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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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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夏立国西陲,崇奉佛教,深受佛教文化影响。在《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以下简称《天盛律令》)中不但专为宗教立法,相当多的内容还体现佛教戒律痕迹。结合出土佛教发愿文可以得知,佛教戒律对西夏司法产生了广泛影响。西夏法律在引入佛教戒律的同时对其进行了改造,呈现出彼此影响、相互适应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西夏法典《天盛律令》中的酒曲法是在唐宋酒榷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制定的。夏宋酒曲务均统属于三司,西夏踏曲库等机构设置与宋相仿,禁私造曲等法令也与宋较为接近,但用刑更为严苛。与宋酒务、曲务法并重不同,《天盛律令》中的曲务法详备而酒务法令稀少,这与西夏政府仅实行曲榷有关。此外西夏以酒曲价格作为量刑基准,相较于宋以酒曲数量为基准更为合理严谨,体现了一定的立法水平。  相似文献   

3.
和智 《中华文史论丛》2023,(2):291-313+408-409
《天盛律令》是目前所見數量最大、涉及西夏社會領域最廣、内容最豐富的西夏文世俗文獻,也是研究西夏社會歷史最重要的第一手資料。其原始圖版資料的刊布已有三種版本,各版本的長短優劣,即便是懂得西夏文的業内專家也往往魚魯不辨,因而影響對此重要資料的認識和使用。本文在系統比較西夏文《天盛律令》三個主要版本的基礎上,初步探討了彩印本的價值與不足,梳理了《俄藏》本和俄譯本的貢獻與不足。就《天盛律令》三個主要版本不是基於嚴格的文獻學整理原則産生的文本及俄藏《天盛律令》還有大量未刊殘件的觀點作了回應。  相似文献   

4.
《天盛律令》存在较为普遍的法律移植现象,刑罚制度、罪名、司法制度、监狱制度等都与中原律法(特别是宋律、令)渊源颇深。如西夏杖刑借鉴自北宋的"建隆折杖法",劳役刑源自宋配隶法,拘管刑则与宋锁闭刑联系密切。西夏司法审案期限与宋太平兴国六年诏令一致,监狱卫生法令与宋绍圣四年诏令一致。不过《天盛律令》仍具有鲜明的本土化特征,特别是以罚马代替赎铜、扩大籍没刑范围、加重量刑等都是西夏根据特殊国情作出的必要调整。  相似文献   

5.
《天盛律令》中的杀人罪立法借鉴自宋律。从类型上看,西夏杀人罪包括故杀、斗杀、过失杀、戏杀等四种类型,在宋律"六杀"的基础上适当地进行了简化。在量刑原则上,《天盛律令》与宋律相同,均遵循良贱有别、尊卑有序、同罪不同罚的原则。不过,《天盛律令》在借鉴宋律的过程中,主要移植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则,主动忽略法理性强的概念及原则性规定,表现出显著的实用性。此外,《天盛律令》将故杀罪整体列入"十恶",其范围大大广于宋律,体现了重刑的特征。  相似文献   

6.
陈炳应 《陇右文博》2001,(1):29-41,25
从19世纪张澍发现西夏碑[注1]以后直至今天,西夏文字和历史成为国际上很多国家专家学者关注的研究学科,并已在很多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唯独农田水利建设等少数领域,由于资料奇缺,很难涉足。1988—89年,前苏联东方学家克恰诺夫教授把极其重要的西夏文法典《天盛鼎新律令》(直译为《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翻译、研究、出版,  相似文献   

7.
历史悠久,享誉世界的丝绸之路在历史上是联系东西方的纽带,在中东西方交流上具有重要的地位;由于唐朝的灭亡,古丝绸之路一度中断。由于年代久远,所存资料极少,人们长期以来认为西夏时期陆上丝路贸易几乎完全中断的。而黑水城西夏文献得出土,经过整理之后发现了极为重要的西夏法典——《天盛律令》。《天盛律令》中记载了大量有关西域各国和西夏商贸往来的史料,这为我们研究西夏时期丝路情况提供了大量材料,使人们以往对西夏时期陆上丝路贸易有了全新的认识。故本文对西夏初期期丝绸之路是否畅通进行一下简单的探讨,其对西夏商业的研究而且对西夏史和中外关系史的研究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本文根据西夏《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唐朝法律,对西夏法律中的盗窃罪及处罚原则进行了探研,内容包括西夏法律关于盗窃罪成立的规定、处罚盗窃罪的基本原则、盗窃罪的加重处罚因素和盗窃罪的减轻处罚因素等。  相似文献   

9.
西夏政区研究是西夏学和中国行政区划史研究中十分薄弱的环节。本文通过对《天盛律令.司序行文门》的解读,基本廓清了西夏中后期的政区状况:五府、十州、两郡、九县、二十六城寨、五军、十七监军司,并纠正了汉文史籍对西夏政区记载的不足。指出西夏并非严格地遵循中原政区中的层级关系,而是有其灵活的从属原则。此外就西夏一些政区的边界和西夏政区的特点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0.
西夏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卷一七开具了二百三十二味中药的名称,这些名称大多是宋代汉语西北方言的西夏音译,其中有近半数迄今未得确解。本文指出这些药名是直接从北宋《嘉佑本草》的某个续增本拣选而来的,续增本的成书时间大约在1061年之后下久.文章据存世的《政和证类本草》重新核定了《天盛律令》里的中药译名,纠正了通行汉译本里的误译七十余条。  相似文献   

11.
陈旭 《西夏研究》2020,(1):52-58
俄藏黑水城西夏文法律文献《■》中文标题:深受唐宋时期综合性王朝法典编纂体例与中文标题:层面嬗变的客观影响,基于唐末五代以来王朝法典因编纂体例改变一般以"刑法统类"或"条法"中文标题:的历史趋势与史实,结合西夏文语义学,其汉文中文标题:应移译为《重详定天盛刑统》。作者认为《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制定与任得敬擅权毫无关系,并以此为切入点,讨论了《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的年代学问题,认为《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于天盛初年(1150)在西夏旧律基础上修纂成书,乾祐后期又经重修,应不早于1183年,今日所见《重详定天盛刑统》当属后者。学界中文标题:《颁律表》的俄藏Инв.No.2570号西夏文文献应中文标题:为《进重详定天盛刑统表》。  相似文献   

12.
本文通过对西夏法典《天盛律令》中所见仓库名称及储藏物的耗损率分析,认为西夏存在一类以生产管理为主要职能的特殊"库",它们是具有垄断性质的官营生产经营机构。西夏将几种不同类型的机构简单归为"仓库",反映出当时仓储、物流管理尚处于相当落后的初始阶段。  相似文献   

13.
本文依據俄藏黑水城文獻中刊佈的《天盛改舊新定律令》原版照片對卷一一"使來往門"部分條款内容進行了西夏文録文、對譯、參照2000年版漢譯本《天盛改舊新定律令》對這一部分内容進行了再譯釋,並就其中部分漏譯和誤譯的内容進行了補正,對部分西夏字詞譯釋作注,一方面以期能够在先賢譯釋的基礎上有所補漏,使律令的漢譯本更趨完善;另一方面希望通過文獻的原文録文、對譯、譯文體察不同語言語義在實際應用中的對接轉换,爲我們考釋其他西夏文文獻提供語素方面的素材。  相似文献   

14.
本文主要根据西夏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简要论述了西夏巡检的设置、分类、职掌,以及在维护地方治安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内蒙古哈拉浩特出土的西夏《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有较详细的关于使节交往方面的法律规范,具体包括使团构成、驿所职责、外事接待、违律禁行和使节外贸等诸多内容。《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的发现不仅为西夏法制研究增添了珍贵史料,而且提供了站在"他者"立场上而非中国传统史料"华夷之别"的视角重新审视11—12世纪远东国家使节交往的崭新素材。  相似文献   

16.
和智 《中国史研究》2023,(3):189-197
<正>近来,为完成《俄藏黑水城文献》出版任务,我们对俄罗斯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和上海古籍出版社合作拍摄的俄藏黑水城文献底片集中做了一次整理。在整理过程中,发现一页与续官相关的西夏文《律令》刻本残片。该残片为ИНВ.No.7214中的一页,此前尚未刊布。经认真推敲考证,认为该残片属西夏《贞观律令》残页,是西夏崇宗结束母党专权、权臣窃命背景下为巩固皇权、整顿朝政修订前代律令的产物,  相似文献   

17.
西夏文献中的"城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综合考察了存世的西夏文献,发现《类林》和《贞观政要》等夏译汉籍使用“ ”(城主)直译汉文“太守”和“刺史”,而西夏原创作品《天盛律令》中汉语借词之“ ”(刺史),一般用以指称“府”、“州”、“郡”的首长,“ ”(城主)则沿袭西夏本语词,用以指称西夏境内各边地“郡”、“县”、“城”、“寨”的长官。由此可以联系到敦煌、吐鲁番文献里的“节儿”,这个吐蕃职官的品级和职掌范围与西夏的“城主”颇为一致。正如王尧先生所考证,“节儿”是藏文rtse—rje一词的音译,其本义是“一寨之主、一城一地的守官”。而西夏文献说明,敦煌、吐鲁番汉文文献中的“城主”实为吐蕃官名rise—rje“节儿”的意译。  相似文献   

18.
黑水城出土西夏文卖地契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史金波 《历史研究》2012,(2):45-67,190,191,193
已公布的1件黑水城出土西夏文土地买卖契约及本文公布新发现的11件西夏文草书土地买卖契约,为了解西夏黑水城地区的土地买卖及相关情况提供了宝贵资料。西夏晚期,该地区相当部分农民生活困苦,不得不出卖土地换取口粮,从而导致寺庙和地主兼并土地的现象。契约提供了关于农户的耕地数量、耕地和院落、土地四至的信息。从一些有连带关系的土地买卖契约,还可大致勾画出部分土地和灌渠的分布情况。而契约中有些农户分散居住在各自耕地上的特点,则反映出党项民族游牧习俗的影响和当地耕地较多的地方特色。契约中关于渠道、给水等内容反映了当地农业依靠灌溉的特点,补充了西夏法典《天盛律令》有关水利管理的规定。这些契约继承了中国传统契约的形式,并形成自己的风格,是唐宋契约和元代契约的一种中间过渡形式。  相似文献   

19.
《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取闲地门》,专门规定西夏荒地产权问题。通过比较西夏与唐宋荒地产权制度的相关问题,如土地产权的类型、耕种荒田的资格与义务、新耕者与荒地原主的土地产权关系等,并比较分析唐宋、西夏土地买卖契约文书,作者认为,西夏荒地产权制度不仅反映了西夏一朝土地私有制的发展状况,更是唐代均田制瓦解以来土地私有化在西北地区的历史继承。  相似文献   

20.
陵户是日本律令制国家中,为天皇及其皇族守卫陵墓的一个十分特殊的群体。陵户这一名称来自唐朝中国,在公元681年制定《净御原今》时,日本已经开始使用“陵户”这一名称。根据《养老律今》的规定,陵户在律令制下属于“贱民”阶层,是当时的“五色贱”身份之一,但在《大宝律令》中,陵户仍然属于“良民”阶层。在“五色贱”中,同其他贱民相比,陵户有着更为复杂和特殊的地位。对陵户的探讨,有助于加深对日本律今制国家等级制度与贱民阶层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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