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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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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对随州文峰塔曾国墓地新出随大司马嘉有戈的年代、铭文有关文字进行了讨论,认为其时代应在春秋中期,人名首字应是"嘉"字。然后就戈铭所涉及到的过去历史、考古学界热议的"曾国之谜"问题简单谈了一点初步看法,认为从目前的材料和研究情况来看,曾、随一国的观点是较为合理的,而不应仓促予以否定。  相似文献   

2.
通过分析山东滕州大韩墓地M43出土4件铭有“郳大司马”的青铜器的形制特征并对其铭文内容进行释读,可知郳大司马器群年代为春秋晚期,器主名彊,记事采用周历,铭文“故寿其身”为金文初见。结合相关史料进行考证,认为小邾(郳)国君在春秋早期未受周王册命,应只有与职官系统相仿的家臣体系,至国君郳犁来受封子爵之后,小邾(郳)职官设置开始规范,出现了郳公戈、郳公克敦、郳大司马器群等国君称公、有六卿称谓的器物,表明小邾(郳)国的官制逐步走向成熟。  相似文献   

3.
“■”字解     
《宋書·張暢傳》載,文帝時宋魏議和互贈禮物,"太尉以北土寒鄉,皮絝褶脱是所須,今致魏主。螺杯、雜粽,南土所珍,鎮軍今以相致。""粽"謂粽子,似難稱"南土所珍"。按,此處"粽"乃"■"之形訛。段玉裁《經韻樓集·與錢辛楣學士書論字》考之甚詳:  相似文献   

4.
崔松林 《中原文物》2023,(4):102-105+111
三门峡市博物馆馆藏一件战国时期带铭铜戈,铭文包含了戈的铸造地、铸用年代,以及兵器的铸造、管理制度等一系列重要信息。本文通过对其铭文考释和信息解读,确定了戈的绝对年代,厘清了韩高都与魏高都及东周王畿之间的关系,为战国时期韩国兵器断代提供了新的依据。  相似文献   

5.
本文对西安北郊香客林小镇出土的青铜戈进行了年代考证并进行了铭文释读,认为此戈是战国晚期秦始皇时期的器物,同时认为此戈的出土为考证秦始皇十九年相邦的人选提供了新的研究材料。  相似文献   

6.
吴盛亚 《文献》2022,(1):91-100
通过比对甲骨金文中"斤""戈"的字形,结合甲骨文字中勾廓与线条往往无别的构形规律,并综合考察相关考古出土材料,确认甲骨文中的"■"可释作"戈"。对"戈""斤""■""刀"等字作为部件时的形体作辨析,揭示并分析相关意符之间的通用现象。考察异体字之间的形近部件时,应以字形为出发点和根本依据,结合考古实物等多种材料,认清字形的核心特征,从而避免混淆不同之字或割裂同一字的异体。  相似文献   

7.
本文在胡厚宣先生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大量卜辞和铜器铭文的考察,重新探讨了商代卜辞中的“”字,指出它是第一人称代词“我”的异体形式,加“王”符以别于复数“我”所表示的殷商集体,是一个用于特定场合的异体专用字。  相似文献   

8.
刘孝霞 《考古与文物》2015,(2):97-99,118
本文通过对"序"和"宫"的时代考察和字形分析,认为《荣仲方鼎》中的"■"不应释为"序",而应释为"宫",是居住之所,非宗庙。"王作荣仲宫"中的"宫"应是王对荣仲的赏赐。  相似文献   

9.
杨涛 《四川文物》2023,(3):36-46
2018年12月,河南汤阴羑河东周墓地M1出土的“工■王姑发”剑,是迄今为止第一把有明确铭文确定的吴王诸樊剑。根据墓中出土器物的形制特征,结合吴王诸樊在位时间,确定M1墓葬年代为公元前560年至前500年前后。这一时期汤阴羑河所在地域已为晋属,且为晋国卿族中行氏家族封地。M1墓葬规格较高,墓主为高级贵族卿大夫阶层,且墓葬方向与中行氏姬姓贵族墓葬方向一致。综合来看,汤阴M1墓主人应为晋国中行氏卿族。  相似文献   

10.
本文依据出土古文字资料,重点对早期文字辞例中字以及舆其形音义相关的"幽"、"幺"、"玄"等字进行了同源考察。本文还结合古文字有关材料的综合论证,分析讨论了幺幺组字在字形分化和音羲演化过程中尚值得深究的若干学术问题。  相似文献   

11.
田炜 《考古与文物》2012,(2):103-105
西周金文和战国晋系古玺中有一个从从世的字,旧有"朑"、"■"、"■"、"■"、"■"、"■"和"百世"合文等多种释法,莫衷一是。本文通过字形的比较分析,支持释"■"的观点,并进而指出"■"、"世"二字的古音相近,"■"实际上是一个两声字,是"世"字的异体。本文还通过对"■"字及与其形近诸字的形体辨析,指出战国齐系古玺中一个被释为"眅"的字应该改释为"■"。  相似文献   

12.
“■”字纹饰是世界上最为古老的纹饰之一,在古代埃及、波斯、希腊、印度、欧洲、西亚等地区都有所发现。在中国,“■”字纹饰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既是一个图形符号,又是一个音形义具备的汉字。本文作者拟根据考古发掘出土的资料,并结合历史文献资料初步将字纹饰划分为先佛阶段、佛化阶段、世俗化阶段,其中后两个阶段并行存在,相互影响,然后初步总结和考察了其象征意义。  相似文献   

13.
王泽文 《南方文物》2014,(4):114-116
<正>吴王光鉴,于1955年出土于安徽省寿县西门内发现的春秋晚期蔡侯墓1,是吴王光(阖闾)为叔姬出嫁所作,有两件。为便于讨论,先暂依《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释文抄录如下2:唯王五月,既字白期,吉日初庚。吳王光擇其吉金,玄銧白銧,台(以)作叔姬寺吁宗薦鑑。用享用孝,眉壽無疆。往已,叔姬,虔敬乃后,子孫勿忘。"既字白期"之"字",一件明确作"字",另一件拓本不甚清晰。郭沫若、陈梦家认为作"子",相关讨论或据此进行。唐  相似文献   

14.
战国晋系玺印中被隶定为"岌"、■字,实从"力"、从■兼为声。■本作■,增加"屮"为形符,可隶定为■,与■字作■无关。晋系玺印中的■字应校释为■,读为"范"。  相似文献   

15.
新见的一件楚王所作嫁女儿的媵器青铜鼎,器主名隓仲嬭加,表明夫家是隓。隓国即汉东之随国,随仲嬭加鼎的发现,证明曾即是曾,随即是随,并非一国二名。  相似文献   

16.
17.
疑尊、疑卣铭文开头人的名号应释为"中義子父",金文中偶尔有这种"伯"、"仲"、"叔"、"季"与"父"之间有二字的名号。疑尊器底铭文第一行"于"下的字应依李学勤先生释为"卜",其写法与甲骨文中部分"卜"字相同,这可能与器主是西周早期商遗民有关。"卜鄂侯于盩城",即通过占卜的方式让鄂侯到盩城建都。铭文第二行的■字,释读尚需进一步探讨。《记一件新见铭文铜戈》公布的齐国铜戈,铭文第一字当释为"栗"。"栗成"即"栗城",盖即秦汉时之栗;后世之"栗城",在今河南夏邑县。此地在前286年后数年间曾短暂属齐,此戈可能即此时齐国铸造。  相似文献   

18.
甲骨文、金文馘(■、■)字与其所从■字等的释读涉及相关甲骨文、金文数例。甲骨文、金文“■、■、■”等字即馘字,馘字所从“■、■、■、■”等字即■字。  相似文献   

19.
河北平山战国中山王墓出土的十二年扁壶,其器铭中的"■"字多家释为"师",这既不符合战国时期的用字习惯,从文例来看亦不当。根据该字形体和文例分析,此处是作为偏旁的"邑"字,应当是制造者"工"之私名。  相似文献   

20.
作为满族特有的农奴制经济标本,庄园制度得到了史学界的普遍重视。但由于研究焦点的相对集中,该领域仍有诸多重要问题尚未得到关注。生活在这一制度层面下的人,即庄头、庄丁以及他们家眷和后裔,就是其中非常值得探讨的内容。这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他们与正身旗人不同,与民人也不一样。时至今日,其后裔依然用随旗人来描述自己,生动说明了这群人的边缘性地位。本文以畿辅为例,就随旗人进行了考察,希望能由此对庄园制度以及清代满汉关系中的某些问题做一个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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