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 毫秒
1.
<正>一、宗族结构与古镇空间(一)"宗族"与"房"1、宗族宗法等级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块基石,它早在以西周为代表的中国奴隶制社会中就已确立。"宗族"是一个有确认的共同祖先、统一的祭祀仪式、共同的财产、并可分家族、房份、支系等组织系统的继嗣团体。宗族观念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西周、春秋时简称"宗",中国史学家陈寅恪早在1919年  相似文献   

2.
山东莱芜七月十五以请家堂为主要活动内容。从地方节日体系来看,当地七月十五本质上已经是一个宗族节日。对请家堂的考察更多着眼于仪式生活,既关注仪式的具体细节,也关注仪式举办的组织结构。七月十五请家堂仪式承担、发挥、操作、延续了宗族的组织功能,在宗族文化的传承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明清以来,生活和生产环境的差异使得微山湖湖区渔民形成并传承着与陆居农民截然不同的风俗习惯和信仰系统。20世纪70年代以后,渔民上岸聚居,在水上时期并不凸显的宗族文化遂开始冒头。作为渔民精神文化的核心内容,"老祖"从祖先的总称发展为涵盖了祖先和各类神灵的庞杂信仰体系,其中的宗族因素从被隐含到逐渐被凸显,与渔民从水上到陆上的迁移有关键联系。五年或十年一次的"敬神"仪式从改名开始,被渔民们建构为自己的宗族文化,宗族因素渐渐从原本统合在一起的因生产方式形成的敬神活动中独立出来,续家谱仪式也从祭祖与敬神的统一转变为单纯为了续谱和祭祖而举办,这满足了渔民不同于陆居农民的那种对群体历史感和归属感的格外迫切而深刻的追求。  相似文献   

4.
考察客家宗族的现代变迁必然须从梳理其传统宗族生活形态着手。宗族现象作为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一个衍生物之一,最早可追溯到周王朝建立的宗法制度,这种宗法制度将宗族设置成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而宗族作为一个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团体,又延续着与封建王国相似的组织结构:在宗族内部,嫡长子世袭为宗子;宗族之间与宗族之中按血缘辈分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在历史上,宗族作为调整传统农村社会关系的重要力量和组织,深刻影响着农民的生活,在封建国家与农民个体之间起着一种中介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民间文化的特色体现在仪式中,仪式就是一种文化的展演,是一种区别于艺术表演、蕴涵了象征意义的文化表演。仪式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蕴含了大量的民间文化信息,体现出乡村民间文化的内涵与特色。仪式的展演实际上是乡村民间文化的重要传承与保护方式。通过客家赖氏祖祠重光庆典的两个案例的考察,可以看出其仪式表演与文化氛围营造是民间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由民间文化精英主导的乡土权力的激活又是民间文化活动的内在力量。形成区域民间文化活动重要的激励机制,目的在于达成血脉亲情的结构秩序、宗族文化的认知、乡土情感的释放。民间文化叙事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民间文化承载的形式与内容,使民间文化作为民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价值。  相似文献   

6.
黄志繁 《安徽史学》2018,(2):134-141,168
由于礼制等因素的局限,宋代吉安地区的许多家族虽然是同姓,但各自拥有不同的世系,族谱也不统一,因而即使有欧阳修等著名人物进行修撰族谱的活动,他们也无法成为一个实体性的宗族。南宋以后,以杨万里家族为代表的吉安地区宗族通过建构一个同姓团体认可的"始祖",来达到统一世系,突破礼制中祭祀代数限制的目的。同时,他们还运用家族名人资源,从建立名人专祠入手,逐渐建立起拥有祀产的祠堂,并形成自身独特的宗族文化。吉安地区宋明时期的宗族实践表明,考察宗族问题,"始祖的建构"所带来的世系突破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只有始祖成功构建出来,宗族的世系有了一个起点,族谱的统一和祠堂的修建才能顺理成章,同姓才能转变成同宗。随着后世宗法礼制的进一步松弛,始祖认定所带来的世系起点,又被进一步突破,从而演变成为同姓即同宗的局面,此时血缘关系已经变得不再重要,宗族文化成为同姓认同的核心。  相似文献   

7.
民国时期,在满汉杂居的东北, "旗户"地主与"民户"地主之间在土地经营管理及日常生活交往中形成了文化的碰撞与融合,民族心理表现出"常态"与"变态",满汉民族文化在碰撞磨合中既相互吸纳又交融共生.  相似文献   

8.
"房""门"一向用来标识中国宗族内部的分支,明清以来山西省沁县族谱中的"门",则除了标识分支,还另有深意。"门"的中心概念是同辈兄弟而非异辈父子;同辈兄弟既可一人一"门",也可多人一"门";同辈诸"门"间可互为第一旁系至第四旁系。立"门"既与移民宗族在沁县的发展阶段有关,又反映了族人以整合兄弟关系来增强宗族内向性和凝聚力的要求,是"亲亲"传统的延续。"门"型系谱不影响各分支原有的继承制度,在包容性上与地缘相近的"房"间联宗相似,但拟制性大大降低。"门"及"门"型系谱,可以构成与"房"型系谱不同的另一种世系学实践类型。  相似文献   

9.
论文从文化记忆理论视角,探讨了浙江青田下村朱氏宗族运用文化记忆重建宗族的微观过程。研究发现,朱氏宗族通过群体组织朱氏大宗理事会,重新构建有关宗族记忆话语,运用"认同的凝聚物"和"固定的点",即文化记忆中特定历史人物与事件构建集体记忆,并将这些记忆用无形或有形的"客体化的文化"表现出来,如始迁祖墓、祠堂、纪念碑亭和无形的始迁祖传说、纪念仪式等,重建宗族。同时将宗族的文化记忆与侨乡地方记忆和民族国家历史记忆紧密相连。这一理论视角有助于理解侨乡,丰富侨乡研究,加强海外华侨华人与祖先、侨乡和祖(籍)国的联系,完善侨乡地方社会治理。  相似文献   

10.
华南宗族是科大卫教授的重要研究领域。他以历史学为本位,借鉴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走进乡村社会广泛收集民间文献和口述资料,并将之与田野调查相结合,形成了历史人类学的研究路径。"口述历史计划"堪称其进入传统乡村社会史研究的开始,"入住权"理论更是对宗族研究的重要贡献,补充了弗里德曼研究中宗族与地域社会关系的论点。在明清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宗族研究中,他从地方社会与王朝互动和整合的独特视角,以"礼仪"作为分析工具,展现了宗族制度的历史演变。正是这种路径,形成了有别于传统中国宗族研究的特殊风格。  相似文献   

11.
李牧 《民俗研究》2016,(6):135-146
湖北英山地区的丧葬习俗"死后易姓"是在特定历史社会环境下,某一宗族的成员为求宗族的生存与发展而根据其所掌握的社会文化资源做出的长期策略性选择。这一习俗的稳定传承取决于宗族间长期存在的一方对于另一方的强烈依附。在外在形式上,习俗的稳定性是通过祖先传说的建构和讲述以及宗族间共同祭祖的仪式来实现的。  相似文献   

12.
土楼是闽西南和粤东的一种独特的民居形式,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关于它的起源,素有客家独创之说,因而称之为"客家土楼",又有漳州始创之说,而称之为"漳州圆寨"。本文通过实物考察与文献勾稽,认为土楼因明中叶福建沿海抗倭而起,由土城、土堡与宗族聚居相结合而形成,后因博平岭东西两麓客家人与福佬人的矛盾斗争,这种既有很强防御功能又适合宗族聚居的民居建筑得到普遍发展,而客家人对于丰富土楼文化的内涵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相似文献   

13.
正2017年11月10—13日,"日常生活视野下的中国宗族史"学术研讨会于南开大学津南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举办,来自中、日、韩三国多所院校的40余位学者出席了会议,会议以先秦两汉魏晋家族、中古家族和近世家族为时段,以明清徽州宗族社会、明清南方宗族、明清以来的华北宗族为区域,从"日常生活史"的视野对中国宗族史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一、商周秦汉的家族。早期宗族由氏族组织演变而来,其在贵族亲族中最为发  相似文献   

14.
佘康乐  刘星 《民俗研究》2011,(1):187-202
陆居三十多年来,鲁南微山湖地区的渔民至今仍保留着独特的春节祭祖习俗。整个祭祖仪式以个体家庭为单位,从腊月二十二一直持续到大年初一,由送老祖、接老祖和辞年等仪式构成,是渔民一年中最重要的活动。春节祭祖仪式体现了渔民独特的老祖信仰,这一信仰不仅对渔民起着心理安慰的作用,同时还凸显了渔民的宗族特征,而春节祭祖仪式也成为宗族建设及聚合宗族关系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5.
作为贯穿中国古代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宗族和宗族制度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极为密切,是一块值得耕耘的史学园地。王善军先生多年潜心于此,其《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首次以专著的形式和份量,探讨了有宋一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的历史真貌。该书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其一,该书从整体上全面探讨了宋代的宗族和宗族制度,既具系统性,又具贯通性。这是此前所未有的。全书分为引言、绪篇、上篇、下篇和终篇五部分。引言将先秦至明清的宗族和宗族制度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逐一论述了每一阶段的概况。这样就将宋代宗…  相似文献   

16.
明初以来,福建晋江沿海地区灶户编佥、军户登记及垛集、抽籍等都未设定明确的地理范围,使得当地出现灶户、军户和民户杂居共处,甚至一家多籍的现象。与之相应,当地明代所建宗族普遍拥有灶、军、民等户籍。多籍宗族往往形成多个赋役团体以应对各类赋役,赋役的具体承担方式则与户籍的构成情况相关。一般而言,由独立登记户籍的各支派构建的宗族,赋役归各派独自承担;由同时登记了军、民、灶等户籍的人群构成的宗族,赋役由族人通过多种协议共同应对;户籍若由不属于同一宗族的群体构成,户下多个宗族或势力必须共担赋役。户籍登记与赋役负担之间的关系,也可能因势豪将赋役摊给弱小群体而改变。  相似文献   

17.
冯尔康 《安徽史学》2012,(2):95-105
清代的宗族具有大众性、自治性、互助性、民主性、宗法性、依附性诸种特性,概括地说她是含有宗法成分的自治性互助团体。她的宗法因素,不能夸大为"宗法性质";宗族自治、互助的功能,适应了民众生存生活的需要,起着积极的社会作用,应予肯定和尊重;宗族文化中的互助精神、自治意识、亲情意识是宝贵的中华精神文化遗产,为建设当代社会文明的有益资源。在20世纪,激进力量对宗族的否定,乃至取缔的态度,视为天经地义,但是作为历史则是可以、需要重新研讨的对象。尊重历史,还原宗族历史的本来面貌,乃必然之理。  相似文献   

18.
王善军 《安徽史学》2013,(1):91-102
在唐宋变革的社会大背景下,宋代宗族处于明显的变动过程中。这种变动过程,在不同区域内又表现出各自的特点。北方地区传统上是宗族势力相对比较强的地区,但进入宋代,宗族形态相对松散,在新式宗族组织形态建设方面,明显落后于东南地区。其特点是:崇尚同居共财,注重亲族间的经济互助;祖先崇拜观念较强,注重宗族成员间的亲情关系;宗族关系与乡党关系相纠缠,血缘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相纠缠;富贵家庭在宗族中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东南地区在宋代"敬宗收族"宗族组织的建设方面表现突出,新的组织方式和手段不断涌现并得以迅速发展,比较明显地具有以下特点:宗族聚族而居比较明显;宗族公有财产建设成效显著,注重以经济手段收族;宗族组织手段较为齐备。四川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社会历史原因,在宗族发展方面有其自己的特点:宗族内部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宗族注重在社会上的等级地位,有较强的门阀等级意识;宗族组织手段相对齐全。宗族发展的地区差异,其形成原因主要是唐中叶以来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不平衡,传统政治观念和社会习俗的影响,人口迁徙带来的多种影响以及地理环境和经济开发情况不同对宗族社会功能的不同要求。  相似文献   

19.
清明会是华北乡村比较普遍的宗族组织和宗族活动。河北栾城县寺北柴村的清明会比较典型,同一个宗族以"院"为中心有若干清明会,它强化了宗族分化的局面。清明会的组织方式是平等与不平等并存。它既保证了普通族众参与祖先祭祀和聚餐的权利,又在管理架构上维护了精英群体的支配地位。与此相对应,清明会在实际运作中,既要满足宗族福利的需要,同时也不得不追求经济效益,以实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清明会是透视华北乡村的宗族结构与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角度。  相似文献   

20.
袁松 《民俗研究》2010,(4):190-201
对鄂东南地区"接太公"习俗的研究可以探寻民俗活动的时空语境。由于地理特征和早期移民活动而分散居住的宗族房支通过连年举行的"接太公"活动形成了日常生活中跨越地域的共同体意识和行动路径。进入19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力量的深入,村庄流动性的增强,地方文化中支撑房头意识的意义系统和行动单位正在被替代,"接太公"习俗得以延续的价值依托和组织载体日渐消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