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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化建设推进方志事业不断发展──《关于编修地方志工作的若干规定》说明王刚(一九九六年五月四日)铁映同志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根据当前修志工作的实际需要,应当考虑把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工作提上日程。"这段讲话充分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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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化建设 推进方志事业不断发展──《关于编修地方志工作的若干规定》说明王刚(一九九六年五月四日)铁映同志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根据当前修志工作的实际需要,应当考虑把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工作提上日程。”这段讲话充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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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地方志领域出现了两件大事,一是全国第二轮地方志编修陆续展开,二是颁布实施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于这两件大事的发生,大家有更多的理由为地方志的繁荣和发展表示乐观。而事实上,由于时代的深刻变化和地方志编修体制本身的局限,地方志(《条例》所规定的三级地方志)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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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的规定和山西省地方志工作2010年目标规划,太谷县委、县政府正式启动新一轮《太谷县志》的编修工作。这次编修的《太谷县志》为贯通古今的通志,上限从事物的发端写起,下限为2010年,共计200万字,32编,加上概述、大事记、附录,计35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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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杳港修志缘起
中国内地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政府十分重视新编地方志的工作。现在各省、市、自治区已基本完成第一轮新编地方志的编修,并开始第二轮续修。台湾在过去几十年来也编修出多种省、市、县志。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只有香港和澳门尚未编修地方志。香港在清朝属广州府新安县管辖,现存主要涉及香港的地方志仅有清朝康熙二十七年(1688)的和嘉庆二十四年(1819)的《新安县志》。这两种《新安县志》虽然是研究古代至清代香港的主要文献,但香港开埠以来的发展则未记录于任何方志之中。现在计划编修的香港地方志将会是香港历史上的第一部方志。香港回归后不久,香港社会的一些有识之士即向特区政府提出编修香港地方志的建议,但并无实质性的进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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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全国民族自治地区地方志工作会议的召开,对我们各民族自治地区地方志书的编修工作将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和推动。通过这次大会,各民族自治地方编修志书的工作一定会更迅速地开展起来,出现一个新局面。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的一个优良传统。在旧的志书中,虽然也有关于少数民族的某些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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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广西地方志》1998,(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为使我国地方志编纂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编纂地方志是一项长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对全面了解和反映我国地情国情,对推进我国两个文明建设,对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有重要意义。第三条编纂地方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四条编纂地方志应继承我国历代修志优良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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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拉开了新疆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序幕。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令,颁布并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标志着地方志事业进入文化法制建设阶段。2006年9月26~27日,自治区召开地方志工作会议,使新疆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在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之际,我们回忆哈密市第一轮修志工作,深深体会到编修地方志工作确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那样: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现以哈密市第一轮修志为例,浅议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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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编纂地方志工作的规定》第五条指出:“编纂地方志应延续不断。各级地方志每二十年左右续修一次。”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上强调;“一届志书完成之日,就是新一届志书开修之时。”我省上届军事志编修工作今年年底可告基本完成,因此续修工作理所当然地提到了议事日程。续修,顾名思义,是上届新编军事志的继续,不是重打鼓另开张。过去编修军事志的经验教训,必须认真借鉴;“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优良传统,必须认真继承。当然,续修也不是照搬过去的作法,墨守陈规,固步自封。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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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史志》2006,(2):4-8
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事业。编修《四川省志》,对于总结历史经验,吸取历史教训,弘扬和传播先进文化,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四川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四川省志》(1986-2000)的编纂工作,根据《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地方志工作2010年目标规划纲要〉的通知》(川委办[1997]5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四川省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05]47号)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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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开展广西第二届三级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0]66号)文件下发后,南宁市积极部署开展第二轮市志编修工作,现将我市修志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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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官修,由来已久。历代所修的省志和府、州、县志,一般都是朝廷颁发诏谕,制定条例,由当地的最高官吏承担领导。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先后两次颁布编修志书的全国性法规,厘定编修地方志的机构及编写要求。新中国成立后,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重视地方志编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此件为地方志立法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