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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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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岳飞在中国可算得上是个妇孺皆知的人物。前段时间,一些教育部的专家想把岳飞从民族英雄的宝座上拉下来并修改历史书,惹得全国纷纷声讨,岳大帅着实又红火了一把。评书和正史上都说岳飞是死于秦桧的陷害。秦桧嫉妒岳飞屡建大功,于是怂恿皇帝赵构连下12道金牌召岳飞回军,然后诬陷岳飞要造反,把他害死在监狱里。当时另一个元帅韩世忠曾经去问秦桧,岳飞到底犯了什么罪,秦桧说:“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莫须有”,换句话说也就是没有什么证据。韩世忠听了以后当然不服,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这里就有点儿奇怪了。秦…  相似文献   

2.
<正>在杭州西湖岸边上的一角,岳飞的坟墓静静地立在那里,墓前跪着用生铁铸成的四个塑像:秦桧,秦桧的妻子王氏,和担任审判法官的万俟卨、张俊。秦桧,这个千百年来遭到无数人唾弃的历史罪人真是杀害岳飞的元凶吗?  相似文献   

3.
说明     
潘昌基 《文史天地》2002,(10):33-33
稍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会知道秦桧。秦桧是我国历史上最大的奸臣,他以莫须有的罪名谋害了民族英雄岳飞,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是人人唾骂的千古罪人。然而,秦桧的后代却并没有和秦桧一样成为人人所不齿的“狗崽子”。  相似文献   

4.
以诗词形式评说史实,臧否人物,阐释哲理,是我国古典诗词的一大特点。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在风波亭杀害民族英雄岳飞父子,似乎已成定论。所以,西子湖畔岳飞墓对面,铸有秦桧、王氏夫妇跪地的铁人,任人唾骂。但后人在斥骂秦桧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疑问。秦桧虽为宰相,位高权重,  相似文献   

5.
《文史月刊》2010,(9):11-12
<正>中国有句古话,名正则言顺,意思是凡事都得有个理由,否则办起事来麻烦。当年岳飞被害风波亭时,秦桧一干人等给岳飞编织的罪名是"莫须有",后人将之理解为"说不定有",但经过认真考证,参考宋人语言习惯,"莫须有"应该理解成"怎么没有?",这是在韩世忠等人责问秦桧时,秦桧用这句话来显示自己对韩世忠的不屑一顾,岳飞背的罪名是不听号令,私自逗留等。  相似文献   

6.
杨峰 《贵州文史丛刊》2005,(2):39-42,49
宋金“和”“战”之争,本涉众多历史人物的评价,其中以岳飞反对“议和”而被宋廷杀掉最为显著,本文从宋金“和”“战”开始,提出对岳飞的再认识,认为岳飞不仅仅是反对“议和”而被杀的,同时涉及秦桧对岳飞之死是否负责及岳飞被杀的真正原因。  相似文献   

7.
南宋初年.正当以岳飞为代表的爱国军民奋力抗金、收复失地时.卖国奸臣秦桧力主对金朝议和投降.杀害民族英雄岳飞。可就在秦桧于绍兴元年(1131年)八月登上相位.把力主抗金的左相吕颐浩排斥到镇江“专治军旅”.举朝未识其奸时,时任监察御史的黄龟年即看出其狡诈.上书弹劾。黄龟年同秦桧的斗争,受到人们的普遍赞誉。民族英雄文天祥曾道:黄龟年三劾秦桧的奏章,  相似文献   

8.
<正>提起秦桧这个名字,人们想得最多的词一定是奸臣、卖国贼,残害忠良的小人。秦桧二字几乎可以算是"民族败类"的一个代名词了。历史上关于秦桧的"罪状"大概有三个:一是求和卖国;二是金国奸细;三是迫害抗金英雄岳飞。然而据笔者考证,感觉这几点历史的定论尚有值得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9.
三、岳飞的文才 由于岳飞行武出身,又长期过着动荡的征战生活,特别是秦桧奸党之流专权陷害,有关岳飞战功的官方记载不但尽被销毁,大量私家笔录也因惧怕祸连,多不复存,岳飞诗词、书法的史料就更加难寻。所以像《金佗粹编》这样的资料,对其《满江红》这样有重要意义的词,也只能收入附录中,而未能载入正文,故使有的学者对岳飞的《满江红》也持怀疑态度,  相似文献   

10.
沈淦 《文史天地》2011,(3):52-54
本文为张俊而叹惜,读者意下如何?杭州市的西子湖畔,岳飞墓前跪着四个铁人,分别是秦桧夫妇、万俟卨(音"莫奇谢")、张俊,正是他们几个合谋害死了岳飞。这四个人当中,以张俊的人生轨迹变化最大,值得评说一番。张俊是与岳飞、韩世忠并列的南宋中兴名将,确确实实是个名将。《宋史·张俊传》称:  相似文献   

11.
维翰 《文史天地》2004,(10):56-58
秦桧之为巨奸大恶,不仅民间流传甚广,正史里也已成为定论,元朝所修的《宋史》,就毫不客气地将他引入《奸臣传》。杭州西湖岳坟前有秦桧、王氏、万俟离、张俊四奸跪像,从明代起屡毁屡铸,于今还跪在那里,表明人们胸中对秦桧等奸人化不开的愤恨,对受冤抑的岳飞的无限同情。为历史上的坏人铸像,实属罕见。  相似文献   

12.
刘超 《安徽史学》2015,(2):72-78
1935年,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以吕思勉《白话本国史》"丑诋岳飞,推崇秦桧"为由而责令修改;有人以此控告商务印书馆与吕思勉,法院决定不起诉。《白话本国史》中的岳飞叙述,不利于在民族危机中激发民族意识来抵抗日本侵略;但其中反军阀思想,有利于国民党加强中央权力,又为南京政府所需要。该案的处理方式反映了国民党政府对民族英雄叙述的尺度:尊崇岳飞为民族英雄,突出其反抗外族侵略的一面,希望借助其抗金形象来振发国民志气;同时把岳飞叙述限制于抗金事迹中,弱化其武将身份,警惕其对军阀政治的影响,以加强国家统一。  相似文献   

13.
柯云 《文史月刊》2002,(8):26-27
汪精卫投敌叛国,认日军作父当汉奸,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公愤。抗战初期的一天,汪携夫人陈璧君到杭州游览,来到岳飞墓前,只见大义凛然的民族英雄岳飞塑像栩栩如生,双目怒瞪,十分吓人,而卖国求荣的秦桧则跪在岳飞面前,那副令人可恨的奴才嘴脸,使他联想起自己的所为,不由自主地向岳飞墓跪了下去。当他起身时,忽然从坟后树林子里走出两个手捧鲜花的青年男女,向他敬献了两束鲜花,飘拂的缎带上各写了“忍戎乍多”、“言贝人父”两行字。  相似文献   

14.
岳飞必须死     
一代名将,万世忠烈。岳飞的冤案千百年来已广为人知,家喻户晓。人们更多的是谴责秦桧,很少人了解赵构在其中的作用。文章从君臣的关系作了深入的剖析,结论是严酷、冷峻的, 但它并没有违背历史认识的逻辑性。  相似文献   

15.
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汤阴县岳飞庙,经过四年多的时间,已整修了“精忠坊”和断碑残碣,修复了施全祠,复制了施全铜像和奸党秦桧等铁像。最近,在杭州塑了紫袍金甲的岳飞座像。原来面貌正在恢复,己经开始接待国内外游客。  相似文献   

16.
秦桧的奸诈     
南宋权相秦桧,深为宋高宗所宠信,本人“擅权阴毒,察事吏卒,布满京城”,因罗织“莫须有”罪名,杀害抗金名将岳飞,制造历史冤案,为人所切齿痛恨,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秦桧作为奸臣,其阴谋诡计能每每得逞,说明其聪明智计,当属一流,否则也不可能两度出相,在险恶的南宋官场呼风唤雨达19年之久。时光流逝,几百年过去了,我们从他灵巧小智,临事而发,而不显声色,不露痕迹的细小之举,仍能窥其阴险狡诈,老谋深算之处。  相似文献   

17.
秦桧墓初考     
秦桧(1090—1155年),字会之,江宁(今江苏省南京市)人.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中进士.南宋绍兴时,两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他执政期间、积极迎合和竭力推行宋高宗赵构偏安求和的投降路线,深得高宗宠信.为排除与金人媾和的严重障碍,以“莫须有”罪名杀害了抗金英雄岳飞,世人目之其为中国古代历史上少有的大奸臣.(《宋史·奸臣传》)历代人民对他无不恨之入骨.后人在杭州西湖修建岳坟时并铸其相跪于坟前,任人唾骂,遗臭万年.还辅之对联一副,即:“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以表达人们对抗金英雄岳飞的无限怀念,对投降卖国、杀害忠良的千古罪人秦桧的无比痛恨!  相似文献   

18.
王文 《文史春秋》2005,(1):39-39
南宋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是个阴暗的岁末,抗金民族英雄岳飞,以及岳云、张宪等,以“莫须有”的罪名被以秦桧为首的投降派杀害于狱中。国都临安的老百姓无不涕泣,“市人闻之,凄怆有堕泪”(《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七)。今天游人来到杭州栖霞岭的岳飞墓前,凭吊这位12世纪的爱国将领,也不免悲感交集,向这位赫赫有名的民族英雄深深鞠躬。但是,这个墓里是否真有岳飞的遗骨,却始终是历史上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罗愿《新安志》是宋代方志定型代表作,体例上完善物产、贡赋等经济类专志的设立,辖县独立成卷;行文章法反对“抄取记簿”,重在著述;记述人物“有褒无贬”,典范乡里。罗愿父亲罗汝楫是秦桧死党,参与陷害岳飞,《新安志》曲笔为亲者讳,凡与岳飞案有关史实皆隐讳。罗愿知鄂州不敢参拜境内的岳飞庙,对父罪和曲笔遗憾难以释怀,后以为有政绩,前往祭祀,猝死岳飞像前,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相似文献   

20.
张劲松 《史学月刊》2008,(12):38-43
岳飞之死乃是宋代政治的一大悲剧事件。一般认为是高宗、秦桧为与金媾和而杀害了岳飞,但从更深的政治文化传统来看,岳飞实为宋代士大夫官僚集团共同谋害。他的死象征了士大夫从武将手中重新夺回兵权,恢复了自宋代立国以来的文人主导政治的传统。岳飞之死亦显示了宋代文化的悲剧性质,是自北宋以来文人迫害武将传统的历史循环,显示了宋代文人集团极其狭隘的政治心胸。审视岳飞悲剧可以看出,士大夫们已经把维护本集团利益日益看得高于一切,甚至置王朝的整体利益于不顾,他们最终自陷于历史的困境而不能自拔。这也是整个所谓"宋型文化"失败的个案透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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