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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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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中有"环"一词,对此词的理解学者有不同意见。作者认为应理解为"还",即"重复"之意。  相似文献   

2.
张家山汉简所见规范继承关系的法律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包括许多规范继承关系的法律,涉及身份继承、财产继承、继承人的范围与顺序等民事课题,可补史载所缺。身份继承主要是爵位与户主权的继承,财产继承附属于身份继承,皆属法定继承。此外,尚有遗嘱继承作为法定继承的补充。继承人的范围主要依据血缘、婚姻、扶养及特殊关系确定,血缘关系为主。继承人顺序以嫡子居优先地位,继承大部份额,庶子、妻、父母、同产、祖父母也依次在序列中。  相似文献   

3.
张家山汉简所反映的二十等爵制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奏谳书》中保存许多二十等爵制的资料 ,大多为传世文献所未载 ,较详细地反映爵位之等序划分与权益、拜赐与削夺、继承与转移及其与减免刑罚的关系等。二十等爵可划分为侯、卿、大夫、士四大等级 ,五大夫以下属编户民。承秦制 ,在治安事务中以斩、捕罪人的多少拜赐爵 ,生捕为上 ,失职夺爵。详细规定爵位的继承关系 :包括继承的爵级、继承人的顺序、继承的时间。有爵者享有法律特权 :凡加害于高爵的刑事责任人须加刑 ,有爵者可按一定的条件减、免、赎刑罚 ,但犯不孝等有违伦理的罪行及执法犯法、官吏监守自盗等不得以爵减免  相似文献   

4.
《历史研究》2007,(5):49-65
《二年律令》中的土地制度,是普遍授田制度的延续,应以土地国有制标识其土地性质。"名田"性质具有不确定性,亦非制度,不宜用以表述其时土地制度的整体属性;中国私有地权从国有地权中衍生而出,普遍授田制的终结便是土地私有权制度的确立。通过普遍授田制对国有地权的层层分割,以及份地使用权和占有权的长期凝固化,最终完成于汉文帝废止普遍授田制之时。  相似文献   

5.
秦代农业发展与秦代统治者卓有成效的农业管理及重农政策分不开,秦统治者采取的农业保护措施主要是:设立徒隶买卖市场,确保农业劳动力有效供给;协调农业生产和徭役的关系,以农业生产为重;保证农民有足够的田间劳作时间;政府补给劳动者必要的粮食,维系和延续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将祭祀先农列入国家祭祀典礼,在观念上重视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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