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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盈”字款白瓷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传世及出土文物进行梳理及查阅古文献资料,对“翰林”、“盈”字款白瓷的年代、产地及涵义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翰林”、“盈”字与唐代宫廷设置的翰林院及大盈库(百宝大盈库)有关,署这两种款识的白瓷是唐代邢窑专门为宫廷烧造的贡品,其年代当在开元以后,唐朝灭亡后不复烧造。其烧造地点在今河北省内丘县城关一带。“翰林”、“盈”字款白瓷是研究唐代邢窑生产性质及唐代社会政治、经济的重要实物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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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金文馘(■、■)字与其所从■字等的释读涉及相关甲骨文、金文数例。甲骨文、金文“■、■、■”等字即馘字,馘字所从“■、■、■、■”等字即■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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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聪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23,(2):97-100
汉印中从“珏”的文字被改释为“赛”,这个字均作为人名出现。对于从“珏”及从“三横划连写”的两种形体,简牍等整理学者的意见并不一致。显示此问题仍值得进一步的研究。通过“二重证据法”考察人名“赛”可以发现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所载并不匹配,因此释“赛”之说至少部分地仍存在疑问,而将从“珏”之字释为“宝”是有字形依据的。最后,对于汉简中过去误释为“实”“宾”的一系列文字进行了校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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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古代文献及铜器、石刻、钱币等文物为依据,论证了“歷”、“曆”二字的起源及分合演变的历史。对在此分合演变过程中传统习惯和封建避讳制度所造成的复杂现象也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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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河南商水友人处看到一枚蚁鼻钱,是前所未见之品。这枚蚁鼻钱长1.8、宽1厘米。面呈卵圆形,穿孔在上端,上铸一字,隶定为“(?)”(图一),释为“阳”。楚文字中,从“阜”的字有时下增从“土”,如“陈”字作“(陈土)”,是大家熟悉的。钱上“阳”字的特点是从两个“阜”。这种写法曾见于信阳长台关和荆门包山楚简。《信阳楚墓》图版一二三:2-013简,是遣策中记服饰的部分,有“一阳笲”和“一少阳笲”,“阳”字都是从两“阜”的。简文“笲”读为“弁”,《说文》:“冠也。”“阳”读为“(黑易)”,《说文》:“赤黑也。”按《仪礼·士冠礼》有“爵弁”,注:“其色赤而微黑,如爵(雀)头然。”简文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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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字真言、六字真经或六字大明咒,是藏传佛教诵咒“嗡、嘛、呢、叭、咪、吽”六个字。据说是佛教秘密莲花部之根本真言。对“六字真言”的诠释颇多,但究其根本,不外乎以下几种:(1)据藏传佛教经典记载,六字真言,“嗡”表示“佛部心”,谓念此字时,自己的身体要应于佛身,口要应于佛口,意要应于佛意,认为身、口、意与佛成一体,才能获得成就;“嘛呢”,梵文意为“如意宝”,表示“宝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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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书是客观记述地情的百科全书.其对记述方法有特殊要求,诸如称谓要用第三人称,不能用“我省”“我市”“我县”“我单位”等第一人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标准》第二十七条规定:“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以第三人称记述。不用第一人称。”许多地方志书的“行文通则”也是这样规定的。如《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行文通则》中关于“称谓的书写”规定:“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书写,不用‘我省“我市’等第一人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