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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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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敖簋铭文中“戎”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敖簋铭文的释读,郭沫若先生认为“子牙父”即齐鲍叔牙,并根据该器器形、铭文字体等判定其制作年代应在春秋齐桓公时期,此说可从。刘丕烈先生认为“子牙父”为鲁叔牙,“戾敖”为鲁庆父之子公孙敖。其断代与郭说基本一致。本文以为“子牙父”应是齐鲍叔牙而非鲁叔牙,仍以郭说为是。但郭说以为铭文“戎献金(铜)百车”的“戎”指匈奴,则不可信。笔者根据铭文透露的齐、鲁关系,判定此“戎”应指山戎。齐桓公北伐山戎,曾谋之于鲁。“戎献金”作为贡纳,当是齐出兵征伐的结果。文中对前两说之误,有所考辨。  相似文献   

2.
■簋铭文考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近在新加坡东亚文明博物馆展出的(艹害)簋是西周穆王时器,有铭43字,记载戎人侵犯楷国,楷臣(艹害)抗敌获胜的事迹。楷国可能为毕公子所封,地在陕北志丹一带,其建立与抵御北方戎人有关,至西周中期仍存。西周晚期,王朝势衰,楷国也归于灭亡,以致在载籍中无其踪迹。  相似文献   

3.
稗簋铭文虽经众多学者研究,但有些问题依然存在分歧。本文以为,铭文中的“赐 户、 ”是指质赐 地的民户与 地之贝;器铭所涉及的王世与月份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推算,“遘于妣戊武乙 一”云云是当时的一种纪时形式,并不能说明器主与商王室有必然的血缘关系,而器主的真正族姓则为己姓。  相似文献   

4.
本文以史籍记载结合考古资料,力图梳理出商周时期活动于我国北方的山戎民族的一些轨迹,认为山戎人不是土著民族,而是夏商时期活动于西北地区的游牧民族西戎的支属,商晚周初逐渐东迁进入冀北地区,是在冀北发展起来的戎族。  相似文献   

5.
南阳出土的西周晚期仲爯父簋,其器、盖铭之间存在异文,一作“南申伯大宰仲爯父厥辞”,其余三件则作“仲爯父大宰南申厥辞”。通过语法结构的分析和对比可知,两种句式的主干成分是基本一致的,均为主谓结构的“南申厥辞”,意即“南重申了仲爯父的命辞”。据铭文所云,“南”的身份为“仲爯父”家宰,受后者之命作器祭祀二人的祖考。结合周代贵族家族的作器制度和祭祀通例来看,“仲爯父”与“南”当为同一宗族内部的亲属成员。其中,“仲爯父”身为宗子,对整个宗族的作器与祭祀活动拥有支配权,而“南”的宗法地位低于前者,所以要服事并听命于“仲爯父”。仲爯父簋铭文的重新释读与相关史实的钩沉,有助于考察“南申”名号之缘起及其与“西申”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6.
青铜器臣谏簋铭文涉及到邢侯的“搏戎”,是研究邢国“迁封”之后,援“軝”抗“戎”战事的重要材料。本文根据有关金文资料和文献记载,就邢侯对“戎”的抵御与“戎”的族属等有争议的历史问题试作考述。  相似文献   

7.
■簋是西周中期的器物,其铭文内容是周王对■的册命。■是穆王晚期至懿王初期周王身边卿一级的执政大臣。由■簋等册命铭文可了解当时册命礼仪的变化。  相似文献   

8.
白光琦先生最近在《文博》1996年第5期上发表了《利簋的岁字不释岁星》的文章,提出利簋铭文中的“岁”不可能表示木星。白光琦先生的论文应该说有不少方面都很有启发,但其主要的观点与笔者的见解有相当大  相似文献   

9.
分析、比较<殷周金文集成>及其他一些古文字材料中的"身"、"瓜"字形,认为师酉簋铭文作" "等形者,实为"瓜"字,在铭文中当读作"狐".铭文中的"弁瓜夷"可能是指有戴狐皮帽习俗之夷部族.  相似文献   

10.
王旭东 《故宫博物院院刊》2021,(4):20-27+108-109
铸有"戎"字族徽的晚商"戎"族铜器曾在殷墟西区墓地第八墓区集中出土,但分析墓葬资料可知,第八墓区的墓葬数量只能与扩展家庭的人口规模相对应。根据花东卜辞的记载看,"戎"地即"戎"族族居地,位于今山东省蒙山西侧一带,第八墓区埋葬的仅为出于某种原因迁居殷墟的少数"戎"族成员。"戎"族铜器的研究和"族墓地"辨析,对于准确理解殷墟西区墓地性质、晚商家族形态等热点问题,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1.
《文博》2010,(4)
上海博物馆藏小子■簋(《集成》3904)系真器伪铭。本文通过对其铭文字形、辞例的分析,认为该伪铭并非臆造,当有所本,且仿制较精,与真铭的距离不会太大。由于真铭所在的器物未见著录,我们仍可将小子■簋铭作为一篇早期记事金文来使用。小子■簋铭的时代当定在商代晚  相似文献   

12.
本文对民国初年甘肃省天水市出土的秦公簋铭文中“嚼”、“徵”字训释的现有研究成果进行搜集整理。参考学者们关于两个字的隶定及解释所提出的不同意见,并结合古文献资料,我们认为前者隶定为“嚼”,读为“寻”,训为“用”;后者隶定为“徵”,读为“昭”,训为“明”。  相似文献   

13.
本文对民国初年甘肃省天水市出土的秦公簋铭文中“嚼”、“徵”字训释的现有研究成果进行搜集整理。参考学者们关于两个字的隶定及解释所提出的不同意见,并结合古文献资料,我们认为前者隶定为“嚼”,读为“寻”,训为“用”;后者隶定为“徵”,读为“昭”,训为“明”。  相似文献   

14.
疑尊、疑卣铭文开头人的名号应释为"中義子父",金文中偶尔有这种"伯"、"仲"、"叔"、"季"与"父"之间有二字的名号。疑尊器底铭文第一行"于"下的字应依李学勤先生释为"卜",其写法与甲骨文中部分"卜"字相同,这可能与器主是西周早期商遗民有关。"卜鄂侯于盩城",即通过占卜的方式让鄂侯到盩城建都。铭文第二行的■字,释读尚需进一步探讨。《记一件新见铭文铜戈》公布的齐国铜戈,铭文第一字当释为"栗"。"栗成"即"栗城",盖即秦汉时之栗;后世之"栗城",在今河南夏邑县。此地在前286年后数年间曾短暂属齐,此戈可能即此时齐国铸造。  相似文献   

15.
《今簋》:“佳王子伐楚白(伯)才(在)炎住九月既死霸丁丑乍(作)册……”郭沫若先生在《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中指出:“此成王东伐淮夷践奄时器。楚即淮夷,淮徐初本在淮水下游为周人所迫,始溯江上至于鄂赣。”在郭老晚年主编的《中国史稿》第一册也载有:“楚国是一个毕姓贵族建立的国家,原居淮水下游,属于武庚叛周的熊盈族,武庚失败后,他们受周人的压迫南下,被江水所阻,乃沿江西上,开拓了长江中游的大片土地……,周初的《今簋》铭文就记载着对楚伯的征伐。”由于郭老在考古方面对殷墟甲骨文、金文、石鼓文的研究,在学术界素孚众望因而在周成王伐楚,楚人来东方淮夷多为历史研究者广泛引用,几乎成了定论,而我对此定论,常存疑义,姑就鄙见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6.
晋厉公三年(前578年)三月,晋国主导下诸侯会集,准备联兵伐秦,出兵前举行祭祖、祭社之礼,祭毕受脤,以此为背景,刘康公所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缘于对成肃公接收脤肉不敬的批评。从历史背景和文本内容来看,"祀与戎"是指祀礼与军礼,均属礼制范畴,具体落实为祭祖、祭社之礼,都与祭祀相关。自《汉书》至《清史稿》,正史中的引用大多指属于礼制范畴的祀礼与军礼,保留其原始含义。受《孙子兵法》及其注释影响,"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所指渐由祀礼与军礼扩大为祭祀与战争,并成为目前最为常见的解释。  相似文献   

17.
邢侯簋铭文记载周康王命人对邢侯的职事加以确认并进行赏赐之事。铭文记录了周王与诸侯间的互动细节,是探析上古君臣关系的重要史料。铭文“昭朕福盟”之“盟”指君臣之盟,即周天子以命服、赏赐等方式与臣下订立的盟约。邢侯簋铭文反映了周代册命金文在某种意义上均具有“盟”的属性。相关盟约被存于盟府,需要时可随时调用。君臣之盟是双向的,君主做出许诺,臣下则表示效忠。臣下的效忠之辞亦被记入文书,是盟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文书被藏入盟府象征着君臣间责任、义务等关系的最终确立。君臣之盟一方面反映了早期君臣关系尚未形成森严的等级;另一方面,君臣间以盟誓来确立并巩固双方关系,也反映了早期政治中尚存有朴素的信义观念,后世所谓“愚忠”之观念在当时并未定型。  相似文献   

18.
令簋、禽簋中的“伐楚”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令簋、禽簋应为成王即政之后器。铭中所记“伐楚”既非昭王南征荆楚,亦非周公伐奄,而是成王东进所伐中原楚国,其地在今河南滑县东。这个楚国早在殷末周初即已存在,其中一部在周文王时代由鬻熊率领南徙江汉流域,是为荆楚。  相似文献   

19.
(顯)公簋及其铭文的发现,对厘清晋国早期历史上的诸多问题,比如叔虞封唐后的爵称、燮父所改"晋"的由来、叔虞封唐及燮父"侯于晋"的地望、"唐伯侯于晋"之"唯王廿又八祀"为何王纪年、公家族与晋国的关系等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逑盘》铭文“■(■)黄耇”之“■(■)”,旧说多读为有老、寿义的“耆”,并谓“耆黄耇”系同义复指的形容词,本文以为不妥。“■(■)”字从“者”,当读为“诸”,“诸黄耇”是对诸位老臣的泛称。而且,“诸黄耇”在铭文中断句时应从下,即“诸黄耇,保奠周邦”,是对诸位老臣勉力保奠周邦的期许,这也与《尚书》等早期文献中所反映的耆老治国理政的重要性相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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