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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古代遗嘱继承制度质疑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中国古代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遗嘱继承制度。遗嘱继承制度的产生 ,以单纯的个人所有权的普遍化和血亲观念的相对淡化为前提条件 ,而中国古代不具备这些条件 ;中国古代的法律仅允许被继承人在“户绝”时适用遗嘱 ,有子时则必须实行法定继承 ,与普通意义上的遗嘱继承制度相去甚远 ;虽然古代史籍中有实行遗嘱继承的个别实例 ,但不能据此认为中国古代存在遗嘱继承制度  相似文献   

2.
在中国数千年的古代社会中,曾经存在过避讳的制度。依照这一制度,臣下不得使用君主之名,子孙不得使用父祖之名,而必须加以讳避。例如为了避汉高祖刘邦之讳,凡是遇到“邦”字就改为“国”,避汉武帝刘彻之讳,凡遇“彻”字改为“通”等等。南北朝时期的人尤其看重避讳,在对话里不慎被人触犯自己的父讳,就被视作极大的耻辱,不是流涕呜咽便是倒履而走。从避讳的角度讲,儿孙的名字应该不会与父祖相同,否则即构成了犯讳。然而,也正是在南北朝,却出现了一个难以理解的现象,即父子祖孙叔侄的名字当中有相同的字,而且这样的事例并非个…  相似文献   

3.
《文史天地》2012,(12):94
祖宗十八代是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上按次序称谓: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即: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书中说:因人怀胎,鼻先受形,故鼻祖为始祖。下按次序称谓:父之子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  相似文献   

4.
韩玉刚 《沧桑》2012,(2):52-54
中国古代契约法发展的外部条件不足,但在实行的制度层面体现了较高的立法水准。唐、宋、明三朝是中国契约法发展成熟时期,中国古代契约法的儒家化色彩得到进一步体现。中国当代的法治进程,不仅要移植境外成法,也需要重视本土法律资源的发掘、整理和继承。  相似文献   

5.
, 《文史天地》2012,(12):94-94
祖宗十八代是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上按次序称谓:生己者为父母,父之父为祖,祖父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即: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书中说:因人怀胎,鼻先受形,故鼻祖为始祖。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随着学者们对人文主义的深入研究,发现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在一定程度上渗透着人文主义思想。这一人文主义思想的发展对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及法律制度等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唐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制度空前繁荣的朝代,这与唐初统治者李世民的人文主义思想是分不开的。唐朝在立法司法指导思想上、政治经济制度改革上都体现了唐太宗李世民的人文主义思想观。  相似文献   

7.
黄益飞 《中原文物》2020,(5):136-140
大河口墓地出土叔骨父簋铭文关乎西周宗法制度和祭祀制度,内容重要。大河口墓地出土铭文显示,霸国国君不称"侯",故叔骨父簋铭之"侯"应非霸国国君。叔骨父为侯之子(或弟),不能继统为君,须别立宗庙,故侯为叔骨父另立宗庙,此为叔骨父簋铭文的制度背景。簋铭"侯休作叔骨父庙"可与《礼记》"别子为祖"对读。,即餉,实即竈祭。叔骨父簋所记祭行于新成之宗庙,与竈祭祈食、主生养的特征吻合。叔骨父为卿大夫,卿大夫祭竈与《白虎通》所记天子、诸侯、大夫皆"祭五祀"的祭祀制度相合,知《白虎通》所记为西周制度,而《礼记·祭法》所谓天子七祀、诸侯五祀、大夫三祀的祭祀制度应非西周礼制。  相似文献   

8.
<正>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是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法律制度安排。在中国古代财政史上,唐代的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唐代前期实行的"统收统支"体制,是中国古代第一个法制规范相当齐备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唐代后期实行的"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体制,则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地方财政收支挂钩,成为真正意义的一级财政主体的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唐代前后期实行的不同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对国家治理的影响也不同。  相似文献   

9.
凡是无须禀命就可以实行诛戮者,称为专杀权,这个权力要通过授予,或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没有专杀权而擅自杀人者,则是专杀罪,不但法律有治罪条文,而且属于重罪。同样都称为专杀,前者是权力,后者是罪名,也就使专杀权与专杀罪的界限不清,进而出现许多变数。厘清专杀权与专杀罪的关系,不但可以了解古代司法的特别程序,也可以弄清法律变化的原因,以增进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理解。  相似文献   

10.
梳理自新石器时代晚期以降,中国古代高级贵族墓地的规划,昭穆制度是最基本的墓穴排列原则,包括一祖一昭一穆三墓制、一祖二昭二穆五墓制、一祖三昭三穆七墓制诸种形式。在夫妻并列墓组中,夫墓处西右、妻墓处东左是主流的排位方式。  相似文献   

11.
设官任职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官员的选任制度直接影响着官僚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政权的统治能力,因此这个问题历代都是很受重视的。隋朝创立科举考试制度以后,中国封建社会进入了以科举考试为主要选拔官员途径的时代。科举取士制度减少了士族门第、父祖官位对选官权的干扰,使选官有了一个比较客观的测试标准,有利于从更广泛的普通  相似文献   

12.
丁雨辰 《黑龙江史志》2013,(17):133-133
存留养亲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了解决重罪犯人直系亲属年老、疾病无成人子孙照顾的社会问题而出现的一种刑罚制度。它实行的目的在于维护封建伦理道德。此制肇始于北魏,基本定型于唐朝,到封建社会后期逐步完善,形成了一整套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3.
敦煌地区古代祠庙寺观简志   总被引:20,自引:7,他引:13  
一、祠庙祠庙即供祀神像或神主之堂宇。家族尊长或地方名公亡者,貌其真影,书其神主或塑其像于堂舍祀之,亦谓之“庙”,或谓之“祠”。自东汉至五代,敦煌有汜咸庙,祀汜咸;孟庙,祀沙州刺史孟敏;先圣太师庙,祀孔子、颜子;李先王庙,祀西凉王李暠之父;李庙、祀暠子谭、让、恂等;太保庙、祀张议潮。民人父祖亡者,子孙貌其影或立神主祀之,谓之神堂或真堂;寺院师僧、师尼迁化者,徒众亦貌影或塑像祀之,谓之  相似文献   

14.
冯素梅 《沧桑》2009,(4):9-10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立储制度是政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鲜卑族建立的北魏王朝很长时期实行“子贵母死”制度,即皇子一旦被立为储君,其生母必须被赐死,这项看起来很残忍的制度对北魏的政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古代羌族是今天中国许多民族的共同祖 先,其中党项羌人辗转跋涉,承继在今云南泸沽湖周边 摩梭普米族等民族身上。本文即从语言学、宗教信仰、风 俗习惯诸方面予以论证说明。  相似文献   

16.
金代品官父祖封赠制度,经熙宗、海陵、世宗、章宗朝的发展与完善,形成了封赠与品阶相结合的制度特点。在金代,官至五品才具备封赠先世的资格。具体封赠时,品官自身的官职,不仅决定着封赠先世的范围有一代、二代、三代之区别,同时亦影响其先世所获封赠官爵的等级。金代封赠遵循"近重而远轻"的原则,被封赠者的官爵视其与品官本人代际关系的近远而依次降低,散官阶序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金代品官父祖封赠制度在继承前朝制度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从而对元朝的封赠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以笼络人心、激励臣僚恪尽忠孝为目的的封赠制度,对金代统治秩序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7.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态度的总称。长期以来,学界关于古代法律制度的研究著述可谓汗牛充栋,但对于法律意识,尤其是民间法律意识的研究却少有问津。明清笔记小说中的繁多案狱故事不仅描摹了古代的司法实践活动,同时也传达了当时民众对于司法实践的认知、态度和情感。本文即以此为切入点,考察明清乡民视野中的法律意识,试图彰显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另一侧面。  相似文献   

18.
<正>中国古代的农耕社会,是一个宗法社会。对祖先的祭祀,既是一种民俗,又具有特殊的功能,最终以国家出面加以规范,并形成制度。明代对祖先的祭祀已经扩展至祖  相似文献   

19.
法治是法大于权,而人治则是权大于法。中国古代一直有权大于法的主流政治传统。权大于法的后果则是权必乱法,法必阿贵。在中国传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等级授职制下,必然是人治,不可能有法治,司法腐败似乎不可能不成为中国古代法律史研究的中心问题。并且针对认为宋朝已实行法治之说,提出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20.
中华民族对祖先的称谓,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在商周金文和文献中均有一定的反映。近年发现西周长铭铜器中,一些铭文内容为祖先称谓和辈分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平台。本文结合甲骨文、典籍等资料,对西周金文中的父祖等辈分称谓进行考证研究,其中尤重"亚祖"、"高祖"等的考释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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