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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左右二江地区包括有清朝时的太平府、鎮安府的全部和泗城府、思恩府、南宁府的一部分地方,現在是桂西僮族自治州的有色地区和邕宁地区的大部分地方。它和越南人民共和国接壤,处于祖国的最南端,自古以来勤劳勇敢的僮族人民就劳动生息在这里。一、太平天国革命前的情况。自从清初“改土归流”后,广西左右江还保留有許多土州土县,僮族人民受尽土官的压迫和剝削。土地、山林、川澤都屬于土官所有,僮族人民耕种土官的田地要繳納繁重的租稅,一般是二五分租,但是其中还挾杂着許多超經济的剝削,連土官生小孩也要向土人(僮人)派錢,土官可以随时向土人勒索,这叫做陋規。土人到山林里去打獵和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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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0,(3)
军民指挥使司是明朝设置在西部边疆地区兼管军民的特殊军卫。洪武末年广西一度设置军民指挥使司,庆远、南丹、奉议三处军民指挥使司仅历数载便尽数废止而降为普通军卫,龙州军民指挥使司胎死腹中,"浔州军民指挥使司"更是子虚乌有。广西土官制度旺盛的生命力、明廷政策推行上定力不强、广西战略格局的变化、烟瘴肆虐等,是促使军民指挥使司在广西昙花一现的主要因素。军民指挥使司作为明朝早期改变桂西地区土官专治局面的尝试,对拓宽"改土归流"的研究视野、思考边疆民族地区"内地化"的明代特色均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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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铁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1,(2)
元代以前的羁縻治策与元明清时期的土官土司制度,两者的核心思想虽有相通之处,但在经营思想、基本策略、施行的范围及成效方面却有明显区别。羁縻治策向土官土司制度演变,受到历朝治边的思想与策略、元明清三朝尤其是重要帝王重视西南边疆、元代后初步解决边疆经营中高成本与低收益问题等因素的影响。本文分析了羁縻治策与土官土司制度的内容、特点和局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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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21,(2)
朝鲜职官分京官职、外官职、土官职三大类。土官是由本地人出任的协助军政主官处理地方事务的官员,亦分东西两班,其品级被限定在正五品至从九品范围,地位又逊于相同品级的京官和外官。朝鲜开国时,土官仅设立在济州、平壤府和永兴府3地,世宗为防御建州女真和充实新置府州实力,在鸭绿江和图们江南岸大量增置土官,其后历经调整,土官仅分布于永吉道和平安道12地府州。土官不由科举,依据才能、功绩等多种途径选拔,经本地军政主官拟差,再由吏曹或兵曹承王旨差下除授。土官仕满固定任期后可由低品向高品迁转,亦可因才干卓著转为京官或外官。比较可知,朝鲜王朝土官制度主要体现国家权力秩序结构中的层级支配性,与明清中国的土司既有相似之处,差别亦很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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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箫白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4,(1):36-45+68
从洪武中期到宣德前期,是明朝接触、了解并制定川西北边略政策的重要历史时段。中央与边地军政机构不断协商与规制治边方略,为有明一代川西北的国家治理模式奠定基础。一方面,明廷的边地军管架构逐步成型,行政区划多有调整,卫所制度渐趋成熟,并表现出向省镇营兵制转变的倾向;另一方面,明廷仍仰赖地方土官进行羁縻统治,土官亦发挥能动性,利用中央王朝的制度空间最大化地方利益。土官政治逻辑与边防机制演进,是认识明代前期川西北权力格局动态变化的关键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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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在西北地区广泛推行土官制度。河湟地区土官众多,其中名气最大的是李氏土官。李氏出了两位正一品武官伯爵,李英便是其中之一。李英曾官至右军都督府左都督,受封会宁伯。其后裔代代袭封品级不同的土官,从而使李氏不仅成为土族中的世族大姓,而且发展成为明清两代500多年间青海最有势力的地方豪族之一,其家族对青海的历史曾产生过一定的影响。李英(公元1382年———1442年),字士杰,世居今民和县上川口。关于李英祖先的世系、官衔等,清初成书的李氏家谱及某些志书的记载多附会和伪造,如奉唐末沙陀族晋王李克用为始祖,说李英祖先在元代就身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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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元明清时期的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土官制度与改土归流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晓松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2):147-148
羁縻职官制度既是我国少数民族传统职官制度的主要形式,也是以皇权统治为核心的封建王朝实行的基本民族政策。元明清时期的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土官制度是诸朝历代羁縻职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集大成。土司土官制度既是皇权统治下二元结构的职官制度,也是最终将少数民族纳入统一职官制度管理的一种过渡和准备。土司土官制度始于元代,盛行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其残余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土司土官制度的兴衰始终与改土归流活动联系在一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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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鞭法改革后,明清时期的流官区主要依赖赋役全书登记的田亩户丁数,直接将钱粮徭役折银,向编民个体征派。清代白山司所见,国家赋役征派的主体是司官而非土民,而在土司内部,土司对土民的赋役征派仍主要依赖“城头-村”的基层组织,桂西土司区田地分类、田赋征收及劳役征派等仍保留原有的社会传统。不过,随着国家管治的深入,清代白山司赋役制度呈现出适应性调整,司官向国家承担的田赋与劳役部分,其田地丈量、粮赋征收与劳役征派均可见其深受一条鞭法的影响,尤其是粮田、垦田名义下越来越多土民进入国家赋役体系,劳役征派也实现了由役民向纳银的过渡。白山司个案呈现了国家制度与土司地方传统并存运行的转折中的形态,而土司逐步纳入国家体制的过程正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历程中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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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9,(1)
相比于明朝在西南地区的流官官府更多地因循原土司的统治方式,清朝则致力于将边疆地区传统的社会结构制度化,纳入国家的统一管理,将部分"营"改为"里"的同时,也使"营长"由宗支继承变为流官指派。这实则意味着赋役征收方式的转变,将本应"纳租于主"的公田造册升科,按"分"纳赋。而流官简单地以汉族中的租佃、主佃、乡保等观念来看待土司、土目与其所辖民众之间的关系,忽视了改土归流以后,当地民户在向流官州县纳赋应役的同时,土司、土目对其的需索、派累依然存在,其只有通过赎买村寨的方式才能买断土司的派累之权。或许,在国家与土司博弈的情况下,对于普通民户而言,"土流并治"的内涵更多的是双重负担的并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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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1,(4)
万历年间,广西思明土府的官族为了争夺"四寨六团"归属权,不惜同室操戈。出于调停纷争的需要,明廷将"四寨六团"归思明土府同知所辖。在此过程中,"四寨六团"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辖区,有政区之实却无政区之名。又因同知久不驻该地,"四寨六团"在此后一直面临着行政治理的困难。清初,"四寨六团"的地方秩序已经失控,清廷付出惨痛的代价后才将"四寨六团"的叛乱平定,并实设宁明州知州对该地进行专治管理,然而在善后措施中又使原思明土府同知兼管上石西州事务,使得当地又出现一个畸形的辖区——明江厅,并影响了民间记忆与官方书写,以至于明江厅似无政区之实却存政区之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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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官"、"新官"、"易定"字款白釉瓷器的烧制时代、产地及字款含义等,曾有多位专家、学者进行过深入探讨,但至今仍未达成共识。近年来,河北地区的邢窑、定窑遗址分别出土了一批"官"字款白瓷标本,本文借助这些新的考古发掘资料,在原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官"、"新官"及"易定"款瓷器的烧制时代、产地及字款含义等做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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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丙震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8,(1):77-84
明初,在黔蜀边界设立永宁卫、乌撒卫,分别与永宁宣抚司、乌撒土府同城而治,卫所隶黔,土司隶蜀。明后期,永宁和乌撒地区出现了疆土纷争、土官日益骄纵不法、土司拖欠协济粮饷、黔蜀矛盾突显等问题。地方官将其归因于两地"司卫同城分隶"之旧制,不断有官员提出将永宁宣抚司和乌撒府改隶贵州的建议,但均未得行。其主要原因在于改隶事关多方利益,牵涉重大,明廷难以轻易决断;此外,祖制不可违也是未能实现改隶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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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官系掌管皇帝或百官饮食的官职。本文对成阳博物馆馆藏及香港与国内其他地区出土的青铜器铭文中所涉及的"大官"、"中官"、"私官"、"中私官"、"汤官"、"下官"、"上官"、"食官"等进行了研究和考证,认为他们都与饮食有关,只是在隶属、称谓、地位和职掌范围有所不同。同时也印证了"古代‘食官'从秦朝开始设置,汉代及以后各朝代也都沿袭,元代以后废止"的文献记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