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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南区婚姻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南区由于长期受封建婚姻制度的束缚,各种陋俗在许多地方普遍存在,广大妇女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施行后,中南区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一场宣传和贯彻《婚姻法》的群众运动,经过调查试验、宣传发动和总结表彰,彻底地摧毁了封建婚姻制度,建立起了新民主主义的新型婚姻制度,形成了男女平等、民主和睦的社会新风尚,从而促进了中南区整体性的社会文明与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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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月刊》2015,(8)
解放初期的上海,由于旧的家庭婚姻制度的影响,家庭婚姻矛盾导致的自杀事件时有发生。党和政府为了使人民过上幸福的家庭生活,颁布了新《婚姻法》。在宣传与落实《婚姻法》的运动中,媒体将受封建婚姻制度迫害、不懂《婚姻法》和干部干涉婚姻自由导致的自杀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报道,说明实施新《婚姻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求从宣传、教育及惩治犯罪分子,改进干部作风等方面预防因婚自杀的发生。通过因婚自杀案例的剖析,使人们深刻认识到不认真切实地实施新《婚姻法》,就会导致自杀这种极端事件的发生。从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新《婚姻法》就是"救命法",增强民众对新《婚姻法》的理解和认同,达到较好的宣传和社会动员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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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等行为,实行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等政策,保护了广大妇女的权益。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邓颖超对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诞生起了关键作用,起草和修订的大量工作是在她主持下由中央妇委承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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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华北农村婚姻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 ,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在华北农村占主导地位 ,严重阻碍了社会进步 ,改革封建婚姻制度已成当务之急。 1 95 0年 5月我国颁布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后 ,在华北农村开展了一场广泛深入的婚姻制度改革 ,经过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建立婚姻登记制度 ,最终实现了从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向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的嬗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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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9月17日,省人民政府公布《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地方志工作发展经验的科学总结和集体智慧结晶,是加强和规范全省地方志工作,实现依法治志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省人民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规定》的公布与施行正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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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黔东南地区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改革各种封建婚姻陋习,逐步确立了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使婚姻自由观念得到逐步确立,妇女地位得到很大提高,并基本建立起结婚登记制度。《婚姻法》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妇女的解放,为黔东南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巨大变革奠定了基础。但少数民族地区传统的婚姻习俗并非一纸法令就可以完全改变,社会风俗的变化也不可能完全靠行政的手段来解决。因此,《婚姻法》在黔东南地区的推行不是一帆风顺的,少数民族地区婚姻制度的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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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地方志》2006,(6):7-8
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部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日前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的提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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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地方志书是我国独有的文化形成,是全面系统地论述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盛世修志,服务当代,功在千秋。继2006年5月16日国务院公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前夕,于9月11日第31次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正式对外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指导全省地方志工作的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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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施行.这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和分水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着力谱写地方志工作新篇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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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开创了我国地方志工作立法之先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正式步人法制化轨道。2007年11月,省政府又发布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并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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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4月7日,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签署第162号政府令予以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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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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