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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吴简统计,户平均4.80人,与传世文献中经常提到的"五口之家"相符.吴简中的里,其规模多在2~50户之间,不像传世文献中所说的那样整齐划一.长沙郡自东汉以来,人口密度已略有提高,但直到三国初期,地广人稀的状况依旧,里的规模仍然无甚变化,说明此时经济发展水平尚无明显改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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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菜户创制于洪武、永乐时期,主要职能是供办日用所需的蔬菜。洪武末期,国子监设立菜户,由膳夫兼任,实为一种附加徭役。永乐五年,嘉蔬署设立菜户,分配土地,专门供应宫廷及部分朝中衙门蔬菜,形成一种承担特殊赋役的户籍。正统时期,王府及地方官衙亦佥派菜户,是一种加派于地方的徭役。就典制而论,仅国子监和嘉蔬署设有菜户,王府及地方官衙均不得设立,但私佥私派甚为普遍。王府通过皇帝赐予可以合法佥派菜户,于是请乞之风盛行。明廷对请乞并无处置成法,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以致形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局面。至明代中期,菜户赋役逐渐货币化,尤其是王府菜户银已编入州县均徭银内摊征,各地折征数额相差悬殊,地域差异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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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杨庄聚落遗址发现的庭院内的房屋建筑,符合汉代一般民户建筑的"一堂二内"的记载,也与汉代"五口之家"的家庭规模相适应;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规定"一宅"的面积是"大方卅步",约相当于今天1700多平方米。三杨庄聚落遗址中庭院面积近2000平方米,基本符合《二年律令·户律》中普通民户"一宅"的面积。这表明汉代关于住宅大小的规定,可能是一项长期实行的比较稳定的制度。汉代人所抨击的"田宅逾制"问题,是说"田"、"宅"都不能"逾制",其中"宅"的面积大小的规定必定是长期存在的;三杨庄庭院遗址,可能就是《二年律令·户律》中"民宅园户籍"中"宅园"的真实再现,"民宅园户籍"应是记载民户家庭人口情况、住宅及其附属物"园"情况的综合簿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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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9,(3)
<正> 《新元史》卷四八《地理志》脱思麻路宣慰司都元帅府条下云:“本为元帅府,至元三年以西安州来属。五年,又以岷州来属。大德十一年升为宣慰司,以礼店文州万户府隶之。领州三:西安州,宋故州,属秦凤路,至元三年来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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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谷文书 2 835号是一份研究唐代括户的重要文献 ,由文书来看 ,敦煌县在长安三年括户中的态度是积极的 ,李峤有关逃户对策的变通性建议在此次括户中也已被部分采纳。逃户的原籍地政府与逃户的寄居地政府 ,对于不同括户政策的态度很不一样 ;大地主在政府括户时的特别动向 ,主要不是表现在言论上 ,而是表现在行动上 ;逃户的发生会影响到原籍地的租税 ,而逃户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是土地问题而非括户政策本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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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树民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5,(4)
北宋西北国防城寨的建筑规模及其战略地位任树民北宋王朝出自耕战之需要,在西北边防要地众建城、镇、寨、堡,其重视程度、工程规模及发挥的战略作用,较之汉唐时期有很大的提高。于宋,修筑城寨是个十分敏感的民族问题,动辄引起河涅吐蕃地方政权和漫散僻远山谷蕃部生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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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及绩效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新中国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的演变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一是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29年,这个时期制度演变的趋势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和生活资料占有的平均化;二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06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的28年,这个时期制度演变的趋势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多样化和生活资料占有的差距扩大。新中国收入分配变化的轨迹经历了一个由旧中国收入水平极低、分配极不平等通过革命手段达到过度平均,然后又由这种过度平均通过改革走向拉开收入差距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收入的平均程度主要受到中国共产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观念、战略、政策变化以及不同时期积累与消费关系变动的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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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洁王宏志邵奇慧罗静周勇 《人文地理》2013,(5):54-60
借鉴潜能模型,综合考虑小城镇到县级经济中心的可达性和到周边农村聚落的可达性,构建小城镇综合可达性模型。利用该模型计算了荆州市93个小城镇的综合可达性指数,在此基础上,对小城镇的综合可达性与农村聚落空间格局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小城镇综合可达性值与邻近分配区内农村聚落总面积、农村聚落平均面积、农村聚落占景观面积比例均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而与邻近分配区内农村聚落数量、农村聚落密度相关性不显著;可达性好的小城镇最容易吸引较大规模的农村聚落在其周边集聚,但小城镇的可达性水平也并不是影响农村聚落分布的唯一因素。可达性等级较差和差的小城镇,因周边耕地和水源条件优越,也吸引了中等规模和中等数量的农村聚落分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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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科举各级考试的规模及其录取率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明中叶后,各省直的科考规模在四五千人至数万人之间,平均录取率估计在10%上下。乡试录取率,明初一般在10%上下;成、弘间定为5.9%;嘉靖末年又降为3.3%;而实际录取率又低于此。会试录取率,自洪武至万历中平均为8.6%;其中,洪武至永乐二年平均为21.7%,永乐四年至万历中期平均为8.4%。殿试规模和录取数在理论上皆等于同科会试录取数。永乐二年后,明廷共在51科14938名二、三甲进士中考选了1277名庶吉士,平均录取率为8.55%。上述录取率,都是在朝廷调控下形成的,并非完全自由竞争的结果。而之所以进行调控,又是由官缺的有限性和科举取士用途的单一性矛盾造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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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长安城人口札记二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龚胜生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1,(3)
<正> 一 宋敏求《长安志·西市》载:“长安县所领四万余户,比万年为多,浮寄流寓不可胜计。”估计二县合计约共领户八万左右,有人以为此户数内应包括二县城外的乡村人口,其实不然。据《新唐书·地理志》记载,天宝元年京兆府23县共领户362921;又《太平寰宇记·关西道》载此23县共分为487个乡和120个坊,其中长安、万年二县占104个乡和全部的坊。以每乡(坊)平均户数计,二县共应得138500,其中城内120坊得74200户,城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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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以来,农村住房建设速度呈日趋加快之势,这无疑反映出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的发展进程,但其中一些无序的、不规范的建房行为亦带来了耕地大量流失的不良后果,直接危及我国的粮食安全。农村居民无序建房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另一个严重后果是空心村大量形成。遏制耕地流失应采取的基本对策是规范农民建房用地行为,严格治理空心宅现象;坚持节约用地原则,合理规划村庄建设;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集中住宅节约耕地;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改善宅基地分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对耕地的法律认识和基层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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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嵌或悬挂在古建筑门堂上的匾额、牌匾,至迟在秦汉时便已出现了。《说文解字》释"扁"云:"扁,署也,从户册。户册者署门户之文也。"册,原指君王的符命,未编在一起的称简,众简编连在一起的称册。蔡邕《独断》:"策,简也,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作为君王的符命,本作册,后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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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后周北宋之际的户数 ,有两个不同的记载。一是据后周显德五年前后数据统计的是 2 54万多 ,一是据北宋初年数据统计的 96万多。对此差异 ,研究者或者取其一 ,而未作说明 ;或者认为北周显德五年检定民租所得户籍尚未附籍 ,即已灭国 ;或者认为显德五年所清查者为纳税户等。我以为恐不尽然。《长编》卷一记载了建隆元年的县户数 ,称 :“有司据诸道所具版籍之数 ,升降天下县望 ,以四千户以上为望 ,三千户以上为紧 ,二千户以上为上 ,千户以上为中 ,不满千户为中下……凡望县五十 ,户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七十 ;紧县六十七 ,户二十二万八千六百九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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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王景弘下西洋,是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其历时之久、规模之大、人数之众、组织之严密、技术之先进、经过地区之广、影响之深远,在当时都是空前的。正如英国科技史大师李约瑟博士所作的评价:“郑和下西洋在世界创造了几个第一:规模最大,时间最早;造船技术最先进;航海技术最先进。”郑和、王景弘不愧为杰出的航海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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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峤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1)
<正> 中华书局点校本《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京兆府下云:“天宝领县二十三,户三十六万二千九百二十一,口一百九十六万七千一百。八十八府,理京城之光德坊。”此处断句有误,“八十八”应接上句,为:“天宝领县二十三,户三十六万二千九百二十一,口一百九十六万七千一百八十八。府理京城之光德坊。”标点者可能将此句中的“府”理解为折冲府,这是错误的。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