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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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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疆地方志》2012,(1):3-5
在自治区认真开展“三大主题”促进周活动之际,我们召开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发挥地方志大编委会的作用,扎实做好第二轮地方志修志工作。这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条例》,推进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刚才,廖运建同志向各位委员汇报了2006年以来自治区地方志的工作,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我都同意和赞成。  相似文献   

2.
《新疆地方志》2011,(3):2-F0002
2011年6月14~20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了解地县第二轮修志进展情况及修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倾听基层修志工作者的心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廖运建率调研组赴吐鲁番、哈密地区...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4.
《中国地方志》2007,(7):23-23
2007年5月18日,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是我国新编地方志工作史上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一年来,全省各级地方志系统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有力促进了全省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开展。为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国家制定颁布的第一部有关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条例》的施行对于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战略,实现依法修志,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地方志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发展机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依法修志重要性的认识一年来,我区各级地方志编修机构和广大修志工作…  相似文献   

6.
《江苏地方志》2009,(6):4-5
2006年国务院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08年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地方志事业步入依法修志的新时代。近几年来,我们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抓住深入贯彻《条例》的契机,采用多种方式,认真践行《条例》赋予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促进了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2009年2月1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依法修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和2008年地方志工作,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与省政府《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进依法修志和做好2009年地方志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相似文献   

8.
《中国地方志》2008,(4):5-5
200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二轮修志,加快全国地方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程,做好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中国地方志协会的换届工作,组织召开三个重要会议,开展专项研究,加大机关内部建设,促进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相似文献   

9.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地方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玉林市根据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相似文献   

10.
<正>2007年5月1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学习、贯彻《条例》,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地方志是一种“资料性文献”,2006年5月18日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此进行了“法律确认”(见《条例》第三条)。这种确认未必能成为学术上的共识,但资料性是地方志的重要特征,这一点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地方志的这个特点决定了资料工作在地方志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然而从新时期两轮修志的实践看,资料不足却是各地地方志编纂中遇到的普遍问题。  相似文献   

12.
2002年11月.我从通州市调至海安县工作.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8年,开始分管全县社会事业工作。是年,适逢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两周年之际,我县进行了一些宣传活动。同年12月,省人民政府又颁发了《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江苏省第一次把修志工作纳入法律范畴。《条例》、《实施办法》是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法规,也为我们基层地方志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  相似文献   

13.
在《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过两个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一个是《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一个是《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条例》与这两个“规定”最大的不同是将“地方志编纂工作”改为“地方志工作”,将“地方志编纂机构”改为“地方志工作机构”。联系到《条例》的具体内容,我们说。它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规定。当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编纂地方志。  相似文献   

14.
2008年5月1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日。学习、贯彻《条例》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新疆地方志》2010,(1):F0003-F0003
2010年3月1~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武星斗一行在乌鲁木齐市史志办领导的陪同下,赴乌鲁木齐市所属七区一县就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情况,县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情况进行调研。  相似文献   

16.
《广西地方志》2008,(3):34-35
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地方政府依法修志的重要法规。《条例》颁布后,我市加强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认真履行《条例》所赋予的五大职责,切实落实好《条例》的各项内容,把地方志各项工作做好。市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翻印《条例》,分发给市直各单位组织学习,继续深化宣传贯彻《条例》。  相似文献   

17.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银川市地方志办公室紧紧围绕服务“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这个大局,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修志,不断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着力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促进了地方志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18.
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将地方志事业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9.
志者 《巴蜀史志》2010,(3):23-23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实现依法修志。推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拟于9月至10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依法修志执法调研。  相似文献   

20.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施行.这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和分水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着力谱写地方志工作新篇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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