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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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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敏 《风景名胜》2021,(8):0274-0275
人口持续增长的今天,土地资源利用面积不断减小的形势下,如何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使土地面积减少和人口增长之间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逐渐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问题。而测绘技术可以给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使这一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基于此,文章对土地测绘在土地开发管理中的应用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人口越来越多,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导致了环境污染的加剧,人均可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文章分析了土地发开整理的概念与含义和土地开发整理的生态环境效应,针对土地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与措施。为使读者重视土地开发整理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3.
郭爱民 《世界历史》2012,(4):58-68,159
工业化时期的英国土地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以贵族、乡绅等为代表的土地阶级垄断了土地、掌控了政权,使土地获得了超经济价值的社会属性,成为政治权力和社会声望的基础。为获取政治权力,永久性地融入中上层社会,旧的土地家族、工商业者及其他职业者竞相购置土地。以土地为介质获得贵族和乡绅头衔,融入土地阶级,进而掌握政权成为一种社会心态。同时,因筹措圈地资金而需要出卖的土地,圈地后自耕农出售的土地,旧地主因为欠债而抛售的土地,土地家族为强化主体地产而卖掉的外围土地不断涌向市场。这样,以地产为工具加盟土地阶级、进而掌控政权的社会心态,成为工业化时期英国土地流动的一种重要推动力量。  相似文献   

4.
桂西南喀斯特山区土地承载力预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地是人们获取食品的最便于使用的最经济的资源。可是,由于土地位置的不可移动性、数量有限性、与及受气候因子影响的产量的不稳定性等特征,使土地生产力在一定时间、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不可能无限制地满足人们的食物需求。因此,研究和了解不同时期特定区域的土地生产力与人口合理承载量的动态关系,对制定该区域人口、经济发展规划将提供重要佐证。本文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桂西南喀斯特地区未来不同时期、不同人口发展方策、不同生活消耗标准的土地承载能力进行预测,其结果可为该地区人口、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5.
民国前期长江三角洲农村高利贷问题与土地的流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国前期,长江三角洲绝大多数农家的年净余率为零或负数,旧式金融机构已经衰败、新式金融机构尚处襁褓,农村金融枯竭,农民信用缺失,高利贷肆虐其阃,占农村借贷额的70%左右.不愿变卖田地的农家,只能以土地为抵押,举借高利贷,没有失去土地,却向着变卖土地迈出了可怕一步.借贷用于生产投资的些微,利率的高昂,使举债农家还上抵押贷款的可能性极小,为了生存,以抵押为基础,将田地进一步活卖给高利贷者,在一定期限内失去了产权.田赋之外的捐税、借款的消费倾向、高额利率,使农家无力赎回活卖的土地,不得不进一步绝卖,最终失去了土地产权.大致0.51%的土地流转率,单向度的土地流动,说明民国前期长江三角洲土地商品化程度不高,仍处在前市场阶段.  相似文献   

6.
郭佳 《神州》2014,(8):191-192
目前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并且土地产权界定不清,导致我国土地纠纷频繁出现。通过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土地征用制度相比较,提出完善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法律举措,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7.
归义军时期,民户土地的所有权主要是通过请射、卖买和对换而变动的,土地过户的法律标志就是“户状”。从敦煌文书可知,“户状”并不是每年制定或改写。为了使占有土地与承担赋役相一致,在两次制定或改写“户状”之间,还要检查“户状”。  相似文献   

8.
本文认为土地整理的生态环境效应能够改变环境.本文探讨了土地整理对于生态环境的效应;一方面影响主要是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其中对于土壤、水环境等环境要素的改善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对于生态系统的平衡起到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土地整理过程中,人类活动频繁赞成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情况下会使生态系统自动修复功能得到制约,使生态系统失衡.  相似文献   

9.
两汉时期活跃的土地市场遍及全国各地,并呈现出交易者身份的广泛性、土地种类的多样性、土地买卖行为的细碎性、土地交易的规范性和土地市场的局限性等特征,土地市场的发展程度可想而知。  相似文献   

10.
20世纪30年代以后,随着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不断扩大,近代日本开始进入战时体制,为了保证粮食供应和确保农村的稳定,军部控制下的日本政府开始实施打击寄生地主、扶植自耕农和保护佃农的战时土地政策。随着战争的不断深入,日本政府不得不对土地和粮食推行严格的统制政策,进一步使战时的土地制度走向极端,同时消弭了农村的寄生地主制。日本战时的各项土地制度是决战体制下的非常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法西斯战争。  相似文献   

11.
土地征收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尤其是随着公共利益问题的日益突出而得以产生并逐步完善。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始于清朝末期,到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土地征收制度在政策、法律制度和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章在叙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土地征收立法概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土地征收的目的范围、用途及补偿、程序、审批管理和特点等。  相似文献   

12.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保护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麻永萍 《攀登》2009,28(4):106-108
关于如何保护土地征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当前国内学者们提出了各自的观点。本文在分析这些观点的基础上,从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制约土地征收权这两个角度提出了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13.
郭丹彤 《历史研究》2016,(4):98-109,191
纵观古代埃及历史发展进程,国家始终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而国王就是土地的所有者。尽管法老时代埃及私有化进程相对迟缓,但是在土地占有形式上仍然发生着变化。土地的私有化进程发端于国王的馈赠,并通过土地买卖和继承而不断深化和加快。古王国和中王国时期,祭田成为埃及个人土地占有的基本形式。而到了新王国时期,士兵的屯田成为古代埃及个人土地占有的主要形式。无论是土地的买卖、租赁、继承、转让,以及由此而来的土地纠纷,都是基于土地的私有化。土地的登记制度则揭示了国家对私有土地的承认,而相关土地法规的制定则基于国家对私有财产,特别是小块地产的保护。  相似文献   

14.
《宅地农场法》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项土地法令,它深深植根于美国悠久的免费分配土地的历史传统之中。“宅地农场议案”在国会的辩论成为美国历史上最激烈和最感情化的一次漫长辩论。它同美国南、北、西三大地理区域关系、奴隶制与反奴隶制的斗争紧密地交织在一起。这一议案的通过,标志着西部和北部争取民主自由、反对奴隶制斗争的胜利,使美国的土地制度进一步民主化。  相似文献   

15.
美国历史上的土地测量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测量是美国公地处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为地产的划分和土地的买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手段.土地测量在美国西部大开发过程中起到难以估量的巨大作用.美国土地测量中的村镇制度经历了村镇移植到村镇划分的嬗变过程,即由先前的人的移植变为后来纯粹的土地的划分.  相似文献   

16.
不管政府怎么做,都要始终保障农民的土地所有权12月21日,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该草案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经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尽管治  相似文献   

17.
新时期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变迁,土地开始成为重要的资源,其开发力度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发展。而我们在整理和收集野外地形资料的时候,必须要使用GPS土地测绘技术,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提升测绘的精确度,解决传统勘查方法无法解决的勘查区域分散的问题。可是在实际作业的时候会因为很多元素的影响导致在应用GPS土地测绘技术的时候产生一些问题,使其精度不够准确,所以必须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文章以此为出发点,阐述了GPS技术及其特点,详细分析了影响GPS土地测绘精度的因素,最后深入研究和探讨了提高土地测绘精度水平的方法。  相似文献   

18.
赵志浩 《攀登》2014,33(5):90-95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保了农民对集体土地的经营使用权。2002年的《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扩大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和使用权限,与此同时,还逐步完善了对农民土地的征用办法和程序,并完善了对农民的补偿安置办法。在新的农地制度变革中,还应进一步确保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完善征地制度和规范土地流转。  相似文献   

19.
青海东部农村的土地流转制度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洪波 《攀登》2004,23(1):88-90
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25年来,青海东部农村的土地流转出现了转包、“反租倒包”、入股以及使用权由集体支配等新的形式。本在对以上土地流转的新形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逐步建立所有权巩固、承包权稳定、使用权灵活的土地产权制度,并就促进农村社会深层改革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十问     
《南方人物周刊》2012,(1):26-26
12月21日,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该草案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经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尽管治理多年,闲置土地为何依旧大量出现?新草案能否真正肃清土地闲置?本刊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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