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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的文化保护与传承上升到国家战略,为充分挖掘其历史文化资源、彰显历史文化形象、推动旅游利用与活态传承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协同旅游发展、经济发展促进文化传承与遗产保护。依照区域协同理论,应正确看待江苏段大运河遗产旅游发展之中的开发利用模式及问题,找到协同开发潜力与支持因素,立足模式特征、协同发展问题,重新规划利用模式,构建核心区发挥引导作用,并以运河为轴心多层次发展,辐射周边区域形成旅游圈,推动大运河江苏段遗产旅游多元协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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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典型的线性文化遗产,大运河遗产的保护应建立在对其性质、价值和特点进行充分研究和评估的基础上。安徽段大运河是隋唐大运河(通济渠)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工作必须先开展资源调查,弄清家底,然后进行科学研究,并从整体上编制保护规划,努力延续运河遗产的真实性和原真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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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石窟寺载体密集、价值重要、文物脆弱等特点,其保护与展示阐释一直都是文物保护领域的难点。中国石窟寺保护规划编制十几年的历程和经典案例反映出,一部完善的保护规划对石窟寺文物的价值认识、保护对象构成、保护区划划定、保护措施制订、管理利用计划都具有强有力的指导性作用;规划能够为石窟寺长期的保护利用提供系统的计划安排,帮助管理者建立适宜文物保护事业的管理体系,让保护工程、环境整治、展示利用项目有序、有目的、有效地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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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我国三十余年的水下考古工作,一批重要的海洋水下文物被调查发现、发掘保护,但相对于陆地不可移动文物,海洋水下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在文物保护规划指导下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模式尚未形成。本文根据我国海洋水下文物资源的特点,阐释其在历史文化、海洋发展、主权宣示等方面的核心价值;针对海洋水下文物资源保护工作状况,分析海洋水下文物法律体系、管理制度、空间管控等方面的问题;遵循问题导向,结合新时代文物保护和社会发展需求,提出制定适宜的海洋水下文物保护利用的思路、原则以及规划方法,并以甘泉岛遗址保护规划为例加以说明,为海洋水下文物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提供借鉴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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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中国大运河项目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这并非对遗产保护的“盖棺定论”,而是向大运河保护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从作为遗产的大运河层面来讲,也对其保护、传承和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文化公园是我国在重大文化遗产与文化资源保护利用领域的创新性实践。大运河山东段是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后“申遗”时代的大运河山东段,亟待按照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标准及要求,以更高层次的“国家性”保护、传承和利用,打造“鲁风运河”文化品牌,努力使其成为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山东典范”和“示范样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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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1,(4):1-8
2011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在作出“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的重要决策后,又作出了两项新的决定:一是在古城区选择12处、约34000平方米的古宅群,作为老宅子保护修缮首批试点工程;二是选择阊门段、相门段、平门段三个节点,着手进行古城墙修复保护工程。这在苏州古城保护和历史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的探索与实践中又描绘了重重的一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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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保护规划是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中关键性的技术文件,因此寻找它的法律地位至关重要。理想途径是建立对保护规划给予足够关注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规划管理领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律地位的实现对此也有帮助。在现有的情况下,设法将保护规划中关键性的部分深入到总体规划阶段;对保护规划自身进行调整使其适合作为法律文件;以及重点项目单独立法等,都是使保护规划获得法律地位可以采用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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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文物保护体系中,世界文化遗产地的法律地位、保护原则与理念、管理体系和机制等各方面均与一般的文物保护单位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世界文化遗产地文物保护管理规划(以下简称为"左江花山岩画保护管理规划"或"保护管理规划")是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基本框架下,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和基本策略,对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的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的规划。规划的意义在于奠定左江花山岩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地的法律基础,并达到理顺保护框架、融合世界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两种保护管理体系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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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单位依法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受《文物保护法》保护,在其范围内进行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均应依法报批许可。编制文物保护规划是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管理和利用,将依法管理落到实处的主要抓手。当前我国实行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统一管理,即多规合一,管理“一张图”。2020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统一全国用地用海分类,给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用地分类提供了顶层指导。然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用地,地下不可知因素较多,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很难确定,对于所在地生产、生活、建设的影响,不可预知性较大。本文拟在国土空间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下,结合文物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用地用海分类进行探讨,将文物保护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与国土空间分类相衔接,以助于保护规划的科学编制,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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