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一九八三年湖北省江陵县出土的吴王夫差矛,矛身有错金铭文两行,共八字。现将其铭文按原行款释写如下: 吴王夫差自乍(作)甬(用)a 我们要讨论的是“甬”下器名之字。此字见下文字表,为便于印刷起见,以小写拉丁字母a代表. “甬”下的a宇,有人释为从“金”从“乍”,谓即“(予昔)”字,也有人释为从“金”从“亡”,谓即“?”字.按a字所从的右旁,无论是释为“乍”还是释为“亡”,都  相似文献   

2.
唐贾公彦《仪礼疏》、清张惠言《读仪礼记》,都是研究《仪礼》的代表作,然其注解《仪礼》之经,多有可商榷。如对于“侧”字之解释,贾公彦谓《仪礼》中“侧”字有“特”、“旁”二义;张惠言谓《仪礼》中“侧”字.皆训为“特”。详检《仪礼》全书,“侧”字出现凡十七次,计有三义,一日特、独、无偶;一日旁、边;一日昃也,即日偏西时。非皆“特”训也。  相似文献   

3.
对《左传》隐公八年所追溯周代的“因生以赐姓,制度,一般都用传统的“因所生”、“因所由生”理解“因生”,于是就有之以其人所生地的地名、其母吞食的物名、其母所践的神迹为不同实例的解说。对于“赐姓”,则认为其为新王朝建立时,对旧有族姓或新封的诸侯、卿大夫的故姓于以再次赐的制度。杨希枚先生通过对古代姓氏制度的系统研究,在分析各家解说与史实异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全新的观点。我接受杨先生对姓、氏的训义和对姓族、氏族所做的新解释,同意他关于“命姓、受氏与祚土是先秦政治封建制的三要素”的看法。但对杨先生用“因功臣生时而封建之,而不死后追封”来解释“因生以赐姓”,以及对所赐之姓的地位的估计,有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4.
本文选择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六则,辨正其误。其一、杨注桓公五年传“启蛰而郊”之礼,误将周代“大报本反始”的冬至郊天与孟春祈谷的“启蛰而郊”混为一谈。其二、杨注僖公二十八年传“亡大筛之左旃”,即亡“中军前驱兵车的左旃”,误为“前军之左旃”。其三、杨注僖公二十九年传“公会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一段话否定周代存在诸侯五等爵,未能吸收八十年代王世民先生谓西周青铜器铭文中诸侯存在“公、侯、伯子男”三等的新研究成果,是一缺失。其四、杨注僖公三十年传“越国以鄙远”一句,引用《殷契粹编》八·一号卜辞,将“大方”这一独立方国误为殷自称;又将“亶”字误为“鄙”。其五、杨注文公二年传“跻僖公,逆祀也”,谓“不惟享祀之位次变,昭穆亦变”,此是误信韦昭、贾公彦之说。当以杜注、孔疏“礼,父子异昭穆,兄弟同昭穆”为准。父子异昭穆,是父子有别,兄弟同昭穆,是兄弟有伦。其六、杨注文公五年传“王使荣叔归舍、且賵”之“荣叔”的“叔”字误为“荣氏世称”。其实,此“叔”字为伯、仲、叔、季行次之称。  相似文献   

5.
谈西郑地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竹书纪年》记:“穆王以下都于西郑”.[笺]曰:“颜师古谓穆王下无都西郑之事.殊不知西郑、南郑一也.自镐京视之,则郑在南.自新郑视之,则郑在西.”这一解释是把南郑当西郑,可知自唐以来对西郑地望已不清楚了.《竹书纪年》又记:“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笺]谓:“按石氏曰‘日再出为渗光,其国有兵.’《开元占经》曰‘郑当是京兆郑县,今西安府华州也,在府城东二百里有古郑城在城北.’《一统志》‘周时郑桓公始封此,其地亦名咸林,或作棫林,字近而(讠为)也.’”在这里据石氏之说,以“日再出”为“天再旦”.此说研究者多从之.而《开元占经》和《一统志》把周懿王时的西郑说  相似文献   

6.
例 百 十 一 召拜黯为淮阳太守黯曰臣常有狗马之心今病力不能任郡事(《汉书卷五十汲黯传》) 杨先生不同意师古于“力”字断句,同意周寿昌、王先谦“力”字属下句读。 振铎按:班固已改《史记》“臣常有狗马病力不能任郡事”为“臣常有狗马之心今病力不能任郡事”,故不能从《史记》之文解《汉书》之语。师古释:“力,甚也。”读成:“今病力”(新《辞源》力七甚,便作“今病力,不能任郡事。”)说出了病的严重程度,较“今病,力不能任郡事”为长,因为如以“力”属下读,实为辞费。 例 百 十 七 商不尽忠纳善以辅至德知圣主崇孝远别不亲后庭之事皆受命皇太后(《汉书卷八十二王商传》) 杨先生不同意师古断“远别不亲”为句,同意刘敞断“不亲后庭之事”为句,却未提出理由。  相似文献   

7.
本利用《敦煌悬泉汉简》与《睡虎地秦墓竹简》相关简进行对比,对整理小组将《睡虎地秦墓竹简》“荔”字视为通假提出疑问,并利用同期传世献和出土献中的用例证明《睡虎地秦墓竹简》“荔”字按原词义解释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8.
王国维一失     
王国维在《新莽嘉量跋》中指出《九章算术》商功章圆囷求周问关于王莽铜斛一段“上虽无淳风按三字,然实李注”,又指出“云后有赞文,与今律历志同者,谓此量后铭与淳风所撰《隋书·律历志》中莽权铭云同也”,非常正确.然而他接着说:“云今祖疏王莽铜斛文字尺寸分数者,祖盖谓祖冲之.《隋志》载祖冲之以密率考此量,其证也.聚珍板本政‘祖’为‘粗’,失之”,则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9.
《左传》中“启”字多次出现,学者一般以“开启”等义来解释,但在一些句子里释为“开启”则扦格不通。杨树达先生曾指出,金文中的“启”字可训为“助”。本文对《左传》中68例“启”字的用法加以全面考查,认为其中9例若训为“助佑”.则文义畅达,较旧释为胜,也证明杨先生的观点可从。  相似文献   

10.
1986年3月,湖北省京山县新市镇村民在开挖果林业基地时,发现明代高(?)墓葬,在墓的封土中出土一合墓志。我们得此消息后,便将墓志收集入馆。该墓志保存完好,志石、志盖尺寸基本一致,长69、宽62、厚10厘米。志盖上篆刻3行13字,为“明兵部武库司主事高君墓志铭”(图一)。志文为楷书,41行,满行50字,共1864字。录文如下(图二)。明兵部武库司主事高君墓志铭」赐进士中宪大夫景府长史、司右长史伯兄高岱撰文」赐进士奉议大夫山东提刑按察司佥事同邑李淑书丹」赐进士中宪大夫,陕  相似文献   

11.
中华书局标点本《后汉书·孝和帝纪》李贤注引《谢承书》有如下一段文字:唐羌字伯游,辟公府,补临武长.县接交州,旧献龙眼、荔支及生鲜,献之,驿马昼夜传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顿仆死亡不绝.照点校者的理解,所献之物为“龙眼、荔支及生鲜”.按《后汉书》正文说:“旧南海献龙眼、荔支,十里一置,五里一候,奔腾阻险,死者继路.”只讲献龙眼和荔支,并不及其它.那么,这里的“生鲜”究竟指什么呢?如果“生鲜”是指时鲜水果总称的话,既已讲“旧献龙眼、荔支及生鲜“,又紧接“献之”两字,与上文、“献”字重复,再讲“驿马昼夜传送之”,行文冗沓.如果删去“献之”两字,于意无妨,文字岂不是显得更为清通吗?仔细推敲,觉得标点有误.  相似文献   

12.
《文博》1992年4期所载《唐独孤公夫人清河张氏墓清理简报》(一下简称《简报》),其清河张氏墓志铭有较重要的学术价值,特就墓志铭有关问题考释如下。《简报》谓:“据独孤公夫人墓志,其父蔺□(按:“蔺□”乃“兰”之讹)……夫张祎之位至左骁卫将军兼羽林将军陇西独孤府君。府君本为李姓,隋以后赐张姓。”这里有几处错误。其一,“夫张祎之”,应是“夫独孤祎之”。其二,“陇西独孤府君”并非官职名,“陇西”为郡望,“独孤府君”,即独孤祎之。其三,“隋以后赐张姓”,墓志原作:“隋以后族赐姓”,显然,“后”指的是隋文帝的皇后独孤氏。墓志是说,孤独祎之的先辈,本是陇西的李氏,到隋文帝时,隋与孤独皇后的族姓被赐为独孤姓,而非赐为张姓。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载有《唐对回纥“赐币十二车”证误》一文,称《新唐书·回鹘传》下“敬宗即位六(应为“之”)年,可汗死,其弟曷萨特勒立,遣使者册为爱登里汨没蜜施合毗伽昭礼可汗,赐币十二车”一段记载,“显然是唐对回纥赐给缯帛等实物十二车之误”。理由主要有两条:一是《旧唐书·回纥传》在叙及同一件事时明谓所赐为“国信十二车”,而“国信”即“国信物”,“二者都是隋唐时期‘缯帛’等实物在少数民族中的通称”;二是“唐中后期……国家所掌握的货币并不宽裕,所以,唐并没有如此雄厚的财力对回纥‘赐币十二车’”。谓唐廷赐给…  相似文献   

14.
杨仁恺先生的《关于史可法书札的考释及其他》一文,收录于其《沐雨楼书画论稿》一书中。承杨先生厚意,该书出版后即特赠一册,拜读后颇有所获,然独于该文一直心有所不安,于今提出个人见解,与杨先生商榷,不恭之处尚请友人见谅。史可法书札,现藏于辽宁省博物馆,为行文方便,仍按杨先生释文录出:“前为按疏旨,先见抚疏□未明,莫解其故,不免惶惶,□且度外置之。骈戳五人之日,□以得城市帖然也:太翁庐墓读礼,一切泡影,固当以道心破却。京师有所闻否?亦乞示知一二,近来  相似文献   

15.
1986年3月,湖北省京山县新市镇农民在开挖果林基地时,发现明代高?墓,在墓的封土中出土一合墓志。我们得此消息后,便将墓志收集入馆。该墓志保存完好,志石、志盖尺寸基本一致,长69、宽62、厚10厘米(图一)。志盖系篆书三行直题,文为“明兵部武库司主事高君墓志铭”。志文为楷书,41行,满行50字,共1864宇。录文如下: 明兵部武库司主事高君墓志铭。赐进士中宪大夫、景府长史司右长史伯兄高岱撰文。赐进士奉议大夫、山东提刑按察司佥事同邑李淑书丹。赐进士中宪大夫,陕西提刑按察司副使同邑孙鸣世篆。嗟乎!余安忍志余弟墓哉?弟少余十有八岁。拟弟志余墓也,弟今则先余逝已,余安  相似文献   

16.
林奎良 《神州》2012,(9):56-56
本文从“室”、“堂”二字古文字形体和意义的演变,试图窥探古人的居住习惯、生活方式对汉字的影响。《礼记·礼运》“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楷巢。……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孔颖达疏“冬则居营窟者,营累其土而为窟,地高则穴于地,地下则窟于地上,谓于地上累土而为窟;夏则居槽巢者,谓槽聚其薪以为巢”。  相似文献   

17.
扬之水 《收藏家》2006,(5):47-50
一、谒与刺谒和刺的基本功能都是进谒通名,不过谒之称多见于西汉载籍,东汉文献则谒、刺并见。关于谒,刘熙《释名·释书契》解释说:“谒,诣也,诣告也。书其姓名于上以告所至诣者也”。清王先谦《释名疏证补》云:“王启原曰:《后汉书·孔融传》:河南尹何进当迁为大将军,杨赐遣融奉谒贺进,不时通,融即夺谒还府。又《文苑传》言羊陟大从车骑奉谒造壹。谒即今造往之名刺。羊陟列卿,于计吏亦奉谒,则上下通用。如孔融为杨赐奉谒,则似今之差帖者也。”羊陟事中的“奉谒造壹”,李贤注云:“奉谒,通名也。”壹即赵壹,其时他被郡里举为计吏到京师上计。…  相似文献   

18.
本文试以谐声偏旁为线索,对以拱举、围抱、屈曲义为核心义的同源词进行系联。 [廾(共、拱)恭 供 栱 珙 衖(巷)(共手)(共车)] 廾,共字初文,古字形象拱手之形。《说文》:“廾,竦手也。,杨雄说廾从两手。”段王裁注:“此字谓竦其两手以有所奉也。”徐灏笺:“廾、共,古今字;共、拱,亦古今字。”共,拱手。《论语·为政》:“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郑玄注:“共,拱手也。”《仪礼·乡饮酒礼》:“坐奠觯,退,共。”郑玄笺:“共,拱手。”共从拱手义引申出共同义,“共”字遂成为此义专有,拱手义另造分别字“拱”字表示。《说文》:“拱,敛手也。从手,共声。”徐锴系传:“两手大指头相柱。”《广韵》:“拱,抱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尔墓之木拱矣。”杜预注:“合手曰拱。”《尚书·大传》:“桑谷七日大拱。”注:“两手扼之曰拱。”  相似文献   

19.
殷契“王作三师”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凡论及商代军制者,无不援引武文时代的这样一条卜辞: 1.丁酉贞,王作三?,右、中、左?(粹597) 一般解释这之中的“作”字为建立,“三自”为“三师”,谓此卜辞表明商王朝建立了三师常备军,并谓“师”为商代军队的编制单位,三师约同于后世的三军,每师一万人,云云。这样的解释是否正确,我一直很怀疑。为了揭示商代军队的性质,并进而判明整个商代社会的  相似文献   

20.
致仕又叫“致事”、“告老”“休致”等。即把官职退还给国君之意。早在商朝便出现致仕的萌芽。“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春秋·公羊传·宣公元年》载:“退而致仕。”何休注曰:“致仕,还禄位于君。”另据《礼记·曲礼》记载:“大夫七十而致事。”郑玄注云:“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可见,这一制度中经西周,到了春秋时期遂成为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后被历朝所沿袭并有所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