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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沿袭宋人说法,称北宋中枢行政呈现某种"分权"格局,即所谓的"宰相主民""三司主财",这实质上是对史事的模糊化表述。在政务决策与执行的过程中,三司与宰相的职权关系颇为复杂。一方面,"军国要务"多由宰相裁决定夺,三司往往并非动议的发起者,也不具有裁决权,其奉行宰相"指挥",与一般意义上的"有司"并无二致。另一方面,三司能够稳定且高频度地参与御前会议,其独立取旨权得到制度保障,得以直接奉行乃至影响君主旨意,颇具"使职"行政特点。以上两点,体现了三司在政务处置中的多重角色。而其成因,或与北宋三司来源于五代藩镇财政使职以及北宋君主意图维持多元决策和出令渠道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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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第4期《河洛史志》刊发《洛阳历代宰相述略》以来,作又先后两次在《河洛史志》撰补续相关内容。至此,“述略”中的“宰相”已达90位。编注意到,三中的所谓“宰相”,是对历代辅佐君王的执政大臣及相当于这一职务官员的泛称。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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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钱大昕和严耕望的启发,本文重新把唐宰相定位为一种无官品的“使职”(而非有官品的职事官),就像节度使、盐铁使等使职一样,宰相只不过是皇帝任命的一个“使职”,辅佐皇帝治理国家。宰相的权力来自皇帝的授予,取决於皇帝对他的信任,有相当程度的私密关系。唐初,皇帝沿用隋朝的惯例,通常以三省长官为串相。贞观年间,逐渐改派其他官员(如侍郎等)出任宰相。由於宰相是一种使职,与其他使职一样,在初期往往有许多使职名号,称号不固定,有许多变动。但从高宗朝开始,已逐渐统一为“同三品”和“同平章事”两种。本文考察唐宰相的使职名号及其命名逻辑,务求更进一步理解唐代宰相之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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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有两位宰相到过广西梧州,并写下有关梧州的诗篇。一位是北宋中期的陈执中,另一位是北宋末期的李纲。两人截然不同的是:陈执中离开梧州回到朝廷后升任宰相,李纲则是被罢去相位后,才来到梧州。与陈执中一样,李纲也只为梧州题写过一首诗,《晚泊苍梧有感》:常诵苍梧云起愁.谁知理棹此间游。火山冰井旧传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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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裴坦是唐代山西闻喜人,与杜牧是老朋友,唐僖宗时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有"太平宰相"之誉。而曾国藩,梁启超对他推崇至极:"曾文正者,岂惟近代,盖有史以来不一二睹之大人也已;岂惟我国,抑全世界不一二睹之大人也已。"毛泽东对曾国藩也是极为钦佩:"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这两个人都官居显要,也都是出名的节俭典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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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后期经五代到北宋初期财政中枢管理体制的演变过程中,虽然唐未曾出现以一名重臣主判三司的个别事例,后梁曾设置建昌宫使、国计使、租庸使分担了一部分财政中枢的职权,但总体上看,唐末、后梁实行的仍然是宰相分判三司制。后唐才正式改行一人专判三司制,但专判人选来源有多途,其职衔称号有多种;任命财政最高长官时,“判三司”与充“三司使”是两种不同的正式职街,轮流使用,但宰相被任命为“判三司”之后也可被称为“三司使”。后唐的一人专判财政三司制显示出较高的行政管理效率,故为后晋、后汉、后周乃至北宋初期所继承。与此同时,专判者的权力逐步增强,地位明显提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