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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行政中的效率规定主要表现为政府对行政事务的完成明确限期。以限期为中心的效率规定在秦汉政治中具有普遍性,不仅体现在政府的行政立法之中,而且也被广泛应用于和日常行政运作关系更为密切的文书命令中。秦汉时期,效率规定已经有了和唐代类似的、比较科学性的规律性。针对违反"效率规定"的行为,秦汉政府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问责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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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5年12月12—13日,"早期中华帝国的行政运作与政治文化"研讨会在重庆大学召开,这是秦汉史青年学者研讨会的第一次主题活动,来自国内各大学和研究机构的20余位学者围绕行政运作和政治文化两个主题展开深入研讨。一、行政运作。李迎春《从简牍看秦汉地方行政系统啬夫类官吏地位的变化》指出啬夫地位变化这一问题的实质是秦王朝力图加强中央集权严密控制地方,而汉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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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公田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秦汉禁苑假田属公田的一种。秦汉百姓向官府假田,不仅要缴纳田租,还要向官府交纳押金或保证金,或是预付一定金额的租金。对禁苑假田田租征收管理,是秦汉禁苑管理不可或缺的要务。由简牍律令可知,秦汉禁苑假田的田租征收是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并严格按照田籍征收,对禁苑假田的田籍书写,严禁存在欺骗和伪造行为。如有违者,对违犯者及其主管官吏以盗窃罪论处。同时,严禁主管官吏通过测量工具的长短标准不一和弄虚作假等手段导致征租不公的违法现象,违者处“赀一甲”或根据匿租多少进行程度不一的惩处。并严惩各种逃租行为,不仅对逃租者以盗窃罪论处,主管官吏亦因失察而受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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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与秦汉官僚行政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史研究》1996,(2)
吏与秦汉官僚行政管理卜宪群在秦汉官僚制度行政管理体制中,各级行政机构是由中央直接除授的官行使职权,而大量日常事务是由各级行政长官自行辟除的吏来完成的。吏是各级行政机构发挥其政府职能的重要因素之一,吏也是各级官府行政运作须臾不能离开的重要助手。但是学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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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立宏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09,(1)
本文通过分析罗马政府在不列颠的运作以揭示元首制时期罗马行省体系的运作机制。对总督及代理官任命之考察表明,罗马官员具有非职业性,他们生活在相对固定的晋升体系中,一生需要出任诸多不同职位,并没有为出任某个职位接受专门训练,所以无法发展出专业行政知识。此外,元首制时期官僚机构尚未增生,行省中罗马官员的数量屈指可数。这些都为地方自治开辟了空间。在某些罗马势力不易渗透的地方,地方自治政府在征服初期以藩属国的形式出现。随着时机成熟,藩属国作为一种权宜之计逐渐被具有高度自治权的城市所代替。城市里的地方官员在刑事案件之审理和直接税之征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可能把行政负担转嫁到地方政府身上是罗马帝国正常运转的奥秘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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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汉地方行政结构中,内郡与边郡在行政职能、吏员设置、民族构成、法律制度上存在着诸多差别。研究秦汉边郡,对于探索秦汉时期边地制度与内地制度相互影响融合的规律、秦汉边疆治理、民族关系、秦汉国家结构发展变化、地方行政机制的运作规律等有重要的意义。本世纪初,西北简帛的发现,极大推动了边郡研究。进人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外学者在前人的基础上,分别从秦汉中央政府分层次、差别化治理,边郡防御系统,边郡职官设置,屯戍,文书运行等不同方面探讨了秦汉边郡的情况。笔者根据搜集到的相关论著,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秦汉边郡研究做一简要综述,以期对相关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有所裨益,疏漏之处,祈望方家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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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有为著述的<专区与地区政府法制研究>,以20世纪30年代以来该行政层级地方行政体制的历史演进为经,以组织法规为纬,运用历史学、政治学、法学和行政学的相关理论,对"专区"与"地区"政府的创设、演进、组织、权限、运作方式及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刻的探析,并得出了基本的历史结论:一是行政组织法制化是国家行政机构健全和成熟的表现;二是行政组织法制是政治社会化的表征和主要路径,是一个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机构赖以正常运作的法制体系,国家行政组织及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权威性、合理性、长期性、持久性应以组织法为基础和依据;三是行政区划建制应以满足国家和社会需要为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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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政权是在批判周代贵族特权政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官吏的法律特权还处在一个逐渐形成和强化的时期,这就使秦汉官吏法保留了一些相对合理的成分。具体来说,秦汉官吏法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在官吏的选任环节本着保举原则,把个人的利益和风险有机结合起来;对官吏政绩的考核突出廉与不廉和胜任与否;对官吏的监察在郡县体制内的同体监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自上而下的垂直监察体系;对官吏的一般性刑事犯罪比照百姓处罚从重,尤其严惩官吏的经济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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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建立于隋朝,《唐会要》卷七六《制科举》说:“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进士科的创置,标志着科举制度的奠定。秦汉以来,选拔官吏制度主要采取“举贤良方正”或“举贤良文学”。即由皇帝以“对策”的方法决定任用与否,应举者表现特殊优秀,即授予官职。这是最早考试取士的办法。魏晋南北朝时,施行“九品官人法”,指定负责察访本地人物的专职,从地主阶级中选任官员。公元220年,曹丕采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规定州设大中正,群国设中正,将本地人物评定为九品,作为选任官吏的依据,叫做“九品中正”制。吏部所任官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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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2017,(1)
秦汉文献中的"十里一亭""十亭一乡",是真实存在的制度设计。亭的设置原则一是不能远离聚落,二是不能脱离交通。邮亭主要设置于京师与郡国、郡国与县邑的主要交通沿线,乡亭主要设置于聚落附近和郡国辖域的次级交通道路。乡亭、邮亭的辖区称"亭部",随着亭部人口的增长和耕垦的需要逐渐形成新的聚落,此即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和三国吴简中的"丘"。新的聚落称"丘"而不称"里",说明"丘"是按地域命名的,而非乡里行政组织。丘的形成既有邑居之民外迁的路径,更有移民在国家赋民草田、赋民丘地等安置政策下通过"占垦"而聚居的渠道。随着东汉地方管理体制的变动,亭部开始对辖域内散居的聚或丘行使乡部治权,出现亭部—丘的隶属关系。亭部退出历史舞台后,丘划归所在乡或另设乡统一管理,形成乡—里、乡—丘不同的管理体系。秦汉以来以联户为目的的乡里组织在聚与丘的浪潮下逐渐松动,聚落逐渐演变为地域单位,表明国家对丘的管理已经放弃了以"里"为基础的乡里编制和多重监管的传统。乡里行政编制虽然犹存,但广大乡村行政权力弱化的历程已经开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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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鸦片战争期间,清政府的禁烟政策遇到内外两种阻力:一方面,英国政府极力庇护中国沿海地区的鸦片走私贸易,企图劝诱中国官员承认鸦片贸易合法化;另一方面,贩卖鸦片利益集团、受贿的不法官吏、鸦片吸食者和各级行政司法官员构成来自中国内部四种禁烟运动的阻力。在此背景之下,《查禁鸦片烟章程》对鸦片吸食者判处死刑的条款在执行过程中难以得到有力贯彻,禁烟运动也因此逐渐形成 "明禁暗弛"的局面。从实施效果看,主张用死刑对付吸食者的建议并不完全可取,而反对 "将食烟之人拟以死罪",主张慎刑并以 "常例治之"的看法则有一定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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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两代封建政府十分重视发挥国家机关的统治职能,因而对各级封建官吏的要求都非常严格,并相应以法权的形式对各级官吏在执行公务和履行职责、为政自律等方面的过失和犯法行为,制定了具体的惩戒措施和法律条文。一秦代惩治官吏的法律战国末年,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曾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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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公文文书与官僚行政管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秦汉公文文书与官僚行政管理卜宪群秦汉时期,官僚制度获得高度发展,一套适合于集权制统治的施政手段逐渐完善,并贯穿于官僚制度的行政运作之中。其中,公文文书是官僚行政管理的一个极重要手段。汉人有“以文书御天下”之语,即是对公文文书所发挥作用的高度概括。公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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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治吏,就是指用严刑峻法来治理官吏。《大明律》规定官吏贪赃超过六十两的就要枭首示众,其刑罚之重历史罕见。如果地方官员依仗权力欺压危害百姓,当地民众可以把这些官员捆绑赴京陈诉,形成了百姓对官员贪腐的控制。与唐律和其他时期的律法相比,明律对官吏犯罪的惩治要严得多,因为很小的过错而株连全族的案件经常发生,使得官员们人人自危,以至“时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