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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攀登》2021,40(5)
2013年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做了重要修改,对股东出资行为开始由商事管制偏向契约自治。这不仅有利于调动股东投资创业的积极性,而且也降低了公司成立的难度,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潜在地增加了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风险。所以,仍然存在对此从法律制度安排以及法解释角度进行重新审视的必要。首先,对股东出资义务不可"一刀切",应采取内外视角区分对待,避免股东的理性选择遭到制度规范的过度干预;其次,应重新界定非破产情形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有关规定,明确其适用对象包括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认定标准为直接认定的方式等,旨在进一步完善股东出资制度,弥补非破产情形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的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2.
<正>股权,亦称股东权,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的股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在公司或企业中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而享有的权利。广义的股权,则是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总称。而继承在广义上是指对死者生前权利义务的继受,在狭义上是指单纯对死者生前财产权利的继受。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关  相似文献   

3.
高英 《神州》2014,(6):190-190
我国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正式确立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其是指在特定的案件中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而由股东和公司共同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又可称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它是二十世纪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公司形式,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随着一人公司的产生带来诸多问题:"所有"与"经营"合一、股东意志与公司意志、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的界限模糊等等,这促使修订后的公司法对一人公司进行了相当的规制但仍不尽完善。通过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债权人保护的规定的分析,比较域外各国的一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为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健全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李恒阳 《丝绸之路》2013,(4):150-15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法人信用是影响一人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完善一人公司立法制度和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法人信用、促进一人公司发展的必要条件。应强化资本充实,建立惟一股东登记和公示制度,禁止股东与公司进行自我交易,完善公司立法制度;建立信息共享系统、信用评级体系和股东个人信用监督制度,加强政府对信用交易的有效监管及失信惩罚机制,加强信用道德规范和信用知识教育,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相似文献   

6.
雷正卿 《神州》2012,(18):27-28
伴随市场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发展和企业制度的日渐成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投资形式,有些出资者由于不愿或不能被登记为股东,但是实际上投资并控制着企业,理论学界把这些投资者称之为隐名股东。笔者认为对于隐名股东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对我国公司立法和司法的完善和成熟均有裨益。  相似文献   

7.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朝鲜人民从其摆脱日本殖民统治之日起,向日本政府、日本殖民统治机构及日本人,提出了对朝鲜及朝鲜人民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或赔偿的要求。在清算殖民统治及战争损失的过程中,南朝鲜民众和韩国政府始终彻底否定日本的殖民统治。但由于受冷战及美国对日政策转变的影响,韩国的对日索赔要求逐渐后退,从一开始的战胜国对战败国的赔偿要求,后退为“为了恢复因暴力与贪欲而造成的损失与受害必然使其履行的义务”或补偿,进而又后退到“为挽回和恢复所蒙受的牺牲而提出的公正的、理性的合理要求”。  相似文献   

8.
1940年和1941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为协助昆明行营备战滇南、防守昆明,先后派出高级参谋董英斌和军令部次长林蔚,在昆明设立驻滇联络参谋室和驻滇参谋团。1942年初,军事委员会驻滇参谋团随远征军入缅,承担联络传达及作战指导任务。缅战失利后,驻滇参谋团退回云南,协助昆明行营指挥协调保卫滇西,1943年初远征军司令长官部成立后撤销。本组史料反映了军事委员会驻滇联络参谋室、驻滇参谋团从成立到撤销的始末、重要人事任命及机构调整、各阶段的职能及作用等情况。  相似文献   

9.
闫树超 《黑龙江史志》2013,(15):236-237
在当今的现代公司活动中,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往往是相分离的,有其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大多数股东都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掌握在公司经营者的手中,相对于董事、高管等公司经营者而言,股东对于公司的信息知悉程度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这就很容易导致公司的经营者利用这个优势侵蚀公司利益,损害股东合法权利。在这种情形下,股东的知情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我国《公司法》在股东知情权方面的规定并不完善,本文将通过介绍股东知情权,分析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其中的缺陷和不足,并最终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五四抵制日货运动中,英美烟草公司利用中国国内的抵制日货运动,趁机揭露和指责简照南加入日本籍、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是日资公司。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因此遭受中国民众排斥,并被农商部吊销了执照。为摆脱危机,简照南和南洋烟草公司展开了一场以挽救其中国国籍为核心的行动,并获得国内诸多团体及华侨的支持。简氏复籍终获成功,南洋烟草公司也得以恢复注册为国货公司。此案揭示,在民族主义运动中,国籍、国货身份成为重要标识,双重国籍致使国民身份模糊,有时会带来很大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1.
托收是由银行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单据,向付款人收取货款或承兑、交付单据或按其他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逆汇、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对卖方来说具有一定的风险,而银行在此收取了一定的手续费,也承担了相应的义务,但是银行并不是买卖的双方当事人,所以存在一定免责事由。本文主要介绍托收方式下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银行的义务。  相似文献   

12.
武汉海关的前身江汉关,设立于1862年,距今已有150年的历史。1956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发布了关于撤销武汉关的指示。武汉海关缘何在建国后的1956年被撤销,其中又有着怎样的历史缘由,笔者查询了保存在湖北省档案馆、武汉市档案馆的大量海关档案.试图复原解放初期武汉关撤销前后的历史记忆,为武汉市的对外开放留下一点历史参考。  相似文献   

13.
黑德先生是匡威公司非洲区的总经理。正当他思考如何开拓非洲市场时,公司位于约翰内斯堡的一家专卖店被一群乞丐哄抢了。当时公司上下都不看好非洲市场,甚至打算撤销专卖店。但黑德力排众议,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让店员取出仓库的鞋,再次摆满货架。没过几天,专卖店又被哄抢了。让人吃惊的是,黑德似乎  相似文献   

14.
从户籍制度而言,“吏民”是国家的编户齐民。通常所谓的“编户齐民”,其内涵实际上主要就是指“吏民”。作为国家编户齐民,在理论上其身份地位是平等的,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均有“名田”的权利和从“本”去“末”的义务,均有承担或被减免赋税、徭役等义务和权利;政治上均有上书言事和被察举征辟等权利;文化上均有入学受教育等权利,这既是文化上的权利,也是政治上平等权利的一种体现。虽然“吏民”作为国家编户齐民在法理上其经济、政治、文化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实际上他们之间经济上的贫富悬殊、政治上的地位高低以及由此决定的文化上的差异都是普遍现象,编户齐民并非以贫富和阶级为区分的。  相似文献   

15.
晚清以降,华洋商事纠纷多以租界会审公廨调解为主,但诉讼与交涉相互交织。大东惠通银行追加股本案,因涉及中、美、法等多国股东,由此引发国际诉讼。大东惠通银行先后状告法、美等国股东,实际是为状告数量众多的华商股东做准备。法、美两国领事法庭先后判决惠通败诉,判决依据及结果成为中国法庭审判时的重要援引。惠通状告华商股东遇挫后,英国政府先是通过交涉的方式加以干预,随后在与中国进行修订商约谈判时,就惠通案能否再审以及华洋合股中附股的合法性、附股纠纷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多番争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1904年清政府制定《公司律》,明确了合股公司的法律地位,而商部也对华洋合股的条文作了专门的解释,从而使华洋合股有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6.
晚清以降,华洋商事纠纷多以租界会审公廨调解为主,但诉讼与交涉相互交织。大东惠通银行追加股本案,因涉及中、美、法等多国股东,由此引发国际诉讼。大东惠通银行先后状告法、美等国股东,实际是为状告数量众多的华商股东做准备。法、美两国领事法庭先后判决惠通败诉,判决依据及结果成为中国法庭审判时的重要援引。惠通状告华商股东遇挫后,英国政府先是通过交涉的方式加以干预,随后在与中国进行修订商约谈判时,就惠通案能否再审以及华洋合股中附股的合法性、附股纠纷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多番争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1904年清政府制定《公司律》,明确了合股公司的法律地位,而商部也对华洋合股的条文作了专门的解释,从而使华洋合股有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7.
李学谦 《百年潮》2009,(12):70-73
1954年中南局撤销武汉的中共中央中南局土地改革委员会之后,我从那里被调到在北京成立的中南地区工作部,不久后中南地区工作部又被撤销了,1955年我被调到中南海中共中央办公厅工作,直到1960年调到地方工作,一共6年.在这6年之中,我的亲身感受,亲眼所见,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以及朱德等第一代中央领导同志关心爱护机关干部,对下属情同骨肉,亲密无间,平易近人,在那里工作期间我觉得非常的舒心快乐,终生难忘!  相似文献   

18.
随着所有权从分散走向集中,大股东的治理活动已经越来越活跃,股东与董事会信任托管关系下所引发出来的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公司治理问题中的突出问题。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操纵公司、掌握着公司控制权的大股东都普遍存在着侵占小股东利益的非理性行为,对大股东这种非理性行为进行研究对于提高公司治理绩效来说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从影响大股东非理性行为程度的内外两个关键因素:法律环境因素和股权结构因素入手,对大股东的非理性行为进行了剖析。  相似文献   

19.
肖萍 《黑龙江史志》2013,(11):124-125
1946年1月在杭州召开萧绍路、绍曹蒿路公司股东联席会议。会中,各股东以两条路段相连,股东基本相同,为精简机构,节省开支,便于集中财力物力以利经营,决议实行合并,改称萧绍绍曹蒿两路长途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当时,萧绍绍曹蒿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及行车设施完备程度,在全省各商营汽车公司中居于首位,公路养护之好居于全省前列,公司经济收入也较高。  相似文献   

20.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法律委员会是设立在政务院内部,指导与联系政法机关、承担特定历史任务的过渡性机构。从1949年成立到1954年被撤销,政治法律委员会在新中国国家法制与政权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新生政权、保证土地改革和经济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政治法律委员会对当代中国政法传统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推动、树立的政法工作逻辑与理念至今仍发挥着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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