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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京城全图》(以下简称((京城图》)是乾隆朝绘制的北京城区地图,原图保折装册页式本,上下十七排,每排由左、中、右三册组合,共计五十一册。其左、右两册展开长度为一丈三尺,中册展开长度为一丈六尺二寸;各册宽度皆二尺六寸,故其总体拼合尺度为四丈二尺二寸(东西向)乘四丈四尺二寸(南北向),折合公制即13.504米×14.144米(按一营造尺合0.32米计)。以此图面尺寸与《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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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代修建北京皇宫各大殿和紫禁城城墙用砖,以及明代修建的北京十三陵和清代修建的东陵、西陵等皇帝陵寝用的砖,绝大部分是山东省临清砖。临清砖官窑建于“明永乐初”,清代延续使用,至清代末年才停烧。临清砖官窑在明代“设工部营缮分司督之”。清代“顺治十八年(1661年)裁工部营缮分司,以山东巡抚领之,监办官为东昌府同知,承办官为临清州知州,分管官为临清州吏目:税课局大使、临清仓大使、夏津县巡检、清平县巡检。”乾隆五十年(1785年),“专归临清州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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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阳和钱局从 1 645年至 1 72 2年 ,先后铸制了顺治一式钱、顺治二式钱、顺治三式钱、顺治五式钱和康熙通宝仿顺治五式钱 ,其铸制时间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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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顺治二年(1645),清户部批准在大同府铸铜钱。顺治五年(1648)大同总兵姜瓖叛清,顺治六年至顺治十二年移阳和卫(现阳高县)钱局鼓铸六年。1655年阳和卫钱局迂回大同府钱局。大同、阳和钱局从1645年到1722年,前后鼓铸77年,铸制了顺治一式钱、顺治二式钱、顺治三式钱、顺治五式钱和康熙通宝仿顺治五式钱。钱楷书、直读,清户部一直沿用顺治五种钱铸制。大同、阳和钱局共鼓铸了8个品种制钱,铸造数量不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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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床、榻类 雍正元年四月初七日,怡亲王奉旨:“着做矮栏杆床一张,长七尺,宽五尺二寸,高一尺二寸,右边扶手上配做楠木夔龙式衣架一件,随帘子。左边扶手上配做楠木夔龙式帽架一件。钦此。” 雍正元年七月二十三日,郎中保德传旨:“着做松木床一张,长七尺五寸,宽五尺五寸,连架子高六尺五寸。不要甚重,做轻着些,周围安楠木栏杆架。钦此。” 二十六日,郎中保德传做杉木矮床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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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一朝历时十八年(1644至1661年),由于新政权是在明末战乱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社会动荡,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百废待必,政局尚未完全安定下来,要想全面恢复御窑厂的大规模生产,尚不可能提到议事日程上,所以制瓷中心景德镇一度处于瓷业生产的萧条状态,产量很少。清人叶梦珠《阅世编》记载:“顺治初,江右甫平,兵燹未息,磁器之丑,较甚于旧,而价逾十倍。”景德镇仍旧沿袭明末采取的临时应急措施,“有命则供,无命则止。”官窑生产时停时产,所以传世的官窑瓷器不多见,而民窑则开始全面恢复大规模生产,现今流传的顺治瓷器中,民窑远多于官窑。据蓝浦《景德镇陶录》记载,顺治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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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研究》2015,(3)
康熙"更名田"诏是对顺治时期相关规制的继承与调整,学界对前者考察颇多,对后者尚无专文探讨,因而认识不清。本文在细致爬梳档案等史料的基础上,分析清初清理藩勋逆产的制度演变,认为:一、顺治朝处置明代藩勋产业的政策有一演变过程,即从名义上认可其对产业的所有权,转为没收入官、圈为旗地;尔后再变为征收赋税、推行民田化,并停止圈为旗地,其目的亦相应地发生重要变化。二、为增加财政收入、实现民田化,清廷希冀尽数变价藩勋逆产,但受各种条件制约,不得不兼行召佃,从而形成变价与召佃并行的双轨制。三、由于相应规制的缺乏,顺治朝前期的清理效果欠佳。至顺治十二三年,户部制订了系统的清理规制,为清理效果的改善提供了制度保障,亦为康熙朝"更名田"政策的颁行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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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仿制的乾隆六年工部库校准营造尺施荣富笔者藏有旧尺一件,该尺紫檀木质,通长353、宽20、厚7毫米;面阴刻隶书“乾隆六年工部库校准营造铁尺”,其下楷书“觉叟仿制”,字体俊逸、刀法圆熟;尺右侧阴刻度数,并以银丝镶嵌,双体为栏,等分为十个寸格,每寸格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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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初期,陕西师范大学校内及其附近在基建中出土的几方明代秦藩王府宗族及其妻室的墓志,现分别介绍如下: 一、朱诚湤(下以~代)圹志铭(图一) 此墓志于80年代在陕西师范大学校内基建中出土,有盖有志,均为正方,志二尺五寸见方,厚约十五厘米,盖为正书,“大明永寿王府奉国将军诚~圹志铭”,因系帝室之胄,盖的四周刻有龙戏珠卷云花纹和几何图案。志铭为正书,共二十二行、每行二十三字,该志立于明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五月初十日。志称:“奉国将军诚施、太祖高皇帝五叶之宗孙、秦愍王之玄孙、永寿怀简王之曾孙,镇国将军志埵之孙,辅国将军公鋊第三子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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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我在北京,获得敦煌石窟唐写本残經一段,长一尺四寸三分,寬七寸六分,糙米色麻紙本。共写經廿五行,每行廿七字,末三行空格,合計廿八行。无首尾,不知經名。背面用一张分配窟龛燃灯名数的手写单来衬褾,因浆水渗透,字迹黯淡模糊,并有残损,細看尚可大体辨識。单中記着"辛亥年"的干支及"十二月八日夜"的日期,(夜字只有半边看得清。)但没有写出紀元年号,从書法、語气和都头、押衙、僧政等称号看来,应該是唐代僧寺方面主持人的布告。按唐代的辛亥年有五个,即: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代宗大历六年(公元771年);文宗太和五年(公元831年)和昭宗大順二年(公元891年)。这里所記是哪个辛亥,已无从証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