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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市举办全区分管地方志工作负责人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及全国、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第一轮尤其是第二轮修志以来的工作经验,研究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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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举办全区分管地方志工作负责人专题研讨班(图①)。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及全国、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第一轮尤其是第二轮修志以来的工作经验,研究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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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电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总结近年来全区地方志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并对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作出部署。会议采用电视会议形式,主会场设在自治区党委礼堂,分会场设在各市、县、城区。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陆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副主任潘琦,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刘新文及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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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这次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传达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第二轮修志以来的工作成绩,表彰2006-2008年度广西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颁发第六次广西地方志优秀成果奖,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地方志工作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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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案)》,并将于2014年1月113施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规范地方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于2003年7月24日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0月1日施行。此次修订案的颁布,标志着《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10年来的首次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共26条,较原条例增加了13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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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电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总结近年来全区地方志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并对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作出部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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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开创了我国地方志工作立法之先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正式步人法制化轨道。2007年11月,省政府又发布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并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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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经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月7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回顾我省地方志法制建设工作历程,总结《条例》施行10年来的经验和做法,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出要求。省人大教科文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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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修订背景2003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第一部规范地方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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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举办全区分管地方志工作负责人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及全国、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第一轮尤其是第二轮修志以来的工作经验,研究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全区14个市、10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副市长、副县(市、区)长,承担《广西通志》专志编纂任务的自治区直属单位、中直驻桂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了专题研讨班。举办由分管地方志工作领导参加的研讨班,这在广西历史上是第一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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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成都市地方志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市志办下一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坚持“传承文化基因,接续成都文脉”的工作理念。加快推进第二轮两级志书、年鉴编纂工作,加大“数字方志馆”建设力度,深入实施资料年报制度.服务现实、主动有为,继续为服务“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和“文化之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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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全省地方志系统十分重视《条例》的学习贯彻,依法修志取得良好成效。但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一些地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还存在“四易四难”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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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于2013年11月28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条例》高标准、规范化地对地方志工作提出新的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工作责任。完善了工作程序,对于进一步推动四川省交通运输文化工作持续稳步发展和史志年鉴编纂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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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邓永明、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张晓光等一行十人到襄垣就《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县人大、县政府对《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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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2009年,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从根本上理顺了地方志工作体制,恢复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独立建制,并将《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立法计划,2010年正式进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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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规范地方志工作的法规.开创了全国地方志工作立法的先河,为四川省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奠定了法律依据,也为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提供了立法实践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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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24日,我省颁布实施《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3年11月28日,《条例》修订草案通过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0年来,成都市地方志工作在省志编委的关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志鉴编纂、地情开发、信息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