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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清末民初之际,武汉三镇以及湖北其他一些地方流行着一种纸牌,是用学塾蒙童描红的“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等字(把末尾的3个字改成“福禄寿”讨彩头)制成的。每个字各有4张,全副共96张,按“抠(音欧)经”和“赖字”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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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学旺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0,(6):60-61
本根据出土铜器铭和陶“具”字形体演变实例,考证了第四版《金编》附录下第059号和第014号两个疑难字的形、音、义,指出此二字所从均为变形和移位后的“具”字.059号字应从“走”,“具”声,即《玉篇·走部》“ ”字古,014号字应是从“糸”。“(糸走具)”声.即《说·糸部》“(县糸)”字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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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学旺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0,(6)
本文根据出土铜器铭文和陶文“具”字形体演变实例,考证了第四版《金文编》附录下第059号和第014号两个疑难字的形、音、义,指出此二字所从均为变形和移位后的“具”字。059号字应从“走”,“具”声.即《玉篇·走部》“■”字古文,014号字应是从“■”,“■”声,即《说文·■部》“■”字古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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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等字形通常隶释作“冎”字,与其密切相关的■等字形旧释“骨”(冎),或释“■”,现在许多学者则释作“肩”。依据■等字形在甲骨卜辞中的用法,以及古文字和传世典籍等材料,并从■等字形与相关文字的形、音、义关系来分析,释“肩”依据不充分、不妥当,释“骨”更为合理。通过释论■等形及相关文字的释读问题,进而辨释“■”与“■”两种字形的形、音、义关系,我们认为甲骨文“■”与“■”已明显分化为两个字——“■”释读为“冎”,“■”等形则应释读为“骨”,也就是说“■”与“■”表示的是“冎”“骨”两个不同的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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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颖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3,(6):87-88
“苟”与“苟”本是两个形、音、义皆不同的字。由于隶定之后,字形相近,而“苟”字又在传世典籍中鲜有用例,故二字混而不别。“Gou”本是“苟”的古异体,亦被误认为是“苟”的异体,并因此由不同角度讹变出不同的字形。本力图阐明“苟”、“苟”混而不别及相关异体产生的原因由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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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颖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3,(6)
“苟”与“苟”本是两个形、音、义皆不同的字。由于隶定之后,字形相近,而“苟”字又在传世典籍中鲜有用例,故二字混而不别。“”本是“苟”的古文异体,亦被误认为是“苟”的异体,并因此由不同角度讹变出不同的字形。本文力图阐明“苟”、“苟”混而不别及相关异体产生的原因由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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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宇居,字先甲,又名蕊居、禹居,别号“守十子”,自诩“韶麓散人”,1881年出生于湘潭县韶山冲蔡家塘(今韶山市韶山镇韶源村)。1906年,毛宇居同郭伯勋一起在井湾里私塾为族弟毛泽东授课十个月。毛宇居和毛泽东之间,不仅有着师生睛感,更有亲如手足的兄弟之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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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在古代是草原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以“马背上的民族”而著称。住穹庐毡帐,食肉而不粒。始无文字,刻木为契。正如孟珙在《蒙鞑备录》中所言:“今鞑之始起并无文书,凡发命令,遣使往来,止是刻指以记之。”彭大雅所撰之《黑鞑事略》中也说:“其言语,有音而无字。”“鞑人本无字书……只用小木,长三四寸,刻之四角,且如差十马则刻十刻,大率则其数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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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昭聪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9,(4)
声训是一种很重要的训诂方法,也是探求词源的一种重要方法。但是对于什么是声训,声训的范围、目的,各家看法不完全一致。例如,王力《同源字论》:“声训,是以同音或音近的字作为训诂,这是古人寻求语源的一种方法。”[1]张永言《训治学简论》:“声训又称‘音训’,就是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解释字(词)义。”“声训汉儒已广泛使用,但还缺少科学性;到了清儒,才以较为精密的方法,运用‘音同(音近)义’的原理来研究训沽(明假借、溯语源、探义根、寻词族),取得很大的成绩。”[2]白兆麟《简明训诂学》:“因声求义,旧称声训或音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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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文武职官的称谓,与“都”字有关的,数以百计。为什么“都”字在官制上应用这样广泛,“都”字究竟是什么意义?一般读者认为“都”字通常表示“一切”、“全部”的意思,读如兜dōu;但是考查所有官名中的“都”字,几乎全读如“督dū”却并没有一个读成“兜dōu”音的,这就明显地告诉我们官制上的“都”字,并非通常所说“一切”、“全部”的意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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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金平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09,(4):83-87
新蔡葛陵楚简是上世纪末在河南省境内出土的一批重要的楚文字资料,自其面世以来即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本文重点讨论简文中被误释为“熊”的一个常见字形,认为应改释为“ ”,并详细分析了其形体演变的轨迹;“ ”字在新蔡简简文中有两种读法,一为“骊”,义为黑色,二与“熊”音近通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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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之会文,可不慎钦代词“之”字何指,大致有两种解释。周本。郭本、向本、龙本及(义证),都以为沿上文而应指声和情。郭注还特意指出,“声音有当与不当,即下文说的‘比语求始(原作“量”,郭依冈本校改),反音未暇’。情感有合礼与不合礼,如潘岳‘悲内兄’‘伤弱子’。所以说:‘以之垂文,可不慎铁?”’确。牟本、赵本对“之”字的理解与以上各本稍有不同。牟往日:“之,指上述不待翼可飞,没有根可固的道理。”故本条二句译作“根据这个道理来从事写作,就不能不十分慎重了。”赵泽大体意同。两解并皆可通。因为根据声音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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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帝对自己的文治远不如对自己的武功更为欣赏。晚年他自称“十全老人”,写诗自赞“十全大武扬”,用汉、满、蒙、维吾尔文字刻碑《十全记》,记录下“十全武功”的煌煌业绩。居“十全武功”首位的是两次平定准噶尔之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