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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邬文玲 《文物》2022,(12):66-73
<正>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木牍》中有几件文书涉及孙吴时期的疾疫与医疗,虽然残缺较甚,内容不完整,却是以往少见的资料,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本文拟以此为契机,对吴简各卷中的疾疗文书略作稽考,以就教于方家。一疾患病亡报告在以往公布的长沙走马楼吴简所见各类统计人口的名籍、名簿中,对疾病、伤残、死亡者多有明确标注。从这些统计资料看,当时疾患人口的比例较大,疾病的类型较多,病死率较高[1]。  相似文献   

2.
《文物》2015,(12)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的时代可以向前延伸到东汉灵、献之际,作者认为吴简的研究应置于汉魏交替的动荡背景下进行。本文选取6个名词即酒租、尺口、傍人、还民、限米、私学进行探讨,指出这些名词出现的时间、性质和内涵都只具有三国时代的历史特征,不能与其他时代进行比附。本文强调对长沙三国吴简进行研究,首先要考虑历史背景和时代特征,其次再考虑制度的渊源和流变。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把握吴简研究的脉搏,得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结论。  相似文献   

3.
<正>截止目前,长沙走马楼出土的吴简已经公布了三批竹简的释文,分别名为《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竹简[贰]》、《竹简[叁]》。①三批竹简中有大量户籍类简。释文公布后,陆续有学者就释文所反映的户籍和户的结构进行了讨论。本文拟对此做进一步的解析。  相似文献   

4.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自1996年10月17日被发现,到现在已经7年了。这7年时间虽然不长,但对这批吴简来说,却经历了新闻报道、内容披露、探讨开始、资料公布、研究深入等若干个阶段。而每个阶段都有一些热点,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作为20世纪之末、21世纪之初学术界的一件盛事,对其进行回顾,并对其发展方向进行展望,应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相似文献   

5.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中所见孙吴的屯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孙吴屯田制的史料,在现存有关文献中记载较少。《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的出版,不仅有印证某些文献记载的作用,而且能补充某些文献记载之不足。  相似文献   

6.
走马楼吴简发现至今的十二年里,历史、考古、文献、文物保护等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展开积极探讨,共完成各类文章、论著三百余篇(部)。但研究仍有诸多不足、仍有继续总结的必要。本文着重论述了吴简研究中关涉全局的若干问题,总结了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自己一些粗浅的想法。  相似文献   

7.
走马楼吴简中叛走者主要包括限佃客、吏及其家属,以及普通民户.政府对叛走者的赀产要予以籍没充公,而被捕获者,要充当依附于国家的屯田民,称为叛士或叛吏.叛士限米的缴纳分为两途.叛士简表明孙吴政权在征战背景下对人口控制的强化.  相似文献   

8.
《文物》2020,(8)
正1996年7月,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走马楼第22号井发掘出大量简牍,包括竹简、木简、木牍、封检、标识签牌等。时代属三国孙吴时期,从年号上看,包括孙权的黄武、黄龙、嘉禾等。内容涉及券书、司法文书、长沙郡所属人名民簿、名刺、官刺、财簿等。走马楼三国吴简提供了三国时期大量的历史信息,是研究孙吴的社会、经济、法律和政治制度的珍贵材料。本书为《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的第9卷,也是竹简部分的最后一  相似文献   

9.
说“夷民”——读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札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简中,有关身份制的材料不少,“夷民”即为其一。“夷民”一词,汉魏史籍虽然常见,但含义与吴简不尽相同。 汉魏史籍所见“夷民”,一般均指少数民族人民。而吴简所见“夷民”却应与兵有关,至少也应是官府控制的一种特殊依附人口。据《吴书·陆逊附子抗传》透露的信息:所谓“夷民”、“夷兵”,有可能是孙吴地方官府或私人控制的一种少数民族“民兵”。 正因为是少数民族“民兵”,所以既可以称为“夷民”,又可以称为“夷兵”。  相似文献   

10.
给事是秦汉以来官、民为官府工作的一种方式,即临时脱离本职、本机构到其他机构承担某种工作。西汉时基本不占编制,除非新机构官吏有空缺,并因此获得任命,否则继续保持原有的职位与身份。东汉时期部分开始拥有编制。给事者从事的多属各机构少吏所负责的事务性任务。承担给事者因工作不同而获得不同的称呼,东汉后则出现统称给吏。给事有时是制度性的安排,有时是编内人手不足所致,背后则是长期存在的官吏编制有限与事务膨胀间的矛盾。吴简所见孙吴初年临湘地区的给吏是这一传统做法的延续与发展。发展之处在于担任给吏者已开始向吏家父兄子弟集中,吏子弟带有一定的世袭性与身份性,吏子弟成年后,到离家赴官府给吏前,主要任务是耕种子弟限田,向官府交纳子弟限米。吏子弟充当给吏后与汉代一样也有成为正式员吏的可能。一旦吏子弟不足,则从本乡下户民中征发补充,并负责交纳子弟限米。吏子弟充当给吏不足时,也要从民户征发人员补充。  相似文献   

11.
析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中的“调”——兼谈户调制的起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两汉财政调度向魏晋户调的演变,应由两汉财政收入在实物形态上及各地区财政收支不平衡的状况溯源。汉代常税以钱、谷二色为主,政府实物形态的消费以谷、帛为大宗。其中的矛盾必须通过政府的财政调度来解决。正常财政调度下的调绢帛,与横调、横赋敛下的调绢帛,无论是对征调主体,还是对纳调主体来说,意义都是完全不同的。吴简所见的“调布”,仍属正常财政调度范畴,与户品也无关。“调皮”的情形有所不同。对于纳“调皮”吏民来说,既不是常税,也不是“苛捐杂税”。但官府用于市皮之钱,至少有一部分来自对诸乡吏民的加征,因而属于横调、横赋敛范畴。  相似文献   

12.
去年12月27日,国家文物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联合在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郑重宣布:长沙走马楼考古有重大发现,已出土三国孙吴纪年简牍数十万片……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去年七月,长沙市文物工作队配合城市基本建设,对市中心五一广场走马楼西侧的“平和堂大厦”建设区域内的古代遗址(约一万余平方米)进行发掘.  相似文献   

13.
高敏 《史学月刊》2006,(2):24-27
由于现存文献缺乏关于孙吴时期实行了秦汉以来长期实行的口钱、算赋制度的明确记载,以致史学界大都认为孙吴政权也同曹魏政权一样实行户调制,取代了秦汉以来的口钱、算赋制度。这种看法未必准确,《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所载确证,孙权统治时期的东吴仍在实行汉代以来的口钱、算赋制度。孙吴时期的口钱、算赋征收制度,也是口钱与算赋同时存在和按大小口分别征收,也是算赋为每个成年人每年的征收量为“一算”,这些都是同秦汉时期相同的。孙吴的“更赋”的征收也有与汉制相同的情况。孙吴时期的口钱、算赋制度有某些较汉制的不同之处,由以现金缴纳变成了以实物缴纳的变化,这说明口算赋制度之转变成户调制只是时间问题了。  相似文献   

14.
长沙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三文书新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996年10月,长沙走马楼出土大批简牍,轰动了国内外学术界。随着整理工作的开展,部分简牍得以先行发表,引起研究者极大的兴趣。有的研究者已经撰文,对其中三件三国孙吴木牍进行了考证,解决了一些问题。同时,我与宋少华、罗新二先生也联名写了一篇文章,对这三件木牍中的两件进行了解说。此外,我们还联名写过一篇文章,对木牍中涉及的个别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我们的文章,均属介绍性质,很多问题没有展开。现在,我拟对这三件木牍重新编排,并从程式、用语、性质以及定名等方面进行新的  相似文献   

15.
<正>作为简、纸交替时代数量最多的简牍群,具有重要价值的走马楼吴简却在近年遭到“冷遇”。不仅年度论文数量屈指可数,整体研究成果也不乐观。值此之际,徐畅《长沙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官文书整理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一书的出版,无疑给吴简研究注入了一剂“强心针”。概括而言,该书主要具有以下特色。第一,吴简文书学的基础研究。走马楼吴简出土25年来,陆续出版了吴简研究的学术专著10余部,发表论文数百篇,分别讨论吴简的簿籍、词汇、  相似文献   

16.
长沙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三文书考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1996年10月,湖南长沙市文物工作队在市中心五一广场东南侧的走马楼建筑工地的一座仓井中,发现了大量的竹木简牍。一年多来,已经陆续有若干相关的资料公布,本文拟对《长沙孙吴简牍考古大发现》(台北《历史月刊》1997年8月号)和《大音希声——浅谈对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的初步认识》(《中国书法》1998年1期)两文所刊三件文书作一粗浅的考证,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斧正。  相似文献   

17.
在长沙走马楼出土的竹简中,不仅出现了中央的太仓(大仓),而且有地方的郡仓和冠以县名的县仓,如临湘仓、刘阳仓、重安仓、吴昌仓、安成仓、醴陵仓、永新仓等,还有冠以具体地名的醴陵漉浦仓、东部烝口仓和员口仓以及目前性质比较模糊的三州仓、州中仓。三州仓、州中仓及各县仓均要向郡右仓曹汇报月旦簿;右仓曹还以曹的名义汇总制作某年的收入、支出、余现的总簿书,上报给上级机关。在黄龙三年(231年)二月至嘉禾三年(234年)十一月孙吴攻打武陵蛮的战争背景下,长沙郡仓、州中仓、刘阳仓、醴陵仓等仓的部分仓米因"被督军粮都尉(移右节度府)书"而被调配。  相似文献   

18.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的出土,特别是《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的出版,提出了许多问题。其中,有的问题已经解决,有的问题尚未达成共识。现在,随着整理工作的不断深入,新材料的不断发现,尚未达成共识的旧问题,就又可以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再作探讨了。本文结合新材料,对其中邸阁、许迪案、私学身份等几个旧问题,进行了再探讨。认为邸阁设在仓内,有二:一为三州邸阁,一为州中邸阁,都是郡级,主管者亦以邸阁为职衔;许迪案由於贪污余米数目不小,且有可能属於军粮,是一个刑事大案,性质严重,牵涉甚广,笪得深入研究;私学属於非国家正户,由逃亡户口产生,为“吏役”之一种,服私学之役者,皆有本主.依附性似较“诸吏”更甚。  相似文献   

19.
检核户籍和人口是我国古代一直实行的一项根本制度,但其检核程序如何,史载缺佚,此前的考古发掘亦未发现实物。走马楼简牍中两枚关于户籍检核制度的木牍和有关竹简的发现,填补了这一空白。从两牍所记内容来看,当时孙吴政权检核户籍要经过官吏被书、隐核户口、登记为簿、破莂保据等四道程序。  相似文献   

20.
20 0 1年 8月 1 6日至 1 9日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史学会、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沙市文化局、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承办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等十余个单位协办的“长沙三国吴简暨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在湖南长沙隆重召开。参加研讨会的学者有 1 70余人 ,分别来自中国大陆、港台及日本、韩国、美国、英国、比利时、加拿大、瑞士等国家和地区。在开幕式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李铁映委托院秘书长朱锦昌到会讲话 ,国家文物局局长张文彬发来贺信 ,长沙市市长谭仲池也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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