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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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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宪权即制定宪法之力,是创造法秩序的权力,制宪权的真正意义在于,全体国民中能作出政治决断的选民应亲自或通过其直接的特别代表,参与宪法的制定。民国初年,袁世凯和国会在制宪权问题上激烈争斗,其实质是为通过制定宪法性文件,以达到在国家权力的配置中扩大自身全力,维护自身利益,抑制打压对手。然而,作为国家权力之上之权力,制宪权理应属于国民全体,民国制宪者没有看到这一点。在之后的制宪过程中,各种登上政治舞台的军阀制定的宪法都粉墨登场过,但随之又被新的宪法所取代。制宪权成为了政治势力角逐的对象,制定出的宪法成了军阀政权合法性的遮羞布。  相似文献   

2.
张鸣 《炎黄春秋》2014,(10):28-33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第一部《宪法》的过程,对中国政治的演进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经过这次制宪,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精英协商的政治体系从此基本上退出历史舞台,中国在迈向全能主义政治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制宪的过程与问题的提出1952年10月,刘少奇率中共代表团出访苏联前夕,在给斯大林的信中,提到了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建国后制宪与修宪的曲折历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近代史上,曾有过各种形式的“宪法”,但是由于宪法本身的局限性或者制宪者的违宪行动,而导致宪法的短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宪法的观念,也深深地灌注在中国共产党人的心上。在毛泽东领导的苏区、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红色政权建设中,对法制建设还是十分重视的。在苏区,他主持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其中就提出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在陕甘宁边区政府,也制定过一些保障人权的条例。在抗日战争后期,在同专制独裁的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斗争中,他提出了…  相似文献   

4.
近代法国宪法之多,在欧美各国是独一无二的,常被称为“宪政的实验场”。仅大革命和第一帝国时期先后颁行过七部宪法,平均不到四年就有一部新宪法问世。在这些宪法中,包含着丰富的制宪思想,充满资产阶级除旧布新的开拓精神,显示出与英、美宪法的不同特征,在欧美各国宪法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通过对这一时期法国宪法的剖析,有助于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发展过程及其实质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1949年,新中国成立。依常理而言,新中国成立后应该尽快制宪,这关系到赋予新政权合法性,以及确定各级政权组织机构的设置。但是为什么一直到六年之后,才开始着手制定宪法?其制定的具体过程怎样?今年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60周年,本刊特编辑此文,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6.
中美两国很多学者将1787年美国制宪视为一种"奇迹"。最近几年,美国制宪"奇迹"话语再次升温。不过,很多因袭此种"奇迹"话语的(中国)学者和读者,并没有留意到话语背后的浓烈宗教色彩和强烈现实需要。美国制宪"奇迹"话语的首创者正是当年参与制宪活动的几位重要人物,他们希望利用"奇迹"话语策略,促使各州尽快批准新宪法。在此基础之上,美国人采取四种常用手法——神化制宪参与者,夸大制宪会议分歧,夸赞宪法设计完美巧妙、值得崇拜,认定宪法契合美国民族性格、能够长久存续,十分巧妙地构建出美国制宪"奇迹"话语。但若详加剖析,即可发现上述四种手法均有不甚圆满之处,制宪"奇迹"话语可谓一种神话。我们应在洞悉美国制宪"奇迹"话语构建手法的基础之上,批判地理解美国制宪的历史过程和时代意义。  相似文献   

7.
<正>宪法学界多年来一直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制定过四部宪法,即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宪法。如果对宪法变迁过程作细致深入的考察,就会发现在共和国的历史上只制定了一部宪法,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只是修宪,没有制宪,现  相似文献   

8.
在法国大革命初期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为法国国民制宪议会的代表们所信奉,所以该学说直接影响了法国1791年宪法的制定。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1791年宪法没有完全遵循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学说的原则,以致该宪法迅速走向了终结。  相似文献   

9.
彭涛 《史学月刊》2020,(4):79-86
护国运动后,宪法会议在国人期待中召开,却因党争激烈,久议而不能决,制宪工作陷入困境。对此,章士钊再提"调和立国"之法,希望以此破解制宪僵局。"调和"逐渐成为制宪的主流思想主张,为大多数议员接纳,并促成"孔教入宪"等诸多争议问题的解决。然而,该主张却始终无法解决"省制入宪"和"解散权与不信任决议权"等问题,导致宪法会议停滞,国会也因此被再次解散。宪法会议失败的原因在于各党派将自身利益凌驾于国民利益之上,破坏了共同的利益基础,共识难以形成,宪法也就成了镜花水月。  相似文献   

10.
1946年年底,胡适参加由国民党一党包办召开的制宪国大。胡适参加国大的原因,缘于蒋介石与国民党做出实行民主的姿态,希望制宪能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以及胡适对中共革命的戒备。然而,蒋介石与国民党只是将宪法视为工具,并无真正在中国建立民主政治的意图。胡适参加1946年制宪国大实际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相似文献   

11.
在现代社会的民主法制建设中宪法的制定是核心环节.共和国历史上有过4部宪法,1954年宪法在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不仅在人民群众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上以及采纳意见的实际效果上创造了世界制宪史上的壮举,而且在继承和发展<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确立了中国式宪法的基本结构和规范.  相似文献   

12.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处于徘徊难定的十字路口。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国民党政府在南京包办召集“制宪国民大会”。十一月二十六日,大会主席团向全体会议提交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经过审查、修正和讨论,于十二月二十五日正式通过,  相似文献   

13.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的第一部成文宪法。自那以后,“国家的最高形式,民主共和制,在我们现代的社会条件下,日益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性。”文章认为,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不仅在独立战争中作出了卓越贡献,在美国宪法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也起了特殊的作用。他是制定宪法的热心推动者、制宪会议的积极主持者,又是宪法中共和原则的坚持者和忠实执行者。文章还着重探讨了华盛顿积极推行制宪的经济动因和政治动因,并指出:1787年美国宪法虽然有着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进步作用,但本质上,它是美国资产阶级和种植场主为维护本阶级利益、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残酷统治的根本大法。  相似文献   

14.
<正>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此后,宪法经历了三次大规模修改:1975年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78年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82年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相似文献   

15.
翁有为 《史学月刊》2007,4(11):62-68
中共中央领导人毛泽东等开始并不想立即制定1954年宪法。受毛泽东委托,刘少奇于1952年10月访苏时就中国暂不制定宪法而由《共同纲领》代替问题请教斯大林。由于斯大林坚持中国应尽快制定宪法,中国遂转而积极制定宪法,并于1954年颁布。1954年宪法的制定工作是认真的。但由于形势的迅速转变等多种原因,宪法的实施却成了问题。  相似文献   

16.
佟自光 《湖南文史》2012,(11):24-25
1970年3月8日,毛泽东提出召开四届人大和修改“宪法”的意见,并建议“不设国家主席”。于是,8月下旬召开的九届二中全会上就通过了一个《宪法草案》,其中写明了这两条,即:确定林彪作为毛泽东的接班人和不设国家主席。  相似文献   

17.
1970年3月8日,毛泽东提出召开四届人大和修改“宪法”的意见,并建议“不设国家主席”。于是,8月下旬召开的九届二中全会上就通过了一个《宪法草案》,其中写明了这两条,即:确定林彪作为毛泽东的接班人和不设国家主席。  相似文献   

18.
抗战胜利后,民社党人追求和平民主,希望在中国建立西方式的民主宪政制度。为此,他们在参加制宪国大前后,积极促进国共和谈,努力阻止内战的爆发和进行。他们批评国民党坚持采用的《五五宪草》,是以贯彻孙中山提出的五院分权制度为名建立国民党的独裁统治。他们所草拟的改良的宪法草案,吸收了各党派的意见,成为1946年底制宪国大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的底稿,这是他们对中国宪政制度的极大贡献。在《中华民国宪法》中,作为人民代议机构的立法院权力较大,能代表人民对于掌握行政权的总统和行政院进行比较有力的监督和制约,成为与总统并立的国家权力机构,且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的权力基本上保持独立。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中华民国宪法》基本上是一部民主宪法,具有明显的历史进步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中国人民的百年求索(邢贲思) 百年潮2003.5中国道路:20世纪的两次选择(应克复) 炎黄春秋2003.7口号中的中国历史(郑为汕) 湖南文史2003.10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王寿林) 中央党校学报2003.4共和国临时宪法出台始末(南山)党史博览2003.7毛泽东主持起草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穆兆勇) 党史博览2003.10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起草过程中的四位顾问(穆兆勇) 党史博览2003.9《论十大关系》发表前后(逄先知金冲及) 百年潮2003.12 1959年司法部被撤销真相(熊先觉) 炎黄春秋2003.12亲聆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李曦沐) 纵横2003.¨北京大学的社…  相似文献   

20.
吴传毅 《攀登》2007,26(2):121-123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更多的是从一国法律体系和法律效力方面来明确的。全面认识宪法,还应包括更多的内容: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授权政府的一份授权委托书,因而,宪法既是控制公共权力的控权法,同时又是保护人民权利的保权法;宪法是国家活动的总章程,因而,宪法明确了国家的组织原则和管理方式;宪法调整的是国家的重大社会关系,因而宪法在内容上有别于其他普通法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而制宪和修宪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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