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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年是新编地方志工作大丰收的一年,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其中最为突出的有两件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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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67号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自建国以来中央政府首次颁发的全国性地方志工作法规。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努力推进广州市地方志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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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地方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玉林市根据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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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67号令,至今已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学习贯彻好《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梧州市经过认真准备、精心筹划,通过讲座、会议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和梧州市地方志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了解地方志,支持地方志,并以此为契机,把读志用志活动引向深入,全面推进地方志事业的发展。现将学习贯彻《条例》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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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颁发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我国指导和规范地方志工作的首部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两年来,北海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并紧紧依靠《地方志工作条例》指导全市的修志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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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今年是新编地方志工作大丰收的一年,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其中最为突出的有两件事。第一件是4月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了全国地方志系统表彰先进大会。这是地方志工作有史以来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开展评选先进的活动,也是有史以来地方志系统开展的评选先进活动第一次得到国家人事部门的参与和认可。经过广泛推荐、逐级把关、反复审核,共有31个单位和10名同志被授予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还评选出了全国方志先进集体244个、先进工作者484名。这次活动扩大了地方志工作的影响,振奋了地方志工作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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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施行.这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和分水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着力谱写地方志工作新篇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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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推动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钦州市地方志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学习,积极贯彻实施《条例》,有效促进了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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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将地方志事业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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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2006,(9):61-61
2006年8月15日,常德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召开。座谈会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代惠主持。市人大、市政协、湖南理学院、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方志办、武陵区方志办等单位出席。座谈会从地方志业务和法制建设两个方面就《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出台的意义、相关条款的理解、贯彻落实的措施等发表意见、建议近40条,会议收到书面发言材料5份。周代惠在讲话中指出:《地方志工作条例》确立了地方志工作的地位;明确了地方志工作主体;规范了地方志编纂技术;优化了地方志工作环境;强化了地方志工作保障。政府是修志行政行为主体,《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关键在政府,市方志办拿出方案、做好策划,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搞一次声势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同时全面展示常德市地方志工作业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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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非常重视,以各种形式认真地进行了学习贯彻,以《条例》的精神为指导,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地方志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市一年多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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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5月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5周年,全省开展了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做为修志人员必须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建国以来关于地方志工作的第一部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依法修志新时期的开始,标志着地方志事业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在二轮修志开展之际,以宣传《条例》为契机,继续加强《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即加强修志的理论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对于全面做好地方志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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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史志》2006,(5):8-9
自治区直各厅、局修志单位、各市、县(区)地方志办公室: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条例》明确规定了地方志工作的地位、性质、职责、要求、目的,以及志书编修的间隔年限、审查验收等,内容极为丰富。它作为行政法规,既是地方志工作开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地方志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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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部署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开展“四个一”活动。一是向省地方志编委会全体委员寄发慰问信和《条例》。5月17日,省志办向省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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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地方志办公室 《广西地方志》2008,(3):22-22
国务院于2006年5月18日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防城港市地方志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并结合防城港市当前修志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部署,使修志工作依法化、规范化、质量化,努力开创防城港市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崭新局面,为北部湾开发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