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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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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认为,金代五京制,是正隆之制。在天会末至天德初曾一度实行七京制。金代的府分为京府、次府与总管府、散府两个系列。金代的州分为节镇、防御、刺郡三级。州府均无郡额。金后期废除了州级军的建制。金代在全国实行支郡制,节度使"总判本镇兵马之事,兼本州管内观察使事",表明金在路之下实行的是不完整的方镇体制。金朝后期,司县并提,警巡院、录事司、司候司所辖应视为准县级政区。  相似文献   

2.
西夏地方行政建置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以景宗元昊统治时期为代表,实行监军司一州(城)二级制,主要的地方行政组织有监军司、州(府)、堡(镇)寨等。后期以仁宗统治时期为代表,实行经略司(路)—监军司—地边城司三级制,主要的地方行政组织有经略司、府、军、郡、县、监军司、城、寨、堡等。另外,在农业地区还并行有负责赋税的转运司(路)—郡县二级制。西夏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有三:一是效仿宋制,不断加强中央集权;二是以军统政,军事主导的色彩浓厚;三是因地制宜,在政区级别上适时调整。  相似文献   

3.
公元1413年3月3日,明永乐十一年二月初二,发生了一件改变贵州历史发展进程的大事。这一天,明朝廷废除了思南、思州宣慰使司两个副省级政权机关,设立贵州等处承宣布政司。贵州省政府的成立,标志着贵州正式成为全国十三行省之一,贵州地区开始以一个统一的崭新面目出现在中国历史舞台上。  相似文献   

4.
宋辽金元建制城市的出现与城市体系的形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宋辽金元是中国古代"城市革命"的重要时期。主要表现为:在城市空间上,由封闭到开放,由坊市制转变为厢坊制;在管理制度上,宋代以拥有专门行政管理机构府属都厢为标志,出现了个案建制城市。辽金元则以拥有专门行政管理机构诸京警巡院、路府节镇录事司、防刺州司候司为标志,出现了更多建制城市。在此基础上,金元时期形成了联系密切、分布有序的古代城市体系。  相似文献   

5.
巡检司是清代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构之一,在社会治安和公共事务方面具有极重要的职能。《清史稿.地理志》以宣统三年(1911年)为限,对全国各府、厅、州、县巡检司的设置作了记载,但讹误、疏漏较为严重,本文将其中111处失误依致误原因归纳为七类:不明巡检司废置年代而误;不明巡检司归属而误;不明巡检司名称而误;漏记;误驿丞兼巡检事为巡检司;存疑;点校之误,每类下又分若干种情形,一一作了校正。  相似文献   

6.
土司司所志是土司辖区重要文献,明清时期广泛分布于今我国西南、中南以及中南半岛北部区域。上级志书编修需要、展示守土之责、表彰祖先功绩是其编纂的三大动力,纂修人员构成中基本都包含土司家族成员,编纂体例与府州厅县志无异,但拥有“世系”“土兵”“土司家族契约文书”等特色篇目。对照传统府州厅县志,土司司所志具有家族性、民族性、多元性等特点,在西南史地、边疆以及方志研究中具有重要文献价值。  相似文献   

7.
宋朝统治者虽极力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政府行政处置权,但由于实际统治需要,路级监司仍被赋予对州县司法活动一定的调控权。这种权力突出表现在通过移牒差官来复审州县各类狱案。宋代监司可以差官审理的案件包括州军翻异案件、巡历中发现的疑案、百姓越诉案件、中央下发案件等类型。为防止差官断案权的滥用,宋代政府制定了日益严密的差官法规和奖惩制度,中央、路级监察机构也对其进行监督。监司差官审案,有利于保证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权益,平反冤案、打击司法官吏职务犯罪,减轻监司行政负担。但这一制度的过度推行,也容易导致差出官员的州县事务废弛,以及反复差官导致狱案积滞等问题,而人为因素的影响则容易导致监司、差官贪赃营私、干预州县司法事务等严重弊病。这表明在政治制度建设中,完善条约规定的同时,必须把握好制度执行的度,过犹不及,同时要提高执法者的自身素质,完善监督、考核等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8.
明朝云南五井盐课提举司作为滇西北的最高盐务管理机构,其职权一度超出盐务范畴,深入到井地的民政、司法、文教等领域。嘉靖年间五井盐课提举司治所迁入云龙州,与云龙州治分驻于澜沧江东岸雒马井和西岸旧州。改土归流后,云龙知州接手了盐课提举的行政、司法和社会管控等“附加职能”,弱化了盐官对地方政务的影响。“盐官”终被州官完全取代,盐务与政务合于知州一人,云龙州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州司合一”。  相似文献   

9.
《元史·百官志》认为元代录事司在中统二年到至元二十年曾设司候一职,这一记载有误。金代的录事司与司候司为不同等级城市的行政管理机构,互不统属,蒙古建国之初,承袭金制,司候不应设于录事司之下;此外,至元三年定官员职田数和至元八年规定录事司捕盗事皆不见有司候一职,故知《元史·百官志》录事司下设司候一职为误。  相似文献   

10.
军民指挥使司是明代设置于西部边疆和民族地区的一种特殊行政建置,其创制并大规模实施于洪武年间。"军卫牧民"是制度设计的初衷,而民户数量是设置与否的根本指标,少数民族地区仅是外在表现形式。军民指挥使司管理体制有利于减轻百姓负担、安抚和教化地方、沟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但因明中后期世袭武官体制的腐化、人口的增殖等因素,军民指挥使司亦逐步失去了管理地方的活力,在明中后期、清前期渐次由流官充任的府(州、县、厅)等建置所取代。  相似文献   

11.
西夏政区研究是西夏学和中国行政区划史研究中十分薄弱的环节。本文通过对《天盛律令.司序行文门》的解读,基本廓清了西夏中后期的政区状况:五府、十州、两郡、九县、二十六城寨、五军、十七监军司,并纠正了汉文史籍对西夏政区记载的不足。指出西夏并非严格地遵循中原政区中的层级关系,而是有其灵活的从属原则。此外就西夏一些政区的边界和西夏政区的特点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2.
年慧龍 《中华文史论丛》2022,(3):269-302+410-411
源自王安石變法的提舉常平司,在熙寧年間主要由轉運司兼領,可謂“分司不分局”。元豐元年,宋廷取消兼領之制,提舉常平官獨立分局治事,官員資序也相應提升。元豐官制改革後,“提舉常平司—户部右曹”系統形成,倉司的監司地位正式確立。元祐時期,新法盡廢,宋廷重新釐定路分監司的考課内容。哲宗親政後,新法恢復,倉司重建。以民事爲主的紹聖監司考課法,繼承了元祐監司考課的改進成果。路分三大監司互申考課和元符監司巡歷制度的定型,使倉司最終固著於路分,成爲既主財利又主民事的監司。  相似文献   

13.
金代“使司”银铤考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金代银铤上常见的“使司”戳记,学界有不同解释。或谓“使司”是检验戳记,此类银铤的性质是称量货币;或谓“使司”银铤是转运司或盐使司的税银。本文认为,“使司”系盐使司之外其它诸使司的通称,凡此类银铤皆为“院务税”、“院务课程”,其性质属于征榷税银。  相似文献   

14.
北魏平城时代,孝文帝改革州郡体制、"分置州郡",在此大势中,河南地区由州镇复合型政区转变为州郡型政区,进而形成以黄河为轴心、诸州并立的政治地理格局。然而,突发性的迁洛事件,成为改变河南政治地理格局的开端。但是司州政区规划要晚于司州的设置,故而迟至太和十八年(494年)二月,以司州为中心重构河南州郡结构的变革,才真正开启。在"罢州立郡"模式下,怀、泰等州并入司州,太和中形成的河南诸州政区格局至此基本消失,取而代之以司州都督区、豫州都督区格局。翌年,二都督区格局随着豫州刺史元幹的离任而崩析,豫州"省州置郡"并入司州,司州建置进程进入第三阶段。至此,由迁洛引发的司州建置进程完成,河南诸州政区变局亦随之终结。司州政区的成立及其展开,建立在孝文帝州郡改革而形成的河南诸州政区格局之上,其对后者颠覆性的重构,在北魏地方行政史中具有深刻的政治地理意义。  相似文献   

15.
客司是归义军节度使府中诸司机构之一 ,负责归义军与周边政权之间的外事交往活动。本文利用敦煌出土文书 ,结合唐末宋初归义军所处的周边环境 ,对客司机构作了初步的考证 ,探讨了客司的外交职能及其有关外交活动。得出客司的长官为都客将 ,一般由节度押衙兼任 ,下属有知客将多员。金山国时客司一度改称为鸿胪寺 ,但为时不长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曾在外交部主管非洲事务的一些外交官相继发表回忆文章或出版回忆录,可是,这些亲历者对外交部涉非地区司的变迁及其不同名称的描述却出现与史实明显不符的情况。有的把1956年成立的西亚非洲司说成是非洲司,把1964年成立的非洲司说成是西  相似文献   

17.
吴国前期民屯实行冠以地名的都尉和州郡县四级体制,都尉屯田听命于孙权,州郡县司屯曹分别主持州郡县屯田,和地方行政合而为一,各级民屯收入由县级政府徵收。民屯劳动者的称谓很多,不下三十来种,由山越和蛮夷等少数民族人民、官府依附民、宫奴婢、诸吏及其伙处父兄子弟、罪犯、破产或濒临破产的农民等组成。屯的规模有大有小,有的和居民点混杂一起,也有不设屯的可能,其共有特点是耕种限田,缴纳定额租,亩徵限米二斛,剥削率超过三分之二。故民屯者只有再租佃国有土地,承受近50%的剥削才能维持生计。这些显然是与魏国民屯最大的区别。  相似文献   

18.
宋代提举常平司的沿革与财政体系的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举常平司是宋代一项独有的制度,始设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常平司的设立打破了北宋初年以来三司转运司主管财政的格局,从此宋代财政体制进入了分司理财时期.由于王安石新法影响,常平司经历了多次兴废.本文试图通过对常平司建置沿革的考订,对王安石变法以后宋代财政体制的变化进行说明.  相似文献   

19.
今人关于明代通政使司研究中引据的很多文献是在缺乏仔细考订的情况下而广泛引用的。《明史》、《明会典》等诸多重要的制度史文献中就包含涉及通政使司的错误,或由于编纂者书写不当造成,或由于史官对通政使司的行政流程、政治功能认识不足而导致。因此考订明代通政使司相关文献中的若干谬误,对深入研究该项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0.
巡检司作为明代的基层社会治安组织,具有巡逻盘诘、巡缉私盐、缉捕盗贼及协同防御等功能,但是位于不同地理位置的巡检司巡逻及缉捕的主体不同。位于江防防线上的应天府,作为京师的重要府城,在沿江以及周围县城的关隘错落着十一所巡检司。通过对应天府巡检司在江防中的兵力设置、信地防守及运作方式的研究,能够进一步探究巡检司所发挥的作用及其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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