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史記·匈奴列傳》冒頓"北服渾庾"。《漢書·匈奴傳》作冒頓"北服渾窳"。《漢書·地理志下》朔方郡有窳渾縣,師古注:"窳音庾。"王子今《論賈誼〈新書〉"備月氏、灌窳之變"》指出:"‘窳渾’如果與‘渾庾’、‘渾窳’有關,或許應當與雁門樓煩、上郡龜兹、朔方渠搜等類同,因外族内附者聚居得名。"中國古代邊郡縣以内附部族原名命名聚居地者俯拾皆是。但亦有以某地原部族名命名邊郡縣者,如西漢雁門郡樓煩縣本樓煩胡地。因此,窳渾如果與渾庾 相似文献
4.
5.
日藏平安時期寫本《後漢書》存《賈琮傳》部分文字以及《陸康傳》全文,存尾題"後漢書列傳第廿一"(參《古簡集影》第一輯,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影印,1924年,頁6—16)。該寫卷爲李賢注本,避諱謹嚴,凡遇"世"(五次)、 相似文献
6.
7.
8.
上博楚竹書所謂的《子道餓》篇當稱之爲《魯司寇寄言游於逡楚》。此篇記載的主要是子游之事,與孔子無涉。簡文所謂"魯司寇寄言游於逡楚",子游辭行"至宋、衛之間"遇險,當是子游爲孔子"廬墓三年"以後之事。這是傳世文獻從來沒有過的新記載。以此與《荀子·非十二子》篇互參,可知子游在孔門中的地位,遠勝於子夏、子張之輩。上承孔子,下啓思、孟的,不是顔、曾,而是子游。 相似文献
9.
10.
11.
雖然東漢一朝的郡、王國和屬國設置屢有變遷,其數目並非保持恒定;但無論是九十八的總數還是各州所分部郡國的數目,甚至包括"外十二州"的排列順序,《續漢書·百官志五》"刺史"條都與同書《郡國志》的記載相合無間。不妨認爲兩者有同樣的史料來源(或即順帝永和五年之版籍)。而根據《郡國志》的記載,可以將各州所轄郡、國與屬國的具體數目統計列如下表: 相似文献
12.
13.
14.
唐懿宗時期發生四星會聚於畢、昴的天象,分野爲趙、魏,懿宗令成德節度使王景崇披衮冕以厭勝之,《舊五代史·唐莊宗紀》認爲這是李存勗魏州即位之兆。僖宗時期,發生“木星入斗”的天象。《新唐書·天文志》將之繫於乾符六年(879),《北夢3)言》、《册府元龜》等則曰“乾符中”,並將之與王鐸問占、朱温天命建立起聯繫。根據計算,唐代後期確實發生了這兩個天象,但與史書記載時間並不吻合。實際發生過的天象,經過五代史官的改造,便成爲證明君主天命的有利徵兆。從這兩件史事中,可以一窺歷史記載的實相與變相、史官誤載的有意與無意之間的關係。 相似文献
15.
中國古人敬天而不曾尊崇一位絕對全能之神。在這樣的世界裏,歷史和史學具有特出的文化地位。通過歷史記載和敍述,史學說明並論證着關於天道、人世,以及文化和政治認同等各項基本理念,也驗證着君主統治的正當性。漢代獨尊儒術後,史學的功能有所變化,但仍注重記録和傳承,並越來越帶有守先待後的含義。歷史撰述的體制化帶來相應的約束,爲野史和傳說留下了發展的空間。不間斷的正史、相對隨意的野史,以及伸縮靈動的民間傳說,共同構成了今天的"歷史知識"。這一切都因19世紀西方對中國的入侵而改變,不僅史學的社會地位摇擺不定,學校和公衆所關注的歷史内容也有很大的改變,出現了一些帶有西方特色的中國歷史言說。 相似文献
16.
關於鮑照《石帆銘》的繫年,《鮑參軍集》錢振倫注曰:"《荆州記》:‘武陵舞陽縣有石帆山,若數百幅帆。’《宋書·臨川王道規傳》:‘臨海王子頊爲荆州,照爲前軍參軍,掌書記之任。’此銘當在荆州時作。"錢仲聯《鮑照年表》依此確定此銘作於大明七年(463)。丁福林《鮑照研究》則將此銘繫年定於元嘉十三年(436)至十六年之間,與錢仲聯所繫相差二十幾年。丁福林考查《宋書·州郡志》的記載,認爲石帆 相似文献
17.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0)
<正>魏晉以降,由於佛教、道教等文化力量向山嶽地區的開拓,使山嶽從原先較爲單純的山神祭祀之所,成爲彙聚寺院、道館及神仙遺跡、學館、祠廟等多元文化景觀的地理空間(1)。這種新形態的山嶽景觀,成爲理解漢唐之間歷史變動的重要線索。與山嶽景觀的變化相伴隨,有關山嶽地理、歷史的記述也在這一時期興起。僅據《水經注》、《齊民要術》、《藝文類聚》等書徵引,就有《廬山記》、《南嶽記》、《衡山記》、《嵩高山記》、《華山記》、《泰山記》、《羅浮山記》等十餘種山嶽記。這些山嶽記詳細記述山嶽的文化和自然景觀,成爲後世山嶽志編纂的濫觴(2)。此外,隨着山中寺院、道館 相似文献
18.
《史記·曹沫傳》記載了春秋時期魯人曹沫劫持齊桓公的事迹,但其間疑點重重,後人對於曹沫其人之身份、劫盟其事之真僞、會盟前之背景以及會盟後之結果多存爭議。本文從史源分析的角度入手,對《曹沫傳》的材料來源加以考查,並綜合其他方面的證據,對"曹沫劫盟"這一歷史事件的來龍去脈作出澄清。 相似文献
19.
20.
京氏易傳三卷漢京房撰,吴陸績注。……今惟《易傳》存。考《漢志》作十一篇,《文獻通考》作四卷,均與此本不同。……《通考》所謂四卷者,以晁、陳二家書目考之,蓋以《雜占條例》一卷合於《易傳》三卷,共爲四卷,亦不足疑。惟晁氏以《易傳》爲即《錯卦》,《雜占條例》爲即《逆刺占災異》,則未免臆斷無據耳。顧案:此"晁氏",清館臣以爲即撰《郡齋讀書志》之晁公武。考《郡齋讀書志》,此條見諸衢本。然據《玉海》卷五《漢京房易傳》,所謂"《易傳》爲即《錯卦》,《雜占條例》爲即《逆刺占災異》"之說,乃出自晁説之,見《景迂生集》卷一八《記京房易傳後》。故《玉海》卷五實作"晁説之曰",《文獻通考》卷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