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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1951,(1)
浙江省立嘉興圖書舘是一個新生的圖書舘。書藏的基礎是以前的縣立嘉興圖書舘殘存舊書和新撥的一千冊新文化書籍。全舘職員六人,工友一人。雖然條件很差,但自五○年四月成立以來,全體工作人員發揮積極性、創造性,在八個月內做了不少事情,頗有一些可供參考的。該舘首先確定:一個圖書舘是否充分發揮了它的作用,要看它閱覽工作做的好不好,爲讀者服務的程度如何。肯定了方向,他們大力展開羣眾工作。在舘內:與讀者聯繫,了解他們的文化程度,給他們介紹書報,帮助他們查卡片,研究問題;舉辦展覽兩次;吸引讀者,組織十二個讀書小組,輔導讀者。在舘外:利用假期,在人煙稠密之處,舉行流動閱覽。在市區內,特設兩個流通書庫。在樂橋小學與鳴陽門小學,借存兒童圖書。配合冬學試辦鄉村流通站。到民豐造紙廠,絹紡廠,文教幹校,舉辦舘外圖片展覽。該舘尚在草創階段,爲了搞好工作展開業務,努力與較大較有成績的圖書舘建立聯繫,吸取經驗,虛心學習,因而避免了走不少歪路。例如:關於工作制度,是參考浙江省立圖書舘的規章後訂立的;關於編目問題,經常與國立南京圖書舘聯系,並派員前往參觀;關於資料索引分類以及兒童閱覽等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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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1951,(1)
王冶秋副局長報告蘇聯圕(宀博)事業情況王副局長回國後連日分別在故宮博物院、北京圖書舘、革命博物舘籌備處、出版總署、科學普及局北京大學圕(宀博)專修科作關於蘇聯圖書舘、博物舘事業,以及工廠集體農場概況的報告。西南文物調查簡報我局派往參加西南工作團的宋伯胤同志,於五○年十月底隨怒江工作組出發,爬過碧羅雪山,在福貢、碧江二縣工作半月後離開怒江,步行一三○○里,十二月五日抵保山,沿途搜集革命史料,調查文物古蹟,並搜集了不少倮倮族的文物,特別着重在倮倮族的生產工具與日常用品方面,如鋤頭、鐮刀、酒壺、飯盒、煙袋等,還爲他們拍攝許多生活照片。並將繼續在保山一帶作調查工作。本局一九五○年收集文物統計本局一年來計收文物一四、七七八件,圖書三七、一七七冊、二六七函、九一部。建議出版總署成立中央書庫我局爲了更好的發展全國圖書舘事業,會致出版總署建議書一件,主要內容:(一)建議成立中央書庫,訂定免費呈繳與備價呈繳的制度。(二)編製新書目錄卡片。(三)編製全國期刊、日報目錄及索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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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反動統治者從來不重視圖書舘事業。圖書舘工作者也自以為圖書舘是"超然"的機構,守着一攤子圖書,搞些整理編目工作,便算盡了本分。對於羣衆工作是很少注意到的;卽使注意到了,也很少能真正展開工作。於是圖書舘成了"冷宮",成了藏書樓;却成不了人民的文化教育場所。那個時候,圖書館事業從來没有成爲人民事業的一部分,也不可能成為人民事業的一部分。今天圖書舘事業必須成為人民事業的一部分。圖書舘要向工農兵開門,要為工農兵服務。要明確一切內部整理工作的目的,都是爲了更好的為讀者服務,更好的展開羣衆工作。"好的圖書舘,不在其收藏善本書的豐富,而在其書籍流通的廣速"。好的圖書舘,必須是廣泛地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人民大衆的文化教育的場所。圖書舘事業决不是純技術的事業,而是利用一切圖書资料完成政治任務的革命事業;圖書舘工作者不僅要精通業務,而且必須是思想教育戰線上的革命戰士。只有這樣,圖書館事業才可能順利發展和逐步提高。抗美援朝保家衞國是我國當前的中心任務,也是現階段革命工作的中心環節。抗美援朝保家衞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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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年六月十四日,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劉少奇副主席關於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裏曾經特別提起,在土改工作中遇到:"各地名勝、古蹟、歷史文物如無人管理,而又需要人管理者,當地人民政府必須注意派人管理,不使破壞"。劉副主席這一個指示,是說明在土改工作中同時亦要照顧到中央人民政府愛惜文化遺產,保護古蹟文物的政策。七月二十九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秘書廳發出通知說:"爲在土改中能更好保護古蹟、文物、圖書、建築等及普遍搜集革命文物起見,在組織土改幹部進行學習時,必須注意院頒:(一)爲規定古蹟珍貴文物圖書及稀有生物保護辦法,附"古文化遺址及古墓葬之調查發掘暂行辦法",(二)爲指示保護古文物建築辦法,(三)為徵集革命文物令,以上三件通知各地列爲學習土改法令之參考文件",這就是指示我們如何來貫澈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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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1952,(1)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於一九五○年五月頒佈的關於古蹟、珍貴文物、圖書及稀有生物保護辦法中,規定各地原有的一切具有歷史、藝術價值之建築文物,應由各該地方人民政府文教部門及公安機關妥為保護,嚴禁破壞損毀。同年七月颁佈的保護古文物建築辦法中又明確指示:凡全國各地具有歷史價值的文物建築,以及建築物內之原有附屬物,均應加意保護,嚴禁破壞;如確有必要拆除或改建時,必須經由當地人民政府逐級呈報各大行政區文教主管機關批准後始得動工。平原省衛生局為修建療養院拆毀百泉名勝古蹟,是中央颁佈保護文物法令以後所發生的一個較嚴重的破壞文物事件,這事件已經人民日報提出批評,並由政務院作了正確處理。現在全國各地都在進行大規模的工程建設,希望由此汲取經驗教訓,提高警惕,堅决貫徹中央文物政策,切實做好保護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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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護國內所有名勝古蹟及流散各處的有關革命、歷史、藝術的一切文物圖書,並使各地方管理機構職權明確起見,特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颁佈之‘規定古蹟珍貴文物圖書及稀有生物保護辦法’及‘保護古文物建築指示’,共同制定:‘中央人民政府内務部、文化部关於管理名勝古蹟職權分工的规定’及‘中央人民政府内務部、文化部关於地方文物名勝古蹟的保護管理辦法’(附:地方文物管理委員會暫行組織通則)。上述規定及辦法,業經政務院一九五一年二月五日政文齊字第十三號批覆同意,茲特公佈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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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1951,(1)
我中南地區的土地改革,今冬明春卽將在五千萬人口的地區實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佈之"古蹟、珍貴文物及稀有生物保護辦法"之規定,凡屬於地主、惡霸、戰犯所有之一切具有歷史、學術、與藝術價值的文化遺產,如古代石器、金屬器、陶器、瓷器、玉器、漆器、竹木器、齒牙骨角器、絲麻棉等編織物及刺繡、各種化石、各種珍貴版本、孤本、絕本、抄本與不常見之書籍、碑版甲骨、金石文字及其他拓本、簡牘、檔案、文書、字畫、佛經、儀器、報章、雜誌等,以及在實行土改地區之有關革命價值之文物圖書與歷史藝術價值之名勝古蹟,如古寺古廟及其附屬建築,古佛像、碑碣、壁畫、古塚墓、名人故居等,均屬我民族文化之遺產,必須區別於應沒收分配之生産資料或生活資料,不應隨意分掉或聽任損毁與散佚。爲保護我民族文化遺產,防止有關革命、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珍貴文物及圖書,在土改期間隨意分掉、損壞或散佚,特決定: 一、戰犯、惡霸、或地主藏有上項文化遺產,應予没收。但不應損壞散佚或分掉,須一律慎重保護,送交當地人民政府負責保管,並層報上級人民政府處理。二、在反霸鬥爭中,所已沒收上述歷史文物圖書,並須重加整理登記;對已分掉或散佚者,應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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