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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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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设立大理院,中国新式司法官由此产生。宣统年间,司法官选任逐渐步入规范化的考选之途;经宣统二年全国规模的司法官考试,大批法政人员加入司法官队伍中。由于清末新政、立宪等制度变革,使很多传统人员实现了现代转型,从"旧人"变成"新人",新式司法官多半由传统的刑官,候选、候补等官员转变而来。新旧之别确存于清末司法官群体中,但实际上更多的是"新人不新"、"旧人不旧"。在民心思变、各方势力分化组合日益剧烈的清末时期,原本以化解社会纠纷、维护现存秩序为职责的司法官群体,很多未能安心其职,不少人成为革命者。从这一角度讲,清末司法官群体未免"貌合神离",仅具其"形"。通过分析该群体结构及问题,不难发现中国从传统到现代转变过程中人员是如何承续、转化的,变与不变是如何共生的。  相似文献   

2.
韩策 《历史研究》2020,(1):135-154
民初司法界的部院之争不仅因政权更迭之初,法律制度不备、权限不清,而且有其明显的派系根源,带有党派和南北之争的色彩。章宗祥、江庸均是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馆系统之嫡传,在与许世英、徐谦("部派")的博弈中最终胜出。随后章、江携手排斥"部派"所用南方党人,重整部院力量,透过人事布局和制度建设交互配合,整顿司法乱象,使司法人事至少在四五年里保持基本稳定和连续。这与司法总长频繁更迭的表象颇有不同。同时,章、江推行法官回避、司法甄拔与考试、司法讲习所、法官任用及奖惩、司法收入特别会计等制度,并极力抵制军政势力干涉司法,终使司法事业颇有基础。章宗祥、江庸从人事和制度两方面对民初司法界的改造,构成彼时司法发展的一大转折,是理解北洋前期司法制度与人事变迁的一条主线。  相似文献   

3.
潘建华 《史学集刊》2017,(5):108-117
败退台湾后,蒋介石先后起用吴国桢和陈诚对台湾省政府和行政院进行改组。但陈吴二人改组伊始即生嫌隙,改组后的省、院又在许多问题上产生冲突。国民党政权原本的政治常态是行政院向地方省政府发布命令,省主席对行政院负责。但退台初期的省院纷争却颇有例外,可谓"异态"。本文梳理国民党政权在退台初期"一岛两府"的特殊环境下,蒋介石与吴国桢、陈诚之间围绕省政府与行政院的人事、职权等问题的互动博弈。在考察蒋介石处理省院纷争之决策经纬和心路历程的同时,探讨政治设计、执政理念、人物个性等因素对当时省院关系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败退台湾后,蒋介石先后起用吴国桢和陈诚对台湾省政府和行政院进行改组。但陈吴二人改组伊始即生嫌隙,改组后的省、院又在许多问题上产生冲突。国民党政权原本的政治常态是行政院向地方省政府发布命令,省主席对行政院负责。但退台初期的省院纷争却颇有例外,可谓"异态"。本文梳理国民党政权在退台初期"一岛两府"的特殊环境下,蒋介石与吴国桢、陈诚之间围绕省政府与行政院的人事、职权等问题的互动博弈。在考察蒋介石处理省院纷争之决策经纬和心路历程的同时,探讨政治设计、执政理念、人物个性等因素对当时省院关系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清末"预备立宪,百度更新",清廷认为只有"竭力劝勉官吏,使之讲求法治之原理,以为推行之准则",新政方有制度之根。对于"未服官之人",各省法政学堂已开设正科、别科等进行西式法政知识的教育。而如何向庞大的在职官员推广西式法政知识,则是一件颇费思量的事。湖南法政官校设立自修科,让候补官员领取法政学堂校外讲义,自行研读并加以考核。宪政编查馆对这一学习模式加以变通,将适用对象推广于在职官员,并咨令各省法政学堂一体遵行。法政学堂自修科的设立,有助于清末政府官员完善知识结构,也有利于这一群体适应新颁法律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国民党执掌全国政权后,逐步确立党化教育体制。本文旨在以民国中小学教科书为例,探讨在该体制运行中,三民主义课程的具体内容及意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党化教育的起源",主要论述广东革命政府时期形成的、初步的党化教育制度。第二部分"党化教育体制的确立",主要论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民党利用其执政优势,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以"三民主义"为核心的教育政策,最终确立了党化教育体制。第三部分"党义课程的内容",主要以中小学教科书为例,论述三民主义课程的内容,及其在党化教育推行过程中的重要性。第四部分主要探讨三民主义的通俗化与党化教育的失败,并将对本文内容加以总结,得出结论。  相似文献   

7.
郭辉 《安徽史学》2013,(1):56-63
现代国家仪式作为中华民国建立之初政权合法性建构的重要工具和措施,有其产生背景与契机,中国传统礼仪、节日文化为现代国家仪式产生提供本土资源,而随着近代中国逐步开放,西方现代仪式知识的传入及传播为现代国家仪式产生提供域外资源。民国成立为现代国家仪式提供制度保障的同时,也利用国家仪式操演,昭示新民族国家、新政府成立,并提供正统与道统支持,构建"革命"与"共和"作为民国"新传统",为新政权提供合法性支持。国家仪式及其政治文化,从传递社会记忆、维护政治秩序、构建文化传统、动员社会等方面形塑、表达和强化剧烈转型的民初社会的政治合法性。  相似文献   

8.
《唐烜日记》(丙午、丁未年)记述了晚清京官唐烜对丙午官制改革前后时局的观察与感受。身为刑官,唐烜亲身经历了大理院与法部的筹设过程及部院之争,在此过程中,唐氏也完成了从刑官到推事的转变。面对伴随官制改革而来的司法变革,唐烜除有意识了解些许新式法政知识外,主动因应这场变革的意识与举动并不多。官制改革后,身为推事的唐烜,总体上仍属刑官之范畴,其知识主体依旧是传统律学,司法推理、审案方式也变化无多,可谓身已新而心依旧。这或多或少体现了现代中国首批"新式"司法官的共性。  相似文献   

9.
1924年10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推翻了曹锟政府,随即驱逐傅仪出宫,推黄郛为看守内阁,欢迎孙中山先生北上,欲以倾向革命之名助长他自己的声威。此时奉系军阀已进入华北,北京政权实际上是张作霖、段祺瑞、冯玉祥三派的联合政府。吴佩孚战败后,直系军阀的主力退到长江流域。旧军阀的政权倒了,新军阀的政权还没有巩固起来,段祺瑞、张作霖企图收买人心,巩固其统治,借口共商国策,也邀请孙中山先生北上。在广东国民党内部,亦由汪精卫首倡“孙段联合”,意在造革命舆论加强革命声势。经过段祺瑞派许世英跑广州、汪精卫跑天津,最后商定孙段会于北…  相似文献   

10.
民国21年(1932年)底,即将改组的福建省政府提出设置厦门市政府,并上报中华民国行政院。新一届省政府议决组建厦门市政筹备处,并于民国22年初改名思明市政筹备处。这年底,与中华民国政府分庭抗礼的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以下简称"人民革命政府"),(1)决定成立厦门市政府,接着升格为厦门特别市政府。民国23年初,"福建事变"失败,国民党当局撤销厦门(特别)市政府。  相似文献   

11.
辛亥革命的爆发引起了清廷的财政困窘和社会恐慌,政权岌岌可危。在外债无望的情势下,"爱国公债"成了支撑危局的希望。在推行之初,亲贵们被要求带头捐输,其后则演变为强制捐输。但在战和未定的情势下,除少数亲贵热心捐输外,大多数都意图敷衍了事,这遭到社会各界的激烈批评,亲贵因而声名狼藉。在皇权鼎革之际,亲贵的反应似被放大,事实上隆裕太后以下的亲贵们有相当数量的捐输,并且决定清室国祚的绝非捐输问题。这一现象既折射了彼时各界对亲贵弄权、国事日非的痛恨,又夹杂了袁世凯集团与亲贵的矛盾纠葛,同时亦反映了清廷上层在鼎革之际的现实考量。  相似文献   

12.
一、广西第一次司法官考试背景 晚清司法官考试是适应近代司法改革之要求,推行司法独立的重要内容。近代中国司法改革是在庚子变乱之后,清政府面临空前严重的统治危机而采取的应变措施,试图通过司法改革收回治外法权。为此,光绪三十二年(1906)九月二十日清政府发布改革官制上谕,将刑部改为法部,专职司法行政,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司司法审判,与大理院相配套的要在全国设置各级审判厅。从1906年到1909年,清政府先后制定了《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1907年)、《法院编制法》(1907年)和《筹备各省省城及商埠等处各级审判厅》(1909年)等,[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北京政变后摄政内阁逼宫改约,在胡适及摄阁支持者之间引发一场清室优待条件的法律性质与违约责任之争,留下诸多法史悬疑。结合史实与法理分析可知,优待条件是民、清双方商订的双边法政协议,非如论争一方及后来学者所言,仅系民国施与逊清皇帝的片面恩惠,可单方修改。就协议执行而言,清室固常爽约,但条件本身含混不清,易生歧义,亦有以致之,而指责清室违约的民国方面也长期违约欠款。至于条件修改,不仅摄阁所提诸如清帝复辟应负刑责及清室未履约移宫一类理由难尽成立,修改手续也成问题。根本上言,在不敢承认所为系"革命"事实上也不具"革命"含义因而问题已被当事人纳入既有法律框架内认知的前提下,摄阁的成立本身已不被认为"合法"。行为主体既非"合法"产生,修改优待条件自然谈不上有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福建银行及其发行的纸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蔡小军 《中国钱币》2008,(1):14-16,10
一、行史概况福建银行系由原福建银号改组而成,于民国三年(1914)八月正式开业,属地方官办之性质,由刘崇伟(即刘友敏)任总理,资本总额30万元,实收218640.90元。总行设南台下杭街,次年十二月迁福新街,并先后在厦门、泉州、芝城、漳州、崇安、延平、仙游、三都及福州城内等处设立分行。该行成立后,对前福建银号未收回的各种纸币约97万余元,仍继续维持其流通。当时财政部核定福建银行的发行纸币额度,以台伏票40万元为限,小洋票25万元为限,溢出部分则责成其逐步加以收回。民国四年二月,福建巡按使许世英致电财政部,内称:“福建银行现行票额流通市…  相似文献   

15.
濬川源官银行及其发行的钞票吴筹中,吴中英川源官银行(以下简称行)是四川的省立银行,行在我国三十余家省立金融机构中有两个特点,一是称官银行的仅此一家(其他各省大都称官银钱号或官钱局)。二是行发行的钞票,存世甚少。行成立于光绪三十一年,总行设成都,先后在北京、上海、汉口、重庆、宜昌、五通桥、自流井等地设立分行。川省设行的原因,主要是库藏充余,川地各票商每以微利通融款项作运用资金,如果设立官银行贷款于川地商办金融机构和工商业,既可得较高的利息,又能促进工商业活跃。且当时适逢创行新政,各省自谋建树,川省司以设立官银行为施行新政。行聘请票号旧人主其事,开设以来,营业尚佳。前清时行有否发行纸币,史书无记载,亦无实物存世。辛亥鼎革,蜀军政府提用行款52万两,使蓉渝两行均至无法维持而停业。民国元年底行复业。民国二年,二次革命爆发,行被各军提款七十五万两而致周转不灵,营业不振。民国三年(1914)行经理黄云鹏,鉴于官办的行每因政治变动而动摇基地,乃建议改为官商合办,官四民六,行于民国四年五月改组完毕,改组后的营业颇为活跃。时适新任四川巡阅使陈宦任,陈认为行官商合办,政府不能支配,即电部撤销官商合办,并将已收的商股分别退还。行  相似文献   

16.
革命根据地检察制度是在战争环境中创建和发展的,部分借鉴了民国政权检察制度的形式,部分受到苏联检察制度影响,也有根据地人民司法的创新。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东北解放区检察制度是各个历史时期的代表。根据地检察制度的建立和施行,为革命任务的实现作出了重要贡献。受特殊历史条件限制,根据地检察制度带有初创时期的不成熟、不规范特点。  相似文献   

17.
早年投身革命,战功卓著,毛泽东、朱德称他为大名鼎鼎傅先生傅柏翠,1896年出生于福建上杭县蛟洋的一个地主家庭。少年时期,他凭着勤奋努力,顺利完成了小学学业,并考取了福州中学,继而进省立法政学校专攻法政专科。1914年,他受孙中山进步思想的熏陶,东渡扶桑,考进东京早稻田大学学法律。在那里,他见到了久仰的孙中山,聆听他的教诲,并参加了由同盟会改组而成的中华革命党,积极投身革命活动。1917年,傅柏翠完成学业,返回福建蛟洋宣传孙中山的政治纲领和革命思想。1919年5月,北京爆发了“五四”运动,傅柏翠同《新青年》等多家…  相似文献   

18.
民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时代。对民主与科学的崇尚,成为民国文化的时代之魂。这一时期,各个文化领域的发展中,无不渗透着民主化与科学化的精神追求。期刊作为民国公共领域中重要的一环,既是学人之间思想交锋、学问切磋的阵地,也是知识分子监督政府、启蒙民众的场所。民国时期出版期刊2万多种,涌现出了许多具有代表性和划时代意义的期刊,堪称期刊之"最",本文对此略作概述。  相似文献   

19.
民国时代,中心观念、政治组织、统治权威都呈现漂移的状态。这一切,又是近代中国不断流变的结果。作为民国时期中央板块和地方板块交错和对接的地区,河南呈现了民国时代观念、社会、政治漂移的多种面相,密县则由于樊百全这一人物的出现,成为就近观察的良好站点。樊百全在密县的成长,其和县政权及当地社会的复杂互动,以及抗战时期中共在密县的发展,都与人情政治、结构裂缝、权威漂移等大背景息息相关。在这样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中共可谓一股坚持原则的清流,其之所以成为各方瞩目的对象,和这一点不无关系。然而,中共的统一战线开放出的多种可能却又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和这个时代的交结,或许,这正是中共这支力量的特别之处。  相似文献   

20.
孙中山不愧是“站在正面指导时代潮流的伟大历史人物”,他的一生,是不断革命、不断前进的一生。他不但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领导了伟大的辛亥革命,而且,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能“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随着时代的演变,与时俱进,提出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改组了国民党,促进了中国革命的潮流。这是孙中山晚年革命思想与革命实践的巨大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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