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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4 7年 ,山东莱芜战役结束后 ,一批被俘的国民党高级将领辗转千里 ,押送到佳木斯。他们是 :国民党第二绥靖区中将司令官兼山东省政府主席王耀武 ;国民党整编 2 6师中将师长马厉武 ;国民党 51军军长兼整编 51师师长周毓英及其 1 1 3旅旅长李玉堂 ,1 1 4旅旅长李朴全 ,副旅长李步青 ;国民党徐州卫戍区中将司令官李仙洲和 73军军长韩氵睿、副军长李琰、73军 1 93师师长肖重光、1 1 5师师长肖亚雄 ;国民党王牌军五大主力之一 ,南京卫戍部队整编 74师参谋长魏振钺 ,副参谋长李运良 ,51旅旅长陈传钧、副旅长皮宣猷 ,57旅旅长陈虚云 ,58旅旅长贺翌…  相似文献   

2.
原日本侵华军细菌毒气战分布及简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1931年9月18日至1945年8月15日,原日本侵华军首先在中国东北,不但实行残酷地铁血统治,而且惨无人道地进行细菌战的准备活动。"九·一八"事变后,日寇有支以活人为"受实验材料"的研究和制造细菌武器的队伍。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原日本关东军防疫给水部(别名)--满洲第659部队(普通名)--邮政称第731部队。731部队前身是"加茂部队",再  相似文献   

3.
战争有史以来皆是把双刃剑.交战双方均有死伤。原日本侵华军企图以细菌毒气等大规模杀伤武器,妄想征服中国和东南亚诸国.在生产实验和战场实施上,不仅惨害中、苏、韩、蒙和南洋各国及英美等千百万以上军民,同时也造成日本军民惨重的伤害。  相似文献   

4.
城野宏,在日军占领太原期间,曾任伪山西省公署顾问辅佐官,名义上是汪精卫国民党南京政府的应聘者,实质上是日本山西派遣军司令部的政治要员和侵华日军总部安插在汪伪政府内的代理人。抗战胜利后,为继续控制山西,确保并利用山西的丰富资源为日本军国主义卷土重来服务,他提出了日俘“残留”山西的理论,诱胁日俘和日侨万余人“残留”山西。这一谬论正好与阎锡山利用日俘维持其统治的想法不谋而合,故深得阎锡山重用,曾任山西省保安司令部副司令、暂编独立第十总队少将总队副、“合谋社”军事组长等多种要职。  相似文献   

5.
叔弓 《炎黄春秋》2008,(3):56-59
1964年3日6日,最后一批中国在押的日本战犯踏上了归途。4月,我置身抚顺战犯管理所狱中两个月,参与写作《十四年来教育改造日本战犯工作基本总结》。  相似文献   

6.
日军在侵略中国过程中灭绝人性地大量使用化学毒气武器,荼毒中国军民至深,并且遗害至今。日军的这些暴行与裕仁天皇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裕仁天皇指示并督促日本大规模研制、生产化学毒气武器,大规模培训和组建化学毒气部队,特别是他下令大规模地在中国使用化学毒气武器。裕仁天皇是日军丧心病狂在中国野蛮实施化学毒气战的决策者、主使人和放纵者,日军在中国的化学毒气战是根据他的指令而泛滥的。  相似文献   

7.
关押在太原战犯管理所的日本战犯的概况根据侦讯日本战犯的工作需要,1952年6月,山西省成立了“日本战争犯罪分子罪行调查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办公室”)。同年7月至10月间,该联合办公室先后接收了由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培训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华北行政委员会公安  相似文献   

8.
马明 《炎黄春秋》2001,(11):72-73
1956年6月10日至20日,我作为在太原组织的特别军事法庭宣传组负责人和新华社记者,参加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太原审判日本战犯的新闻报道工作,有幸目睹耳闻了这次审判战争犯罪分子的全部过程。  相似文献   

9.
10.
日本战犯对侵华战争的建构建立在体验的个体性中,虽然他们对战争的认识还有片面之处,但总体而言,他们对侵华战争侵略事实的见证是良知的发现,是付诸于行动的反省。他们描写的战争是对帝国主义的批判和对自我罪责的坦诚,它塑造了一群侵略者的嘴脸的同时,也讲述了中国人民的英勇抗敌。  相似文献   

11.
1945-1949年,国民政府对侵华日本战犯进行了大规模的军事审判。作为东京审判的组成部分,中国设置了十个军事法庭,对两千多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本文依据历史档案和记载,从前期准备、审判经过、重要个案审判、特殊案件的审判等方面对审判的全过程作了回顾和再现,首次披露许多具体史实。对国内政治因素导致的缺陷和冈村宁次案的重大误判,也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相似文献   

12.
日本战犯沈阳受审前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56年6月至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开庭审理日本前陆军第117师团师团长、中将铃木启久等36名日本侵华战犯,至今已经半个世纪了。审判遗址是坐落在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旁的一座融中国古典与苏联风格于一体的古老建筑。审判结束后改做北陵电影院,  相似文献   

13.
<正>抗战胜利以后,上海关押日本战犯的场所除提篮桥监狱外,还有国民政府国防部战犯监狱。它建于1947年1月,位于江湾殷高路5号(现为上海市劳动教养所),由于地处江湾高境庙附近,所以又俗称江湾战犯监狱。该监狱初称上海战犯拘  相似文献   

14.
位于南京中山东路307号的钟山宾馆大礼堂,即黄埔厅,原为国民党励志社大礼堂,建于1931年,当时的主要功能是社交集会、娱乐和宴请之用。抗战胜利后,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在此设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制造南京大屠杀的元凶、乙级战犯谷寿夫,屠杀300多名中国人的乙级战犯田中军吉,在紫金山下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岩,侵华日军第23军司令官酒井隆,侵华日军华南派遣军司令官田中久一等,都在这里被判处死刑。  相似文献   

15.
一、东京审判 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为清算日本侵略者的罪行,1945年9月11日,远东盟军最高司令部下令逮捕以东条英机为首的39名战犯。  相似文献   

16.
战后,在远东地区各盟国对日本乙丙级战犯的审判中,国民政府主导的审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中国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前即长期遭受日本的侵略,所以中国对日本战争罪责的追究与其他盟国有很大的差异。中国法庭,相对于远东地区由英美等国主导的法庭及新独立国家的法庭,具有相当的主体性。但国民政府自身能力的限制以及日本侵华战争的特殊性使得审判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国民政府战罪调查工作的严重滞后,直接影响到战犯惩处的实效。日本侵华战争的长期性造成中国拟追究的战犯嫌疑人中有相当大比例需依靠引渡,但成功引渡的案例非常有限,所以审判的主体局限于日军现地受降部队中的战犯嫌疑人。  相似文献   

17.
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审判日本战犯始末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40多年前,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组建的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开庭,公开审判前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前侵华日军第五十九师团中将师团长藤田茂等行政和军队系统的日本侵华战争罪犯36名。  相似文献   

18.
纪敏 《文史精华》2011,(12):4-11,1
笔者在担任抚顺市政协文史委主任期间,先后采访了原公安部、东北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一些领导干部和各地战犯管理所的亲历者与知情人,以及日本“中归联”继任会长、委员长等日本战犯,因此,对新中国改造战犯情况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在采访过程中,深深感受到周恩来总理为新中国成功改造日本战犯作出的重大历史贡献。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50年至1956年,中国政府对关押在本国的千余名日本战犯进行了改造和审判。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政府充分重视日本战犯的人权,尊重日本战犯的人格,在改造期间在生活上给予日本战犯优待和照顾,在侦讯审判期间在司法上给予日本战犯应有的权利,并对罪责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的日本战犯进行宽释。中国政府之所以优待...  相似文献   

20.
陈弘  阎崑 《纵横》2014,(9):24-26
彭真说,证据不足宁可暂不起诉 苏联方面把这些人交给我们的时候,这批战犯的材料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登记表,登记了姓名、出生年月和简单的履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去审判这些战犯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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