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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张胜全 《沧桑》2008,(4):86-87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必然侵害的合法权益。犯罪直接客体具有法定性、必然性、直接性和具体性特征。主要客体与次要客体的划分,主要取决于立法者的价值取向,应根据某一犯罪所属类罪的同类客体的内容来确定。犯罪客体对于犯罪的分类、结果加重犯的构成以及犯罪未遂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解楠楠 《神州》2013,(11):181
共同犯罪与犯罪中止是犯罪构成结构和犯罪过程中的特殊形态,二者并存时就产生了所谓的共同犯罪的中止问题。我国目前的犯罪中止理论是就单人犯罪而言的,实践中关于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往往引发颇多争议。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众多学说,从不同角度阐释了共犯中止问题。又从共同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组织犯四个方面具体的阐释了共犯中止问题在司法实践当中的具体应用。进而提出一些粗浅建议,望推动共犯中止问题的不断深入。  相似文献   

3.
赵冉冉 《神州》2011,(12):205-206
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诸多的争议,对法条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在定罪量刑上的巨大差异。本文从转化型抢劫罪的适用条件与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形态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进一步论证了转化型抢劫罪适用的前提条件、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与转化型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犯罪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4.
赵冉冉 《神州》2011,(29):205-206
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诸多的争议,对法条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在定罪量刑上的巨大差异。本文从转化型抢劫罪的适用条件与转化型抢劫罪的犯罪形态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进一步论证了转化型抢劫罪适用的前提条件、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与转化型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犯罪形态问题。  相似文献   

5.
犯罪故意,是犯罪的主观方面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本文将列举大陆刑法与港、澳、台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故意”的相关规定做对比研究,找出相同点和不同点,希望为相关法律的改进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冀彩阳 《区域治理》2022,(4):113-116
工业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催生了风险社会.风险社会下单位犯罪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样态,其中危害结果破坏力的巨大化、单位行为的实施主体多元化、行为与单位意志分离化是主要特点.面对此种情形,传统的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理论已经与实践脱节,表现出力不从心.而从风险刑法的目的、任务、基础等方面重构单位犯罪的责任认定成为当然选...  相似文献   

7.
董朋春 《沧桑》2010,(1):45-46
刑法的防卫过当将防卫行为规定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防卫过当只有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才负刑事责任。法律用简洁的语言或直接或间接地规定了防卫过当成立的客观方面,主体要件以及处罚原则,却唯独对防卫过当成立的犯罪主观方面只字不提。对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目前在理论界存在着诸多的争议。我们认为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主要包括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但当不法侵害人对防卫人实施连续侵害的场合应当包括直接故意这一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8.
刑法的防卫过当将防卫行为规定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防卫过当只有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才负刑事责任。法律用简洁的语言或直接或间接地规定了防卫过当成立的客观方面,主体要件以及处罚原则,却唯独对防卫过当成立的犯罪主观方面只字不提。对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目前在理论界存在着诸多的争议。我们认为防卫过当的主观罪过形式主要包括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但当不法侵害人对防卫人实施连续侵害的场合应当包括直接故意这一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9.
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中应规定危险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刑法将绝大多数环境犯罪规定为结果犯,即要求造成重大损失、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然而从环境犯罪的特点而言,行为人只要着手实施其行为,就会对环境产生现实的或潜在的危害,而这种危害通常具有不可逆转性和潜在严重性的特点。[1]因此,刑法应在环境危害结果发生之前介入,即对危险犯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10.
周明伟 《神州》2011,(2):57-57
犯罪是危害社会、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犯罪行为可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长期以来,中外刑法理论界对不作为犯的研究材料可谓汗牛充栋,百家争鸣。而在实践中。作为义务来源问题也常常引发争议。因此,深入研究作为义务来源,无论对于刑法理论还是司法实践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本文正是围绕作为义务来源问题进行的探讨和研究,以期对司法实践中以不作为的行为方式构成相关犯罪的认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赫赫 《神州》2013,(21):198-198
当今世界各国,犯罪论体系主要有三种代表性模式。一是“三阶层”体系,即构成要件该当性(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即采用该模式;二是“双层”体系,即将犯罪成立条件分为犯行与犯意,然后讨论抗辩事由,如美国即采用该模式;三是“四要件”体系,即将犯罪构成条件分为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相似文献   

12.
张良 《神州》2012,(34):139
要确定某种行为为犯罪行为,首先就要认定该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结果发生时,要求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滥用职权犯罪中危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时,定罪处罚毫无争议,但危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偶然的因果关系时,是否可以定罪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否包括偶然的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因果关系相当复杂,若不正确处理,就会导致主观归罪,或者客观归罪,或者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滥用职权犯罪的因果关系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3.
张伟 《神州》2013,(18):204-204
故意杀人罪在刑法理论上按照主观方面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故意杀人和间接故意杀人。在一些案件中区分上述两种主观罪过情形,有助于正确认定罪与非罪。而对犯罪主观方面的正确判断应当全面综合当时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所有客观因素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14.
持有型犯罪问题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缓 《攀登》2002,21(5):92-95
本文旨在通过对持有型犯罪问题的基本形态、概念、构成要件等方面的评析,以期阐明规定持有型犯罪对于推动刑法的理论研究,进一步指导司法实践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5.
游客的犯罪侵害风险感知研究——以印度国际游客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担心受到犯罪侵害,不但会影响游客的到访意愿,而且殃及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本文旨在了解游客对犯罪侵害的心理反应,探讨旅游侵害风险感知形成的相关因素。本文以到访印度的国际游客为研究对象,于2010年1月在印度德里机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在印度的国际游客认为被骚扰、诈骗及盗窃的可能性较大。女性、亚洲人明显有较高的防卫行为倾向。观光游客比商务游客感觉受侵害风险更高。旅游侵害风险感知与旅游决策间具有负向关系,旅游风险意识及旅游信息在侵害风险感知与旅游决策关系间具有调节效果。  相似文献   

16.
刘娜英 《区域治理》2022,(4):121-124
在积极刑法观的影响下,《刑法修正案(十一)》体现出一定的激进,诚然,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刑事理论的发展,积极刑法观有其出现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但如何在积极刑法观视野下坚守刑法谦抑性,防止刑事过度扩张,亦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为避免犯罪泛化,应通过何种路径,实现对刑法扩张的理性克制,是当下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7.
李孝玲 《神州》2012,(28):143-143
教唆、帮助自杀对他人的生命存在现实侵害,对社会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具有严重破坏作用,教唆、帮助自杀行为人主观存在恶性,社会生活中此类案件也频繁发生,我国刑法应将这种行为纳入刑法的规制中来。由于教唆、帮助自杀与故意杀人罪在犯罪构成方面存在诸多的差异,以故意杀人罪处理教唆、帮助自杀,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利于发挥刑罚预防犯罪的功能,借鉴国内外的立法经验,我国应设立单独的教唆、帮助自杀罪。  相似文献   

18.
侯继虎 《沧桑》2012,(5):51-53
廉政建设是我国现代政治生活中所面临的一项重要问题,而关于官吏的贪污腐败问题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至于如何治理贪污腐败贿赂,我国历代统治者都根据当时的历史情况作了相应的规定。《唐律》中对贿赂犯罪的规定较为系统和完善,主要体现在请求许财和收受贿赂两个方面。本文主要论述唐律中有关贪污贿赂的犯罪规定,以期对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贪利性犯罪处罚的立法规定与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孙晓宇  孙一凡 《神州》2012,(8):243-243
偷渡犯罪是我国边境地区出现较多的一种犯罪,包括在我国《刑法》中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偷越国(边)境罪。偷渡犯罪也一直是我国公安边防部队打击的重点。当代的偷渡犯罪又呈现出新的特点,给我公安边防部队侦破打击这类犯罪带来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20.
郝韩伟 《神州》2013,(6):175-175
被害人受骗承诺因不满足"得承诺不违法"的主观要件,被害人放弃自己可支配法益所引起事态与其真实意志不一致,承诺无效一般不阻却违法,侵害人或可构成相关犯罪。但若被害人受骗放弃法益仅仅是因为动机错误且不是为了保护另一法益,其对于受损法益的性质范围等无认识偏差,受骗而做出的承诺有效依然可以阻却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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