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二年主父戈与王何立事戈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殷周金文集成》(以下简称“《集成》”)第17册11364号著录一件战国赵“二年戈” ,原器曾为清末陈介祺(斋)旧藏 ,今不知下落。笔者见过该戈的两件全形原拓本(图一)[1],内部刻铭可释为 :“二年 ,(主)父攻(工)正明(?)我□ ,左工师邬许 ,马重丹所为。”胡部铸铭可释为 :“□奔。”(图二)从拓本看 ,戈阑侧加宽加厚 ,这种特征见于战国中晚期。铭文“我”字之上一字不能确释 ,其下一字仅余残画 ,铭末“所”下之字也有残损 ,但还可以看出应是“为”字。赵国题铭常在铭末有“所为”二字[2],这是此戈国别当属赵国的证据之一。戈胡部的铭文可能是… 相似文献
4.
"文物"1959年第12期博物馆藏品栏内载有高至喜同志的"楚公籇戈"一文,对"楚公籇戈"作了详细的介绍.据说这件戈是湖南省博物馆从废铜中拣选出来的,现藏于湖南省博物馆.据文中关于"楚公籇戈"的描叙以及所附的图片看来,我们认为,这实际上是一件赝品.其理由如下:一、这件所谓"楚公籇戈",其铭文"楚公籇秉戈"五字,自左而右,绕列于"内"上.其中"秉戈"二字,尤其是"戈"字,在纳柲之后,势必为夹柲所掩.凡戈类铭文的部位适当于纳柲处者,其铭文必伪无疑.例如,"周金文存"卷六第四十页之一的所谓"作?右戈",同卷第四十四页之二的所谓"陵右戈";又"三代吉金文存"卷十九第二十七页之二的所谓 相似文献
5.
6.
《文物》1982年第5期刊载了安徽南陵县出土的吴王光剑,释其铭为:"攻敔王光自作用剑以战戉人"。按:其中"战"、"戉"二字释文与字形不符。剑铭"(?)"应隶定为"(尚戈)"。"(用戈)"应隶定为"(戈用)",即"勇"字。《说文》卷十三"勇或从戈用"。"勇 相似文献
7.
通过比对甲骨金文中"斤""戈"的字形,结合甲骨文字中勾廓与线条往往无别的构形规律,并综合考察相关考古出土材料,确认甲骨文中的"■"可释作"戈"。对"戈""斤""■""刀"等字作为部件时的形体作辨析,揭示并分析相关意符之间的通用现象。考察异体字之间的形近部件时,应以字形为出发点和根本依据,结合考古实物等多种材料,认清字形的核心特征,从而避免混淆不同之字或割裂同一字的异体。 相似文献
8.
三晋兵器铭文中旧或释为"冶吏"、"冶史"的词当释为"冶事"。"冶事"是以冶为职事的意思。"冶事"可能是冶的别称。反映三级督造制度的三晋兵器铭文中,最后一级还有称"冶人"的。"冶人"是冶的别称。 相似文献
9.
陈隆文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22(2):108-114
皋落戈与上皋落戈对于研究春秋战国时期赤狄族的居地和迁徙具有重要价值。两戈的发现说明皋落与上皋落在春秋时期应为两地,东山皋落在晋南垣曲,上皋落在晋中昔阳。而皋落戈铭文中的第六字当释为沈,沈作为地名当是晋南汾涑一带的古称。 相似文献
10.
战国题铭概述(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三晋题铭三晋,即韩、赵、魏三国,关系较为密切(例如曾发行形制相同的方足布),它们的题铭有许多共同之点,所以最好合并论述。首先考察韩国的兵器。据魏国人所撰"竹书纪年",战国时韩都于郑,故自称国名为郑。因此,下列器物都属于韩国: 郑武庫。三代吉金文存19,32,2戈郑武库,冶期。同上18,31,1器种不明郑右□,盛季壶。同上12,8,2壶同样,下举两件兵器也无疑是韩国所铸造: 六年,郑今韩鱼,右军工师司马(巨隹),冶伙。同上19.52.1戈五年,郑□□□司马朱,左军工师□□,冶(?)□。同上20,40,4矛这种记今、工师、冶的铜器,主要是兵器,都是三晋的。 相似文献
11.
"车大夫长画"戈曾为潍县陈介祺收藏,解放后陈氏后裔将所藏文物包括此戈捐献潍坊市博物馆,现由该馆孙敬明同志予以介绍、考释。此戈虽早见于《奇觚》《周金》《小校》《三代》各书著录,但戈铭第一字未拓出,第二字亦模糊不清,旧未识出,故铭意不明。孙同志现将原戈铭文重拓完全, 相似文献
12.
13.
《文物》1959年12期上登载了湖南省博物馆从废铜中拣选出的铜戈一件,此戈形制颇异,其内上有"楚公?秉戈"铭文。高至喜同志根据郭沫若院长对"楚公?钟"的释文,断定"此戈大约也是西周末年时的",并言"这无疑是一件研究楚国早期兵器和文字的一件重要资料。" 于省吾和姚孝遂两先生则根据此戈的形制、铭文等,举出六项理由证明此戈及其上的铭文均是伪作,并说:"我们完全有理由可以肯定,‘楚公?戈’的铭文是伪造的。从戈本身的形制、银饰来看,器物本身也当是伪制的。"(《文物》1960年第3期)其论证甚为精覈。不过此戈既非"越戈",更非殷戈,亦非中原地区西周时期的戈。细察此戈的形制,乃系四川所谓"巴蜀"时期的戈。此戈本身当系真品,其内上的铭文或系后来的伪制。 相似文献
14.
15.
16.
《江汉考古》一九八三年二期发表的《武汉市收集的几件重要的东周青铜器》一文中说:“‘后’为冶字,即冶制的工师”,是文谓“后”为“冶”字,未言何缘,不解。又以为冶即冶制的工师,不切。按铭文 相似文献
17.
《考古与文物》一九八三年三期登载的《辽宁宽甸县发现秦石邑戈》一文,报导了宽甸县出土的石邑戈,这是迄今首次发现的秦丞相李斯造戈,今仅就作者对铭文解释,提出两点商榷: 一:文章说,铭文中“左工”应与工师相同。此说不甚确切。兵器铭文所见之职称,除有工师外,还有“左工师”及“右工师”之职。左工师职名见于江陵拍马山出土铜戈,铭云:“三十四年村丘命燮,左工师誓,冶梦。”(《考古》一九七三年三期) 相似文献
18.
泰安市博物馆收藏的一件“淳于右造”铜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9年4月,在泰山虎山东路拓宽工程中,发现了一处战国墓葬群,出土1件带铭文的铜戈。此戈援长而狭,胡上三穿。内微上翘,上有一穿,内末端及下侧有刃。通长27.2、援长18.6、宽2.5~2.9,内长8.3、宽2.9厘米。穿右侧自上而下铸有“淳于右造”1行4字铭文(图一~三)。从“淳于右造”戈的形制、铭文看,应属战国中晚期的遗物。铭文中的“右”,应是铸造兵器的“右库”之“右”。齐国当时在都城设有左右库冶造兵器,下属小诸侯国亦设兵器冶铸库。从目前所发现的铜戈铭文中,已有“淳于左造”、“淳于右造”可证明。铭文中的“造”字从“舟”则为齐国兵器铸… 相似文献
19.
疑尊、疑卣铭文开头人的名号应释为"中義子父",金文中偶尔有这种"伯"、"仲"、"叔"、"季"与"父"之间有二字的名号。疑尊器底铭文第一行"于"下的字应依李学勤先生释为"卜",其写法与甲骨文中部分"卜"字相同,这可能与器主是西周早期商遗民有关。"卜鄂侯于盩城",即通过占卜的方式让鄂侯到盩城建都。铭文第二行的■字,释读尚需进一步探讨。《记一件新见铭文铜戈》公布的齐国铜戈,铭文第一字当释为"栗"。"栗成"即"栗城",盖即秦汉时之栗;后世之"栗城",在今河南夏邑县。此地在前286年后数年间曾短暂属齐,此戈可能即此时齐国铸造。 相似文献
20.
甲骨文、金文馘((戈耳)、(戈酋))字与其所从(目)字等的释读涉及相关甲骨文、金文数例.甲骨文、金文"( )、( )、( )"等字即馘字,馘字所从"( )、( )、( )、( )"等字即(目)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