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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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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乾隆年间伊犁遣犯为民后的屯田吴元丰清政府统一新疆天山南北后,在伊犁地区,重兵驻守,大兴屯田。伊犁屯田,按其耕作者的身份,一般分为五种,即绿营兵耕作的兵屯、维吾尔族人耕作的回屯、民人耕作的民屯、八旗兵耕作的旗屯和发遣罪犯耕作的遣电。但是,伊犁屯田的耕...  相似文献   

2.
清代伊犁回屯是中国边疆开发史中值得注意的一个课题。对此课题的研究,国外学者开始较早。笔者曾对哈密、吐鲁番、伊犁三地的回屯进行综合考察,并就日本学者佐口透对伊犁回屯收获计算单位“分”字的解释作过辨析。近年来,又读到国内有关伊犁回屯的几篇文章,可知学界对此课题的重视。为使这方面的研究深入化,笔者进一步就伊犁回屯兴办顺利的原因、伊犁回屯的性质、伊犁回屯制度的形成三个问题提出自己的认识,以就教于致力伊犁回屯研究的国内外学者。  相似文献   

3.
清乾隆时期在奇台地区的屯田是奇台屯田史上的一个高峰,军屯是其中重要的一种屯田形式,一直延续到乾隆末年。军屯前期以换防绿营兵为主,以后逐渐转变为携眷到屯永驻,并且向民屯转化。  相似文献   

4.
清政府在对准噶尔用兵的过程中,为减轻军粮转输负担,下令在新疆实行兵屯。1715—1755年间的新疆兵屯主要集中在吐鲁番、哈密、巴里坤,且受西北政治局势的影响很大。通过分析这一时期的奏折可知:雍正三年至雍正七年间(1725—1729),清政府仍在吐鲁番实行兵屯;《清世宗实录》中有关巴里坤屯田的收成记载,存在多处问题;乾隆七年(1742),清政府并未完全裁撤哈密的兵屯。1715—1755年的新疆兵屯,有效地支援了前线官兵,减轻了军粮转输负担,同时也为清政府统一新疆后实行大规模的屯田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5.
东晋南北朝屯田述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屯田是我国历史上一种特有的以兵或民集体从事农耕的大田制度。两汉以来,历代封建皇朝不同程度地都设有屯田。屯田对于巩固边防,促使强兵足食,开发边疆荒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都超过或大或小的积极作用。然而魏晋六朝的屯田,除曹魏屯田有不少研究性论文外,其他各朝的屯田情况,至今尚无专文讨论者。西晋建国以后,民屯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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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底始,清政府陆续对贵州地区的卫所进行"州县化"裁撤归并。贵州卫所的裁撤,一方面促使军事卫所向地方府、州、县行政合流,从而影响了清代贵州行政区划的改制与重建;另一方面又涉及地方社会的诸多变动。在此过程中,屯田迁改、屯赋划一等问题的处置最为关键,体现出明清卫所民化问题的复杂性与深刻性。本文重点探讨清代贵州卫所裁撤后的屯田处置问题,并对卫所屯田的赋额变动、屯田买卖以及国家应对等相关问题进行论述。随着清代卫所屯田归并于州县,原本高额的屯赋却未能随着军田民地化的过程与地方州县赋税实现均等划一,屯赋数倍于民田科则的局面一直有所残存,屯田与民田、屯地与民地之间的差异引发的屯赋征收不合理成为困扰官民的一大难题。伴随着屯田买卖的出现与发展,虽然国家严厉禁止私下典售,但军屯土地私有逐步得到法律认可,屯田的真正"民化"之势已不可遏制。  相似文献   

7.
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和二十四年(1759年),清政府平定准噶尔部叛乱和南疆大小和卓叛乱之后,舒赫德便奏请调遣索伦,满洲、绿营兵丁到伊犁屯田驻守。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伊犁惠远城建成,伊犁将军衙署行政机构也已健全,于是清廷根据伊犁防务情况,决定陆续撤回原调来戡乱之索伦等官兵,而从东北抽调索伦、达呼尔(今达斡尔)等官兵携眷到伊犁屯垦戍边。 索伦等迁到新疆是分两批进行的。第一批为五百兵丁,未带家眷,于乾隆二十八年“春草萌生时”出发到新。第二批也是五百兵丁,并携带两批计一千兵丁的眷属,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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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两淮地区屯田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文武 《史学月刊》2005,(8):118-120
淮河流域自曹魏以来,一直是封建政府重要的屯田区域.元代屯田规模之大、组织之严密,超过以前任何一个时期,而两淮屯田地位尤为突出.元朝人曾称,"国家经费,粮储为急,今屯田之利,无过江淮"(<元史*兵志三>,中华书局1976年版).  相似文献   

9.
明代于各地设立卫所,并开展屯田,屯田的基层单位是百户领导的“屯”。在干旱的河西走廊地区存在近渠而居的传统,常以“渠”指代聚落。明中叶之后,由于边镇缺粮,加上以军户为中心的屯田制度发生崩坏,河西卫所不再以屯为基本单位进行屯田,开始吸纳军户以外的本地族群作为屯丁耕种屯田。本地族群所居住的渠系逐渐演变为河西走廊地区一种特殊的卫所屯田单位“渠坝”。  相似文献   

10.
清朝乾隆年间统一新疆后,北路伊犁与东路乌鲁木齐两地军府体制逐步建立,随之而来的大量满汉官兵及外藩朝贡人员对口粮稻米大量需求,促使两地开展水稻种植。文章利用满汉文档案资料详细探讨了伊犁与乌鲁木齐等地的水稻种植始末,包括试种时间、稻种来源、种植形式与收获分成等内容,并指出两地水稻种植的总体特色(兵屯、民屯、旗屯与商屯并存,汉人、满人及维吾尔人均参与其中),这些特征正是清朝治理新疆期间当地人文政治地理、自然经济地理及族群分布格局的真实反映。  相似文献   

11.
自唐以来,广西开始实行屯田。明建立以后,统治者坚持“农为国本”的思想,十分重视农业,并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农垦、发展农业的措施。明代在总结历代屯田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屯田。明代广西屯田主要有三种形式:军屯、民屯、商屯。与其他地区相比,广西的屯田有其自身的特点。此外,明政府在广西继续实行屯田,减轻了劳动人民的负担,对广西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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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对元代河西塔塔里地区屯田置司、置屯位置与粮仓数量众说纷纭。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结合考古发现与实地调查,文章对元代不同时期今内蒙古后套平原屯田万户府营司、屯所、粮仓地理位置进行了新的考证,从而厘清了塔塔里地区屯田、粮仓废置沿革以及屯粮向漠北运输路线。  相似文献   

13.
军屯处所,是指屯田军余居住单元。明史学界相关研究专文似未见到。明代屯军起初虽按卫所总小旗编伍成军,特别强调以百户所为屯所,或若干百户所为一屯。但是在很多地方,屯军居住单元的规模小于百户所,形成若干军屯处所。从目前所经见的资料看,明代管屯百户等下屯常年督耕和定期赴屯所征收籽粒两种情况,在部分地区分别存在。已发现的卫所管屯公署即屯署的零星资料,虽难以展现明清卫所屯署的方方面面,但却凸显了明清卫所并入州县、屯所融入里甲村社、卫所军事职能渐归明省镇营兵乃至清绿营兵的趋势。从种地纳粮角度看,卫所屯军与百姓类似,加之其他因素,也就决定了卫所归并州县是大势使然。  相似文献   

14.
清代的贵州古州屯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清代边疆开发中,屯田制对当地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一定推动的作用。清代的边疆屯田,规模最大、成绩显著的当推新疆屯田。不过就时间而言,乾隆初年的贵州屯田则要更早一些,而且它的一套规制和经验,对于后来陆续开展的诸如新疆屯田、四川金川屯田、台湾屯田,以及湘西苗区屯田等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贵州古州屯田,在有清一代的边疆屯田中具有开创的意义①。当然,屯田制作为一种生产方式,毕竟是建立在对生产者严重束缚和残酷剥削基础之上,在当时亦属落后,特别是贵州古州又紧邻内地,随着外省客民的大批移入,以及内部生产生活方面的变化,终于造成屯田制的衰落和灭亡。  相似文献   

15.
元朝在广西实行的屯田政策,产生了一批称为"撞兵"的人群,明初放弃了元朝在广西的屯田系统之后撞兵失去了作用。这些撞兵的身份发生分化,有的转为了民籍,有的就此脱离了国家控制,成为赋役体系之外的"獞人"。随后明朝发现广西的卫所规模不足以维持对广西的控制,便开始陆续增置卫所。洪武八年(1375),桂林的广西卫扩充为桂林中、右二卫。桂林茶洞、藤县五屯、宾州迁江等地的"獞人"都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了身份的转变,但是由于自身历史传统以及进入卫所方式的差异,这个过程对不同人群而言有不同的影响和意义。洪武八年是一个标志年份,一部分"獞人"通过明初广西卫所增置的契机,获得了新的身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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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广西的兵防主要由湖广行省派遣的镇戍军与广西本土的屯兵组成。《元史》只记载了广西上思州、藤州两处屯田,是非常不完整的。本文通过考察元朝广西屯田体系的建立历史及其实际运作,揭示了元朝广西屯田并非只有孤立的两处,而是一个完整、地理分布广阔的兵防体系。广西屯田的开展是从世祖末、成宗初上思州黄圣许之乱开始,到顺帝初年平定"徭乱"为止,是以宾州为中心、静江为分府,并散布于上思州、柳州、藤州、庆远等地,遍布广西地区的撞兵屯田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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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城周的屯堡人的确风彩别致,所保存的屯堡文化实在丰富多姿!前来观光的游客,考察的学者纷至沓来,城东“云山统”也应运而热闹起来,这是大好事。但是,为了炒热“云山统”这一旅游景点,有人竟把它说成是明代屯军堡子,呼之为“明代一条街”,无视历史,随意张冠李戴,就大可不必了。统门上方那阴刻端方的“云山炖”三个大字无声胜有声,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它是“坤”,不是“屯”。检阅字、词典,“纯”有田陇(西北庄家称炖子)、草上填水、水流不通三义。而‘叱”,有聚集(勒兵而守曰屯,兵耕田屯田,戍兵驻所回屯堡)、高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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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江南     
<正>丝绸之路北线在天山经过一个美丽的地方——伊犁。伊犁地区三面环山,新疆最大的河流伊犁河从中穿过,青山绿水,森林茂密,素有"北国江南"之称。这片绿洲的形成是因为伊犁是新疆降雨量最大的地区,水让这里的群山森林密布,绿草如茵。伊犁在历史上为乌孙国管辖,臣服于汉武帝后,汉武帝开始在伊犁河谷屯田,是在新疆历史上屯垦最早的地方。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后,林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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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爬梳墓志材料 ,结合历史文献 ,对唐后期河北道北部地区屯田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了探讨。与唐前期相比 ,后期本区军镇的生产性质明显加强 ,出现生产与防御并重的局面。除军镇屯田外 ,本区还存在以民户为劳动者的非军镇屯田——民屯 ,但以军屯为主。后期本区屯田的地理分布 ,北边一线西起文德县的雄武军 ,中经妫、檀、蓟诸州 ,东至平、营二州 ,南至涿州。在此区域内 ,屯田分布的特点是 ,妫、檀、蓟、平、营诸州屯田生产明显高于民间耕地水平 ,幽、涿二州民间农业生产高于屯田。这种地域分布特征的形成有其地理与历史的原因。后期幽州节度使的士兵主要来源于本管州县 ,军镇屯田的劳动者为来自军镇附近的土兵。土兵长期屯田防守 ,在屯田之所有了田地住宅 ,世代定居下来。部分屯田土地转变为土兵的私有土地 ,军镇屯田的土地所有制关系发生了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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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前期民屯实行冠以地名的都尉和州郡县四级体制,都尉屯田听命于孙权,州郡县司屯曹分别主持州郡县屯田,和地方行政合而为一,各级民屯收入由县级政府徵收。民屯劳动者的称谓很多,不下三十来种,由山越和蛮夷等少数民族人民、官府依附民、宫奴婢、诸吏及其伙处父兄子弟、罪犯、破产或濒临破产的农民等组成。屯的规模有大有小,有的和居民点混杂一起,也有不设屯的可能,其共有特点是耕种限田,缴纳定额租,亩徵限米二斛,剥削率超过三分之二。故民屯者只有再租佃国有土地,承受近50%的剥削才能维持生计。这些显然是与魏国民屯最大的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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