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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人物类目是以记述各行业优秀人物事迹为主要内容,以教育引导人们弘扬社会正气为目的的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地方志编修中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年度历史资料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先进人物的记述能够充分体现方志的“资政、存史、教化、育人”作用,用人物的先进事迹教育感化后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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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物传记,《四库总目》的解释是:“叙一人始末者传之属,叙一事始末者记之属”。传记,则是把“传”和“记”连在一起的一种文体。即把言人状事、叙人述事连在一起的文体。传记有文学传记、文史传记和志书传记。志书传记也叫人物志传。人物传是地方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人物志》的主体。它以一方历代各界重要人物为收录对象,记述其功过是非,是研究各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的重要依据。美国史学家特克讲:人物传记是研究历史的最捷径、最经济的好方法。因此,我国历代史志,都把人物传放在重要位置,加以记述。二十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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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志是地方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编写起来难度较大,是所有修志工作中最为棘手的一项。作为人物志核心部分的“传”,一直是志书的主要体裁之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对人物志的编写原则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其中,“第二十条生不立传。在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以外记述人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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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书是客观记述地情的百科全书.其对记述方法有特殊要求,诸如称谓要用第三人称,不能用“我省”“我市”“我县”“我单位”等第一人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标准》第二十七条规定:“除引文和特殊情况外,以第三人称记述。不用第一人称。”许多地方志书的“行文通则”也是这样规定的。如《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行文通则》中关于“称谓的书写”规定:“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书写,不用‘我省“我市’等第一人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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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有个传统是“生不立传”,《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也要求“在世人物不立传”,活人的情况只能因事而出,分散于各卷各篇章之中。这样做固然可以免去入传人选的纷争,但却使一地人物情况全貌不显,人物篇(卷)中,活人只有几张表,记述有事迹的全是作古之人,志书都讲“详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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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载人物,或专书记载,或作为志书中的一个门类。新编地方志,既有专篇人物记述,也有以事系人,人随事出。志传人物,群体人物传是主流方式。两轮修志,志传人物存在简历化、平面化等问题。深化志书人物记述,克服志传人物空泛化等问题,表现形式、记述方法等的创新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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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邮·电志》注意以事系人岑立登《广西通志·邮电志》,历经8年辛勤耕耘,数易志稿,19.93年7月,经自治区通志馆终审定稿付印。该志用以事系人的方式,较好地增强了对人物的记述。人物记述,旧志有之。当代方志学者提出,新编地方志要有“人民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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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是新编地方志书记述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改革开放先行地、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志书记述地方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必然要记述有关“三资企业”、“利用(引进)外资”、“对外经济”、“对外贸易”等这些涉外的内容。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的南海,也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潮流中率先开放的地区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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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的地方志(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定义),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全部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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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书的性质,是指地方志书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特性,是方志学全部理论的基石。历史上,方志界对地方志书的性质形成有多种说法。至清代,形成以戴震“志以考地理”为代表的地理书说和以章学诚“志属史体”为代表的历史书说。随后又有史地两性说、资料书说、地情书说、资料性著述说等等。直到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才确定地方志书是一种资料性文献。从这个定义可知:地方志书是记述本行政区域的事物,具有地方性;是完整反映一个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事物,具有资料性;是记述一个时期的历史与现状,具有时限性;是一种资料性文献,具有独特性。因此,地方志书应具备地方性、资料性、时限性、独特性四个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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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是编修地方志的基础。《地方志工作条例》把地方志书定义为“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勿容置疑地确立了资料在地方志中的重要地位,我们浦城县方志委和各地方志界同仁一样,为征集到全面、翔实的地方志资料,煞费苦心,历尽艰辛,在此过程中积累了点滴体会,归纳其要点有“四种做法”。在此抛砖引玉,供修志同仁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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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这里必须明确的是,地方志书的本质特征是“资料性文献”,资料是地方志书的基础,一本志书编纂是否成功,关键在资料,资料的充分和真实,决定了志书的价值,决定了志书能不能真正发挥其“资治、教化、存史”的功能。《条例》处处体现了地方志工作明显的行政性,体现了地方志书的“官书”性质。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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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史籍中,描写活动家在历史上的各种人物传记,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人物传记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史志中记载人物就成了定例。“二十四史”大部分是记述人物的传记,被称为“记传体”。司马迁的《史记》全书130篇,人物传记就占了112篇。而东晋常璩的《华阳国志》12卷,就有7卷为人物志。古往今来,地方志中的人物被誉为“志中之志”、“书中之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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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志编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方志编纂理论的研究落后于地方志编纂实践,不利于续修地方志工作的开展,应加强地方志编纂理论研究。要突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正确理解和贯彻“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准确记述十年“文化大革命”主要情况;要拓展人物志入志空间。在新形势下,修志立法工作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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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地方志”记述的对象就是“地方”(主要是具体政区)。传统志书对记述“地方”所作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不越境而书”,严守区域范围。但是地方志是否只能写本级行政区或只限于本政区范围内的所有事物呢?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误将政区范围当做地方视野的全部,地方志就成了只记本地的“坐井观天”式的记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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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记载史实历来以行政区域为界,因此,地域性是地方志的一个重要属性。所谓修志“不越境而书”,一般来说就是不要超越现境记述史实。不越境而书”规定了地方志“自书本家事,不记外乡人……”。地方志为何要“不越境而书”,并将其作为一条重要的原则呢?这是由地方志的性质决定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