。该书分上编(一至七章)、下编(八至十六章)构建了陕甘宁边区史研究的新框架,突破了以往对陕甘宁边区史经济史三个时期的划分,以皖南事变为标志,前七章通过对边区环境与历史的追溯、抗战前期边区的经济政策与农业、边区工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业的初创等记述,归结其经济政策为“力争外援,休养民力”;后九章通过对皖变后边区的经济政策、抗战后期边区的农业、边区工业体系的建立、抗战后期边区的商业、金融业、税收、交通运输和邮政业等记述,总结其经济的总方针是“发展经济,保障供给”。  相似文献   

20.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以下简称边区)的工商税收是边区财政收入的重要部分。边区的工商税收为克服边区的财政经济困难,坚持和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贡献。研究总结抗日战争时期边区的工商税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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