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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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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两个通知”进行对比分析,指出二者的区别,并进一步阐述了《条例》的精神实质和鲜明特点。《条例》对地方政府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对地方志工作机构作出科学的定位,对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作者认为《条例》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是我国方志史上的空前之举,使新编地方志工作从此走上了法治的发展轨道。  相似文献   

2.
<正>《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由国务院于今年8月25日发布。这是继《地方志工作条例》后地方志工作又一个极其重要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纲要》对拓展地方志编纂工作和提高地方志资源的利用水平有非常明确的要求,为各级地方志编纂机构的工作指明方向。全面拓展方志编修成果《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但其中并未包含有对各类专业志  相似文献   

3.
<正>在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的形势下,国务院颁发《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地方志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所有方志工作者都是莫大的鼓舞和鞭策。《条例》的颁发,是党和国家对地方志工作高度重视的体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性质,肯定了它在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条例》指出,地方志是“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这个文献的提法与以往讲的“百科全书”、“资料大全”等,显然不同。我们编纂的志书应该具有历史价值,应该无愧文献这个定位。这无疑是一个高标准的要求。其次,《条例》重申地方志是“官书”,是由国家地方志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编纂的“官书”,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领导、由专门机构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编纂的“官书”。地方志书、年鉴要体现官方立场、观点,为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立言的性质和作用十分明确。第三,《条例》讲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工作既包括修志,也包括用志。很明显,《条例》是为地方志工作加了担子,它蕴含着党和国家对这项工作的期望和要求。这是方志工作者的光荣,也是责任和义务。  相似文献   

4.
《福建史志》2006,(3):F0002-F0002,3,4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个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全国性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用《地方志工作条例》来规范修志工作,精心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推动方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本刊现全文特载该条例。[编者按]  相似文献   

5.
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地方志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同时,《条例》还强调指出:“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首轮地方志书编修完成之后.方志工作者应当积极开发利用方志资源,主动服务当代.为地方四个文明建设服务。这是我们修志部门责无旁贷的工作。  相似文献   

6.
<正>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各级方志机构的五项职责,其中第三项为"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第五项为"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这两项明确昭示,方志机构既是修志责任人,也是用志责任人,应当像给力履行修  相似文献   

7.
《中国地方志》2006,(9):61-61
2006年8月15日,常德市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召开。座谈会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代惠主持。市人大、市政协、湖南理学院、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方志办、武陵区方志办等单位出席。座谈会从地方志业务和法制建设两个方面就《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出台的意义、相关条款的理解、贯彻落实的措施等发表意见、建议近40条,会议收到书面发言材料5份。周代惠在讲话中指出:《地方志工作条例》确立了地方志工作的地位;明确了地方志工作主体;规范了地方志编纂技术;优化了地方志工作环境;强化了地方志工作保障。政府是修志行政行为主体,《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关键在政府,市方志办拿出方案、做好策划,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搞一次声势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同时全面展示常德市地方志工作业绩。  相似文献   

8.
《巴蜀史志》2009,(2):50-50
为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乐山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乐山做贡献,乐山市地方志学会对2009年度工作作出安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及实施办法,推动依法修志和科学修志:积极开展方志业务知识学习和理论研讨、考察交流;继续编发《方志信息》简报,  相似文献   

9.
一、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在海口市召开 2008年3月6~10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军、武警方志机构的负责人共40多人出席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交流2007年工作情况,并对2008年全国地方志工作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福建史志》2007,(1):F0003-F0003
福建省新一轮修志工作,在2005年2月全省地方志第六次工作会议召开之后,进入了全面启动阶段。省直及各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推进我省地方志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去年,《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更犹如一股和煦的春风.吹进方志百花园.使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阶段。我省广大修志工作者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紧密结合各地具体实际,努力学习宣传《条例》精神,通过推动地方志工作把贯彻《条例》落到实处。为此,本刊将陆续撷取有关全省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予以宣传报道。  相似文献   

11.
《地方志工作条例》与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在全国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基本结束、第二轮修志全面展开的背景下,《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正式出台。《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规定的粗略解读,论述《条例》在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2.
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明确了地方志事业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地位,指明了地方志工作发展的方向,规范了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出版和利用。《条例》的颁布,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将会极大地促进地方志事业沿着科学发展观的道路健康发展。《条例》极大地激励了修志人员的士气。编修地方志是我国延续两千多年的优良文化传统。在中国地方志发展的进程中曾出现过许许多多的良志佳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  相似文献   

13.
同志们: 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今天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我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向出席会议的各单位负责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为筹备会议付出辛勤劳动的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交流2007年工作情况,通报2008年的工作安排。  相似文献   

14.
同志们: 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今天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我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向出席会议的各单位负责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为筹备会议付出辛勤劳动的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交流2007年工作情况,通报2008年的工作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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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一语中的,道出了我省地方志工作中还需加强的几个环节,强调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不仅要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宣传,还应加大对地方志成果的宣传。前者是为了争取领导者的重视和关心,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后者是为了推介方志成果,发挥好方志成果应有的作用。为此,省地方志学会打算从今年起积极参加省社科联组织的“科普宣传周”活动,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对《条例》和方志成果的宣传。此外,借此呼吁全省地方志系统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条例》,群策群力,创造性地做好二轮修志的各项工作。  相似文献   

16.
“条例”是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在我国,“条例”有两种类型,一是只规定某一类事项的法律;二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参见《辞海》第2368页)。《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是国务院对地方志工作作出的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它将地方志工作上升到“国法”的高度,并以“国法”的形式,对地方志、地方志工作进行了界定,对各级政府及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规范。因此,《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17.
新书介绍     
《中国地方志》2007,(11):60-61
《区县地方志管理概论》于2007年7月由方志出版社出版发行,定价:46元。该书由北京市房山区史志办公室刘文江、李桂清合著,全书36万字。《区县地方志管理概论》紧扣区县地方志领导管理工作实际,对区县地方志的管理环境、管理职能、管理原理、管理模式以及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理论建设、领导方法和地方志书、年鉴编纂、检查验收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本书的出版,不仅对深入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具有现实的、直接的指导意义,而且在地方志理论建树上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在全国率先开始了新时期地方志领导管理问题的研究,具有理论上的首创…  相似文献   

18.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地方志事业在依法治志的导向下得到长足发展。当前,国家赋予地方志机构的职责持续加强,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在信息传播技术发展推动下得到丰富和拓展,地方志及其成果的社会地位和影响不断提高和增强。地方志要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发展,就必须实现依法治志,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志法》(以下简称《史志法》)的立法工作十分必要。本文从制定和实施《史志法》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必然和历史选择、信息传播技术在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上的延伸和突破对法律保障的要求等方面略论史志立法。  相似文献   

19.
李铁映同志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根据当前修志工作的实际需要。应当考虑把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工作提上日程。”(见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编《中国方志文选汇编》第180页,方志出版社1999年10月版,以下简称《汇编》)经过11年的艰苦努力,国务院第467号令于今年5月18日颁发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这个条例充分表达了全国地方志工作者的多年愿望,对此大家表示热烈欢  相似文献   

20.
正当全国开展第二轮三级志书修志工作之际,国务院温家宝总理于2006年5月18日签署了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此《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中央政府颁布的第一部全国性修志工作法规,是修志界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令修志同仁欢欣鼓舞。《条例》的颁布,使全国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在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是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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