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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史志》2017,(4)
地契文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福建在唐朝肃宗至德(756—757年)至僖宗乾符(874—879年)年间开始有地契文书。漳浦县灶山出土的"砖质买地劵"和福州马坑山出土的"石地劵"刻写的内容,是唐朝和五代福建社会上流行的地契文书的反映。宋元时期,福建土地买卖日益盛行,官府实行统一地契,土地租佃契约内容进一步完善,并使用纸质的地契文书。明清时期,土地买卖的契约有20多项内容。土地买卖要交纳税款取得税契,才算合法。民国时期,土地买卖的地契,大多数使用政府统一印制的"官契纸"。1927—1934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福建苏区开展土地革命,苏区农民分到上百万亩土地。当地留下许多苏区的"分田证"等地契文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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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收藏有六份清代地契,其中三份签订时间为乾隆年间,两份为道光年间,一份为光绪年间,但均贴有1908年发行的美国版印花税票。文章以这六件地契为研究对象,探究清代地契格式、税票印章及税票贴用情况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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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于民间的民国时期地契是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的宝贵资料。本文介绍和分析了民国初年的两张“有洪宪”年号的地契,认为其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袁世凯称帝以及皇帝梦破灭的史实,是近代社会变迁的缩影,具有一定的史料和研究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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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奇是李牟的父亲。李仲号大亮,是李岩的二哥。康熙元年李自奇卖地契,十二年李仲买地契,与康熙五十五年《李氏家谱》中有关记述可相互佐证,既为研究清初豫北土地买卖提供了具体资料,也为研究明末李自成军中的李牟、李大亮提供了佐证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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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缘由
在搜集各地徐氏东海堂族谱过程中,笔获得一份乾隆四十年(1775)新竹萃丰庄的土地买卖契约,这份地契有10多位签署人,其中包括双方当事人、见证人及代笔人。他们都是渡台移民的第一代及第二代,可见当时来台人数相当多。这份地契揭露一件事实,即在翠丰庄与邻近乡镇的徐氏族群,大都是来自陆丰南丫,而且具有极密切的亲族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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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9月,江西省高安县大城乡金田村农民熊根盛,在距村东南约300米的黄土地开荒种地时,挖出一只高约55、口径35、底径30厘米的灰色方格纹陶罐,罐内盛满了汉代古铜钱。这批汉钱经过去锈、清洗、整理,绝大部分钱文清晰,少许残破,锈蚀也不很严重,总重量为10.5公斤,共计4000余枚,现介绍如下:(一)西汉四株“半两”钱共20枚。面径2.5、肉厚0.2、穿宽1.1厘米,背平素,面、背均无内郭、穿两旁篆书“半两”.此类钱,北京朝阳区汉墓①曾有发现,为西汉文帝所铸“之四株半两。(二)酉汉上林三官五殊钱,共10枚。铜质好,呈紫红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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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前些时候,笔者在古旧书摊购得一些清代房地契,其中有清代嘉庆年间山西徐沟县水屯营村(今属山西省清徐县)买卖地契18张(现存于太原市图书馆)。水屯营村距今清徐县城6公里,村中现有1100余户、3000多人,田地1100余亩。该村地下水位高,水源丰富,又因地处官道,古代常驻扎兵营,故名水屯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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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契与道契档案之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道契与道契档案之考察陈正书道契(TitleDeed)是1847—1930年间,上海、天津等通商口岸城市地方政府签发给外国人的地契。由于必须经道台(苏松太道、津海关道)钤印(1912年后由相应的行政长官,如:外交部特派江苏交涉员与沪海道尹会衔;外交部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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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红山峪村一户周姓人家至今仍保存着16张地契,当地人将地契俗称为“地约”。16张地约均为周家与卖方的买地契约,其中9张产生在民国年间,另外在1950年和1960年各3张,1990年有1张。16张地约中,包含15宗土地买卖和1宗房屋买卖。但人们把房屋买卖又另称为“卖宅基地”,由此产生的契约也称为地约。卖宅基地与卖地习俗基本相同,唯有其周边范围即“四至”的规定比较严格,并且无须如卖地一样办理“过割”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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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51年1月,落魄书生洪秀全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发动起义,建号太平天国,拉开了中国最大规模农民战争的序幕。新生的革命力量所向披靡,以排山倒海之势击败大清帝国的抵抗力量。太平军于12月在永安建制,分封五王。于次年6月,便杀出广西,进入湖南,力量迅速膨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