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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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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方志如何破茧化碟,创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阐述株洲市地方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和探索,提出破思想坚冰,刷新地方志工作理念;破“法不责公”,实行依法依规依政修志;破体制机制障碍,建设“专家型”修志人才群;破“两本书主义”,拓宽地方志发展领域;破“低保线”困境,实施地方志现代化大提速。  相似文献   

2.
《中国地方志》2009,(9):3-4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进一步提高主编、主笔的业务水平,提高地方志书的编纂质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于2009年6月25日~7月1日在河北省承德市举办2009年全国第二轮修志主编培训班。培训班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承办,并得到承德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在开班典礼上,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忠昌、承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王学出席并致辞,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乐山市地方志工作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法规,全市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修志机构依法修志的工作格局有效形成。依法修志基础不断加强,地方志工作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全省率先出台地方志工作“十二五”规划:志鉴编纂质量不断提高,至2013年底,  相似文献   

4.
《新疆地方志》2005,(3):31-31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秦其明在2004年召开的全国第二轮修志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全国地方志系统应统一“轮”和“届”、“第二轮修志”和“续志”的说法,他希望各地、各部门方志工作者充分重视这个问题,把相关概念统一到“轮”和“第二轮修志”的说法上来,以进一步增强工作术语的科学性.树立全国地方志系统的良好形象。  相似文献   

5.
一我从 1980年 5月经河南省委宣传部领导的安排 ,参与地方志编纂的准备工作开始 ,至今已从事修志工作达 2 2年。 2 2年的修志工作 ,我深深地理解了地方志的功用。地方志的功能历代总结为“经世致用” ,具有“存史、资治、教化”的功能。因为我们的传统是隔代修史 ,当代修志 ,当  相似文献   

6.
人们常说:“地方志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又说:“修志工作千难万难,领导重视就不难。”这些最简单、最朴素的语言,悟出了修志的道理,道出了修志的经验,说明了只有领导重视才能做好地方志工作。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这是对第一轮修志工作的经验总结,它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对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回顾广西第一轮修志,我体会最深的是:领导重视是做好修志工作的关键。一、领导重视的三个表现  相似文献   

7.
地方志资料管理工作亟待改善河北省衡水地区方志办公室武铁良本届修志工作经过10多年艰苦努力,各级各类志书多数已进入出成果阶段。随着志书的出版发行或志稿编纂工作的结束,地方志资料的管理问题理应列入修志工作日程。但从当前实际情况看,不少修志单位在资料管理方...  相似文献   

8.
1999年 1 2月 2 5日至 2 6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全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六次会议精神 ,介绍了全国新编地方志成果展览会盛况 ,总结近年来广西修志工作情况 ,并对 2 0 0 0年工作作出了部署。现纪要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修志工作。要坚持“一纳入” ,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之中 ;做到“五到位” ,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在我区本届修志任务即将完成 ,下届修志工作…  相似文献   

9.
冯炯华 《宁夏史志》2004,(2):7-9,23
盛世修志,鉴古知今,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回顾总结2003年的地方志工作,安排部署新一届修志任务,使地方志工作在全面建设  相似文献   

10.
总结经验加强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修志任务河北省地方志编委会第一副主任王祖武首先让我祝贺这一次盛会的召开,下面谨就河北省的修志工作情况向大会作一汇报,请与会同志予以指正。一、河北省修志工作的基本情况我省第一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工作起步干1984年,十多年...  相似文献   

11.
讲求学术性是我国修志的一个优良传统。章学诚在论及修志问题时说:“每事必思其所以然,而求其是尔。”(《方志辨体》)而首先提出地方志学术性命题的是胡乔木,他在听取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工作汇报时说:“从事地方志工作,还是要搞学问,而把它作为学术工作来抓,本来不是行政性的事。修地方志,应是一个做学问的地方。过去修志是一些很有学问的人去做的,它本身是一项学术性的工作。”(《胡乔木同志谈新编地方志》,载《上海修志向导》,1992年第6期)  相似文献   

12.
在自治区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中,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新疆检验检疫局)史志办被确定为自治区第二轮修志试点单位。作为试点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做好试点工作。新疆检验检疫局史志办向局党组和主管局领导汇报了自治区修志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局党组专题研究了第二轮修志工作,按自治区地方志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探索规律、树立典型”的工作要求,围绕“出书、出人、出经验、出理论研究成果”的工作目标,统一部署了新疆检验检疫局的修志工作,对修志工作提出了“高标准、高质量”要求,要紧贴修志实际,努力实践,达到试点目的。  相似文献   

13.
关于修志人才,胡乔木曾在1991年谈及,说“过去修志是一些很有学问的人去做的,它本身是一项学术性的工作。”“志书中任何一个门类都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从事方志工作,还要搞学问,要把它作为学术工作来抓”,“搞地方志还要靠学者。”李铁映在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专家修志”的要求。这是对修志队伍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其要旨即修志需要有专家,  相似文献   

14.
文章指出,《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施行对修志工作提出了4项新的更高的要求:依法修志、依法管理是《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根本要求,必须着力提高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修志督导是《地方志工作条例》赋予地方志机构的重要职责,必须着力构建修志督导机制;修志为用是《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的最高体现,必须着力完善读志用志体系;《地方志工作条例》施行对地方志工作者的素质提出更高标准,必须着力提高“三种能力”,即规划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为现实服务能力.  相似文献   

15.
《广西地方志》2006,(5):63-63
为了加强对《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修志的工作意识,全面推进陆川县的续志编修工作。2006年7月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乡镇、部门的行政“一把手”会议,全面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地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修志在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历史地位,用历史发展的眼光,认真履行修志“官职”,落…  相似文献   

16.
江浩 《福建史志》2007,(2):21-22,24
在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启动之际,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工作从此纳入了依法修志的轨道。笔者现就《条例》第六条“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之规定,谈点拙见。  相似文献   

17.
惠州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不仅在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第一轮修志任务.而且在修志过程中发展了队伍。但总体来说。方志部门还是处于被边缘化的地位.许多人对地方志工作的价值提出质疑.认为这项工作可有可无,甚至在部分地方志工作者之中也存在自卑心理.对自己工作的意义缺乏足够认识。要改变现状,做好地方志工作,  相似文献   

18.
(2 0 0 0年 9月 1 8日 )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 ,自 1996年 1月自治区第三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以来 ,我区的地方志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全疆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强、团结好、作风正、业务精 ,修志工作成果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此 ,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决定对 1996年以来在地方志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的塔城地区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等 37个单位和陈红戟等 6 7名同志分别授予“自治区修志工作先进集体”和“自治区修志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予以表彰 ,并号召自治区各级地方志编纂机构及广大修志人…  相似文献   

19.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5条明确指出: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的职责之一就是“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著名史学家顾颉刚曾指出:“每地修志,主要目标在于补行政官吏之鉴览.以订其发施政令之方针。”李铁映同志指出:“修志的目的在于用.不仅为当代人用,也为后代人用。”  相似文献   

20.
《宁夏史志》2006,(4):5-5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称《条例》)颁布以来,石嘴山市志办先后组织志办人员、市直部门修志干部、县区修志人员,召开了专题学习贯彻讨论会。 市志办首先将《条例》呈送市有关领导,积极取得市党政领导对修志工作的指导;同时打印下发了《条例》全文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答记者问》。先后3次召开志办人员、市直部门修志干部、县区修志人员专题学习贯彻讨论会。学习中,大家结合各县区、各单位修志实际,一致认为,《条例》的制定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是现阶段地方志工作规划、组织编纂、审查验收、开发利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政策法规,标志着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有章可循的法制化轨道,是地方志工作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这对于地方志工作的开展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职责,强化了手段,保障了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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