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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清时期锦屏境内的学校据清乾隆《贵州通志》、《开泰县志》、光绪《黎平府志》、民国《贵州通志》记载,明清两代,今锦屏县境内有下列学校:铜鼓卫学在铜鼓乡铜鼓村。明洪武三十年(1379年),朱元璋派儿子楚王朱桢率兵镇压古州上婆洞林宽(锦屏启蒙人)领导的侗族人民起义后,在铜鼓这个“介乎五开(今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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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租赁是明清寺院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京大报恩寺毗邻城市,房地租赁在寺院经济中的地位尤其重要。对比《金陵梵刹志》《折疑梵刹志》这两部佛寺志的记载,能发现清代南京大报恩寺房地租赁在明代基础上有长足的发展,种类、数量与收益都有增加,管理制度也更加完备,体现了寺院经济商业化水平的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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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金陵志》的编修时间南京是中国东南地区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自古以来志书编纂十分发达,正如元代学者张铉至正《金陵新志》之《修志本末》所称:"金陵在《禹贡》为扬州,历代为国为州为府,典章文物,宜可考征。"①现存记载该地最早的方志为刘宋山谦之《丹阳记》,刘宋至清代几乎历代均有志书编纂,宋代以前志书大都已经佚失,宋及以后方志或存或佚。其中,《金陵志》即是一部佚志,明代杨士奇《文渊阁书目》记载该志共有八册,卷数与纂修人均不详,不过其现存佚文的价值仍不容忽视。对于古代方志,尤其是佚志的研究,要了解一部志书的编修情况,往往首先要确定其编修的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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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志·教育志》从总体上来说是一部上乘之作,但在《古代教育》章中,由于疏于对本省历史地理的研究,而出现所引事例失去典型意义、不同的记述对象混于一体以及明代表格里列出了清代行政单位的现象.为保证教育志内容的真实可信,维护教育志的科学性,提高志书质量及学术价值,在编纂教育志时必须注重区域历史地理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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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志虽为当今官办三级修志所屏除,但近年面世者仍不少,多为基层组织或民间所为,实则村镇志所包极广,修者亦众,于中国方志史上有其一席之地。所谓村镇志,包括乡志、镇志、村志、里志、场志、团志、坊志等等。现存最早之村镇志为宋常棠所撰《澉水志》,为浙江海盐澉水一镇之志。明清时期,村镇志数量大增,甚有多次修志者,如安徽贵池县杏花村曾于清代和民国两修《杏花村志》。是可知村志之修,其来有自。但若村已撤改而犹追记原建制之历史、地情者,我未之见。有之,则今之《友新六村志》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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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2021,(4)
学界对广东贡院始建时间颇有争议,有宋代说、南宋绍兴二十七年(1157)说、南宋淳祐年间说、南宋淳祐七年(1247)说、南宋淳祐十年说、明宣德元年(1426)说、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说等7种不同说法。现存最早的大德《南海志》记载广东贡院始建于南宋绍兴二十七年,明清时期万历《广东通志》、清康熙《广州府志》等方志在纂修过程中对大德《南海志》中广东贡院记述多有删减或误载,这是造成广东贡院众说纷纭的主要原因。广东贡院未建或废圮之时,广东乡试常寓于佛庐,无固定之所。现在所言广东贡院多指清代所建贡院,忽视了广东贡院在南宋有6次、明代有7次的兴建、扩建、修葺等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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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州历史发展进程中,会馆是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作为记录贵州历史与文化的经典符号,会馆这种在不同历史时期产生、传承着多元文化的载体,至今仍留存于各地并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明清两代,在贵州的外省各地移民相继修建会馆,各省籍移民修建的会馆规模大小不同,遍及贵州省内大小城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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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云《石渠余纪》所载道光关税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清代财政史,王庆云所著《石渠余纪》是一本绕不过去的著作。这是因为,迄今为止,研究清代财政问题,最常用的办法仍然是以个别年份的数据,以点代面地分析清代财政收支的总量及趋势。而《石渠余纪》则提供了相当多的可用数据。其中,由于卷6《直省关税表》列出了户工两部各税关道光二十一年(1841)、二十二年、二十五年、二十九年四个年份的关税定额及实征数,因而成为学术界引用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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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游观风尚蔚然兴起,集中表现为旅行家群体不断扩大,游观类书籍接续出版,以及关涉游观的论说逐渐增多。作为景观的西湖是个综合体,其指涉可析分成自然构成、文化内涵及心理期待三个方面,层累性是西湖较为显著的特征。西湖是明清两朝颇为重要的游观景点,具有指南色彩的西湖游观书多有出版。以《西湖游览志》等为代表的明代游观指南全方位介绍了西湖的自然景观与历史人文,是具有游观专书性质的史志。以《西湖览胜诗志》等为代表的清代游观指南正逐步走向定型,其卷次结构、行文风格、主旨表达趋向固定,应是具有现代意义的西湖专题游观书。就研究意义来说,明清两朝关涉西湖的游观指南至少可以挖掘出文学、史学、旅游学等多学科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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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诗人李白,晚年在安史乱中因从永王磷事被流放夜郎。但,李白是否到达了夜郎贬所,是人们长期以来争论未决的问题。这一问题关系到对李白的生平、思想和作品的研究,在对文学史和贵州古代史的研究上,无疑都有重要的意义。历史上最早明确提出李白于流放途中遇赦而返的是宋人曾巩,其后诸如宋代薛仲邕,明代杨慎、清代王琦、郑珍、莫友芝等都沿曾说,以后学者,也多从此说。然而明清以降,有些人提出相反的意见,认为李白不仅到了夜郎贬所,而且还在夜郎住了较长时期。持此种观点的主要是明清时代一些贵州的和曾到过贵州的学者,如张澍、黎庶昌等。周春元先生的《李白流放夜郎考》(以下简称《周考》)(《贵阳师院学报》1981年2期)也认为“李白到达了夜郎贬所,大概是没有疑问的”。对这一意见,我不敢苟同,谨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以资商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