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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在秦至清两千多年的中国帝制社会中,无论是以三公九卿和三省六部为基本体制的中央官僚制度,还是以皇权为中枢的郡县官僚制度,都是皇权的派生物,其职能都在于保障皇权控制社会的绝对性。官僚体制运作中的宰相制度、封驳制度、谏官制度等等,在制度设计上有着某种合理性成分,但这些制度设计的主旨都在于保障皇权体制的正常运转,而不是皇权的对立因素,中国历史上不存在任何限制皇帝权力的制度化规定。判断秦至清中国社会的皇权专制主义属性,可以得到历史论据的坚实支撑。  相似文献   

2.
皇权问题在明史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明朝皇帝集立法、行政、军事、司法大权于一身,实行极端君主专制统治,在封建社会晚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皇权政治。本文拟对明代皇权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作一初步探讨。 所谓皇权的政治基础,是指皇帝在实行专制极权统治时所借助和依靠的主要政治力量、政治派别和政治集团。这些政治势力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居于上层地位,在政治上经济上享有种种特权。他们与专制皇  相似文献   

3.
唐佳红 《安徽史学》2022,(5):23-29+62
明代驾帖源于一种“敕谕”,为皇帝所出诏令的替代品,代表着在各种公私事务中皆得便宜处置的至高无上特权。正统以后,厂卫权力膨胀,驾帖也成为厂卫提人缉事的专用文帖。朝臣试图利用制度化措施来限制驾帖的使用范围,却以失败告终,以致明代后期驾帖成为皇帝或宦官掌控司法的工具。驾帖具有平衡特刑机构与法司的司法权及皇帝越权专制刑狱的双重功能,文官集团对驾帖的限制实际上侵犯了皇权,反映了皇帝、厂卫与文官集团三方之间复杂的政治关系和明代社会的司法生态。  相似文献   

4.
正人的心中都住着一个贪婪鬼,有的人能控制,有的人不能控制,这就决定了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有贪官。在不同社会形态里,贪官面临的"职业风险"是不一样的。在民主社会,贪官的"职业风险"主要来自法律,贪官们犯到哪一条,社会就会将其办到哪一条,即使上级想做保护伞也做不了。皇权社会,帝王一权独大,法律只是皇帝手中的玩物,皇帝想保谁就可保谁,想抓谁就可抓谁,因此,贪官搞定了皇帝,也就等于为自己买了一份人身保险。  相似文献   

5.
霍玢 《黑龙江史志》2013,(17):40-41
明代的中央集权制度高度强化,权力集中在了皇帝一人手中,作为皇权在体制外的延伸——厂卫组织在社会各个领域扩张,表现在司法领域上就是在常态法律之外滥用职权,破坏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侵夺了明代政府的司法权。本文就厂卫制度干涉司法的表现和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经行了初步的归纳总结,突出明代封建社会的衰落。并进一步探讨厂卫组织干涉司法的实质,反映了当现有社会制度不足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又不甘退出历史舞台时,便以畸形模式存在,但最终要以毁灭的结果回归的历史必然。同时也惊醒后人,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是社会稳定至关重要的因素。  相似文献   

6.
新时期以来围绕秦至清的社会属性问题,学者提出了不同主张。近年来,李振宏教授发表了系列论文,认为秦至清的中国社会是典型的"皇权专制社会"。他的论证是从国家政体角度考察秦至清的社会性质的,是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的结合。在重建中国历史体系和话语体系的讨论沉寂多年的情况下,这一观点值得重视,尤其是他的研究方法值得借鉴,即研究重大历史问题,首先应当谋求在方法论上实现突破;社会性质的宏观研究必须回归到历史层面的实证研究;历史研究要有整体性思维。  相似文献   

7.
宋代是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的社会,与前代相比,皇权极大地膨胀,不论是中央政府的三权分立,还是皇帝对地方控制的加强,到科举选官制度的完善,都使皇帝获得了统领一切的个人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强调皇权的神圣性,制定严格的等级制度就变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8.
秦始皇创立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后,皇帝成为天下的主宰,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汉初的功臣集团,指创建西汉王朝的政治军事集团,他们中既有文臣也有武将,构成了汉初的统治基础。形成相权强大,皇权相对较弱的局面。当皇权开始膨胀之后,功臣集团和皇权之间必将发生矛盾。功臣集团势力在西汉几代帝王的打压下最终衰落,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相似文献   

9.
肖云 《沧桑》2012,(2):75-78
古代统治者大多都会重视封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其主要目的就是运用法律的形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地位,特别是皇权的威严。皇权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思想被彻底贯彻到军队领域。本文试图从唐朝对于擅自用兵及相关行为的法律规定入手来分析唐朝皇帝调动军队的权力。  相似文献   

10.
唐肃宗时期中央政治的二元格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肃宗时期中央政治的二元格局任士英皇帝制度自秦朝正式确立以来就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皇帝权力不唯至上,而且独尊,对一切制衡或威胁皇权行使的权力系统,它都有一种排抑与抵制的机能。这是皇权运行的一般法则。唐朝时期,皇帝制度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唐肃宗李亨...  相似文献   

11.
免官是刘宋政权处罚罪吏的一种常用手段。刘宋政权在政治运作中广泛采用免官手段处罚直接威胁封建专制政权的犯罪、职务犯罪、军事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违礼犯罪等,且犹以惩罚直接威胁封建专制政权的犯罪和职务犯罪两大类为主。刘宋皇帝控制了免官起复权,但刘宋时期对罪吏免官后再叙的期限是没有严格规定的。刘宋免官制度对于强化皇权、整饬吏治、提高行政效率有着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2.
卢经 《炎黄春秋》2001,(7):78-80
中国封建专制君主政体延续二千多年,其历史源远流长,其势力和影响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清朝吸取了历朝兴衰成败的教训,强化了这种政体,在18世纪形成了以皇权为中心、满洲贵族为主体的权力高度集中的专制帝制。这种中央专制主义集权皇权的形成和高度发展,推动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同时与之相适应的封建官僚制度则十分完备,这种比较完备的政治体制具有其自身致命的缺陷,官吏侵贪是其缺陷之一。官吏侵贪的实质是官僚与国家间的利益冲突。乾隆中叶,吏治迅速腐败,官吏侵贪肆无忌惮,成为清王朝逐渐走向衰亡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3.
20 0 1年日本史学界隋唐史研究的总体倾向 ,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第一 ,作为专制国家主角的皇帝和精英阶层以及二者间关系的研究近年来继续呈上升趋势 ,然而却不见对基层社会的研究 ;第二 ,在史料方面 ,基础研究仍在继续进行 ;第三 ,在国际关系方面 ,尤其是以东亚为中心的国际关系研究方面成果颇丰。下面就从这三方面来评介具体的成果。限于篇幅 ,专著部分在此仅作简单介绍 ,详细介绍则留给日后的书评。一、皇权论在中国史研究中 ,围绕皇权和皇帝制度的评价 ,历来都是以制度史为中心展开的。这种方法是通过皇权与站在皇权对立面上的贵族、科…  相似文献   

14.
汉初十八列侯朝位次序的厘定时间在高帝十二年平定卢绾叛乱之后,而非过去认定的高帝六年。不同于纯粹的褒奖军功,厘定位次旨在通过确立军功与权力、地位的对等原则,既证成刘氏皇帝以最高军功掌握最高统治权的合法性,也以与军功相匹配之政治权力、地位的享有,换取元功列侯对刘氏皇帝和汉政权的认同。其与"白马之盟"、《三月诏》均为刘邦驾崩前极力构筑分权共治秩序的重要举措。基于军功或位次高低的分权共治秩序贯穿于汉武帝中期之前的政治实践中,并突出表现在奏书署名和绍封恩赏两方面。元功列侯朝位体系及分权共治秩序的建构,是汉初"有限皇权"的具体表现,也折射出秦皇汉武之际,专制皇权体制的曲折发展历程。  相似文献   

15.
陈嘉琪 《神州》2012,(17):151-152
霍布斯在《利维坦》当中推崇社会契约,强调了社会契约中主权者的绝对权力。这种绝对权力下的社会契约给社会和人民带来的是什么,这种绝对专制能否维持国家的统治。本文通过对比寻找其缺陷和合理性,从而获得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对社会契约的描述的更深入地认识。  相似文献   

16.
顾銮斋  丁翌 《安徽史学》2023,(5):142-151
中西中古社会的税收各有自己的内在逻辑。逻辑过程以赋税基本理论为起点,通过制税、用税和审计等实践性环节,形成自己的体系。税权实体在中国只有一个,即皇权;在西欧则有两个,为某一权力集体和王权。中国制税无专门组织,制、征一体,由皇帝控制;西欧制税组织为一权力集体,征收与否一般取决于纳税人或权力集体的是否同意。税款支用在中国一般由皇权决定,皇室消费、官员俸禄、军费开支等主要由纳税人负担;在西欧主要由权力集体控制,纳税人主要负担战费,王室消费、官员俸禄则出自王室。审计机关在中国只有一套,审计权力集中于皇帝之手;在西欧通常有两套,一由议会执掌,主要是保护国税收入,以免国王或王室挪作私用;一由国王控制,以保证王室财政的完整性。在赋税基本理论的制约下,通过上述实践性环节,中西中古社会的税收逻辑呈现出显著的必然性特征。  相似文献   

17.
中国自秦以来,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组成一个完备的官僚机构,执行地主阶级的意志,这就是封建的政治制度。历代皇朝即或有所损益,它的变化是不大的。谭嗣同说,二千年之政,秦政也。就是说,中国地主阶级的政权,虽有朝代的更迭,但是政治制度的变化却是不大的。这个制度所要体现的是中央集权和封建专制主义精神,是历代皇朝的共同要求。皇帝和官僚代表地主阶级利益,构成了统治阶级,对谁专制呢?自然是对老百姓专制,对劳动人民进行压迫和剥削,所以专制主义是对老百姓说的。中央集权则不然,它是对统治阶级内部说的,它不仅表现在中央政权对地方政权的关系上,也表现在皇帝对百官的关系上。这就是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的精神所在。在处理皇帝与百官的关系上,尤其是皇权与相权的关系上,如何维护皇权至上,确保一姓统治的措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有所  相似文献   

18.
普通法法院自13世纪逐渐成为英国司法体系的主体。中世纪普通法法院拥有一种相对独立的地位,国王很少干涉法院的司法活动。但在17世纪,斯图亚特王朝历任君主不断加强对普通法法院的控制,力图将之驯服为王权的政治工具。在17世纪英国革命的推动下,法官的遴选与任职保障、固定高薪制和司法豁免权等制度相继建立,同时君主的法律特权受到严格限制。由此,普通法法院得以独立于王权。在此基础上,一套具有英国特色的司法独立模式得以成型,其最大特点在于:法院司法权的独立与"议会主权"原则的有机结合。这种模式与以美国为代表的、基于"权力分立"原则的司法独立模式存在明显差异。作为世界上最早实现司法独立的国家,英国的道路与经验对18世纪以后西方各国的司法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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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在人性恶且永不可改变的前提下主张君主绝对专制,立法则主张"重刑轻罪",暴政由此而生,导致灭亡。认为秦朝灭亡与法家法律思想无关是站不住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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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明殿学士是五代时期的重要职官,是为了适应此时期复杂的政治局面,加强中央集权而在历史上首次设立的。本文从史料出发,把端明殿学士的职能主要概括为九个方面并得出结论,即端明殿学士从成立之日起就一步步地走向外廷,具有内外廷职事官的双重身份。在中枢政治中,端明殿学士依附皇权,成为封建帝王削弱相权、限制枢密使权力,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工具。在中枢决策系统中,形成了封建皇帝、宰相、枢密使、端明殿学士等文人的四极系统,而端明殿学士坚定地站在封建皇帝这一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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