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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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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宋文人刘震孙人品正直,为官仁慈,交游甚广,创作颇为活跃,然事迹湮没不彰,迄无考订。今勾稽史料、方志、文集等资料,考述其生平行事,知其字长卿(或称长翁),号朔斋;郡望渤海,祖籍东平,寓居于蜀;生于1197年,卒于1268年;曾与刘克庄同朝供职,以承议郎出知安吉州;转朝奉郎,除兵部郎官兼京西、湖南北、江西路督视参议官;提举广东常平;知宣州;为贾似道宣抚司参议官;除直宝谟阁、江东提举;任太常少卿兼权直舍人院;为宗正少卿兼中书舍人,作诗犯时忌,被劾去官;任礼部侍郎;由起居郎兼中书舍人改秘阁修撰、提举福建常平茶盐公事;知建州兼福建转运司转运使。  相似文献   

2.
宋代提举常平司制度初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宋代提举常平司制度初探贾玉英宋代提举常平司创置于改革的热潮之中,既是地方行政机构,又是路级监察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对宋代政治体制改革还是经济文化发展均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拟就宋代提举常平司的设置状况、职能作用及官员选任等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宋代...  相似文献   

3.
《常平通宝》是朝鲜在公元1392-1910年间的铸币,相继27代,历经518年之久。据考,《常平通宝》钱币,不是象我国古代铸币取以年号或国号,而是取自统治者一个衙门(常平厅)“常平”二字。指望日后“天下太平,物价平准”。但事实不以统治者的意志而转移,终随贬值的《户大当百》大钱而一并告终。  相似文献   

4.
宋代提举常平司的沿革与财政体系的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举常平司是宋代一项独有的制度,始设于王安石变法时期,常平司的设立打破了北宋初年以来三司转运司主管财政的格局,从此宋代财政体制进入了分司理财时期.由于王安石新法影响,常平司经历了多次兴废.本文试图通过对常平司建置沿革的考订,对王安石变法以后宋代财政体制的变化进行说明.  相似文献   

5.
我国史书的体裁,到唐朝时.仍然是编年和纪传两种,编年体以年月为纲,纪传体以人物为主,二体各有优劣,刘知几在《史通二体》中有较详评说.实际上,我国史学著作发展到这个阶段,需要一种新的体裁来救这两者之偏.及至南宋,果然出现了一种新体裁的史书,这就是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袁枢,字机仲,南宋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瓯县)人,生于绍兴元年,卒于开禧元年(1131—1205),享年75岁,他幼年力学,试于礼部,词赋第一,调为温州判官,教授于兴化军.至乾道七年(1171),任礼部试官,随后任太学学录,又出为严州教授,迁太府丞兼国史院编修官,历官权工部侍郎兼国子祭酒,后又任右文殿修撰、知江宁府,末年提举太平兴国宫,闲居十年而卒,就在他任严州教授时,编成《通鉴纪事本末》(以下简称《纪事》)一书,计共二百三十九事,分为四十二卷,概括了一千三百六十二年  相似文献   

6.
诸路提举学事司(简称提学司)为北宋徽宗时所设以管理地方学政的专门机构,因《宋史》卷120《职官志七》仅云提学司“崇宁二年置,宣和三年罢”,记载十分简略,且有疏漏,而其他重要献如《宋会要辑稿》、《献通考》等所载或阙佚,或言之不详,略同《宋史·职官志》,致使今人对提学司设置沿革等了解甚少。现笔据散见于各种献中的相关资料,对宋代提学司之制度作一考辨,以勾勒出其建置沿革、职能之大概。  相似文献   

7.
笔者《九品官人法再探讨》(《历史研究》1995年6期)一文提出,九品中正制是九品官人法的一部分,应放弃用九品中正制代替九品官人法的观点。张旭华先生于《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2期发表《魏晋九品中正制名例考辨》一文,对笔者上述看法提出批评。笔者认为:一,回顾该问题研究的学术史,古今中外学者对曹魏吏部尚书陈群所创制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究竟怎样称谓确实是没有统一起来。二,张先生否定九品官人法观点的不妥之处,在于失之搜讨,逻辑推导不成立。而九品官人法概念不误。九品之制、九品则是九品官人法的省称。三,从语法角度分析,从制度本身是官员任用之法定义,当称九品官人法合适。陈群创制的“九品官人法”是魏晋时期人才选拔、任用制度的综合。中正所掌握的人才评价制度——即中正九品制或九品中正制,仅是个人获品途径中的一种,不能用其替代九品官人法。  相似文献   

8.
秦代"隐宫""隐官""宫某"考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晓瑜 《文献》1998,(4):67-82
两千年前《史记》的《秦始皇本记》和《蒙恬列传》中曾二度出现"隐官",此后的注家异说纷纭,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9.
《汉书·地理志》载桂阳郡“有金官”。宋明清的注释家对此出现了“金官说”和“铁官说”。王先谦《汉书补注》采集众说曰:“官本金作铁,引宋祁曰:‘铁官’,邵本作金官;徐松云:‘宋本作铁官’。”当代学者或持“金官说”,或持“铁官说”。《辞源》曰:“金官,采金之官。《汉书·地理志》桂阳郡……有金官。”《剑桥中国秦汉史》曰:“桂阳郡‘金官’铸造黄金。”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二册第333页曰:“据《汉书·地理志》所载,设有铁官的郡或县计有:……桂阳郡。”但是,持两说的学者都没有深入论证自己的观点。事实上,两者都难于成立…  相似文献   

10.
《清实录》、奏折、题本中的乾隆朝常平仓积贮分省数据或全国数据,系依据原额计算出来的理论数据,是账面上的合理存在,均不能代表等量粮食实物积贮在仓。一方面督抚年年具奏、具题声明高额积贮"实贮无亏",另一方面层层盘查基本无从谈起,奏报、题销流于形式。与高额积贮数据相悖,常平积贮在地方行政实践中遭到了州县官员的抵制,大量缺额成为普遍现象。随着乾隆十三年积贮政策全面调整,常平仓制度加快走向衰落。  相似文献   

11.
至正钱考     
一、引言蒙古帝国在中国的最后的统治者元顺帝铸造的钱币是元代钱币学中最多最有趣的钱币之一。对于至正钱有很多众所周知的描述,然而对于其中一些钱币的铸造发行的时间以及铸局,钱币收藏家到现在没有得到一个公认的结论。主要原因是那段时间的史料非常有限,《元史》在明早期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我们开始寻找问题的答案。很遗憾报告的时间有限,不允许讨论细节问题,但我们将尽力把一些问题阐述清楚。《元史》中注释关于公元1350年的货币改革,中国建立专门的机构(提举司)后开始铸造至正通宝铜钱和印刷纸钞。①“十一年,置宝泉提举司,掌鼓铸至正…  相似文献   

12.
年慧龍 《中华文史论丛》2022,(3):269-302+410-411
源自王安石變法的提舉常平司,在熙寧年間主要由轉運司兼領,可謂“分司不分局”。元豐元年,宋廷取消兼領之制,提舉常平官獨立分局治事,官員資序也相應提升。元豐官制改革後,“提舉常平司—户部右曹”系統形成,倉司的監司地位正式確立。元祐時期,新法盡廢,宋廷重新釐定路分監司的考課内容。哲宗親政後,新法恢復,倉司重建。以民事爲主的紹聖監司考課法,繼承了元祐監司考課的改進成果。路分三大監司互申考課和元符監司巡歷制度的定型,使倉司最終固著於路分,成爲既主財利又主民事的監司。  相似文献   

13.
朝鲜李朝仁祖李傺十一年(1633年,明崇祯六年),中央常平厅设监铸造常平通宝。也有说是肃宗李焯四年(1678年,清康熙十七年)始铸。它既非年号钱,又非国号钱。面文楷书直读,分小平、折二、当五、当百4等,均为铜质,背文除常平厅初铸为光背外,另有纪监、纪官衙、纪地、纪数、纪值、纪天干地支、五行八卦,有的还配以我国《千字文》中44个字。此外,还有背铸星、月、日、孕星等纹饰者。常平通宝鼓铸历时260余年,版式达几千种,可谓多姿多彩。在此,笔者不揣冒昧,将所藏常平通宝介绍如下,谬误之处,极盼教正。  相似文献   

14.
清人蒋良骐《东华录》卷 6 (中华书局 1 980年点校本 )云 :顺治六年三月 ,“吴三桂报 ;‘大兵抵秦 ,克复宜君、同宫二县 ,击败逆贼王永强等 ,折七千余级。’”考诸史籍 ,此“同宫”县应为“同官”县之误。理由是 :其一 ,据清人所年《明史·地理志》、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及《清史稿·地理志》等文献记载 ,明清两代 ,陕西有宜君(清属鹿阝州 ,今陕西富县、同官 (清属西安府 ,今陕西铜川市 )二县 ,并无“同宫”县。其实同官县是北朝以来的旧县。据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 2《关内道二》(中华书局 1 983年点校本 )载 :同官县始设于北魏太武…  相似文献   

15.
清代长期规定州县佐杂官不得擅自受理诉讼,但在实际行政过程中,或由上司、正印官批委,同城佐贰官临时拥有审理某些轻微案件的权力;或由朝廷批准,一些分防佐杂官长期拥有除命盗重案以外的司法审理权。自雍正朝起,由督抚奏请、朝廷同意而设立分防佐杂的公文,是为某一官缺或某一批官缺制定的规章制度。分防佐杂官的司法审理权源自这些公文中的规定,而不是《清会典》《吏部处分则例》等法典中的条文。  相似文献   

16.
<正> 《元史·食货志二》云:铁在顺德等处者,延祐六年设置“顺德、广平、彰德等处提举司”掌之,“所隶之冶六:曰神德,曰左村,曰丰阳,曰临水,曰沙窝,曰固镇”。除广平路(约当今河北邯郸地区)地界的临水、固镇二冶已见诸《中国历史地图集》外,余皆未详处所。今试以点滴之得补考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元初大都城建设过程中,曾设立过不少专门机构,蔚州采木提举司即其一。赵孟頫《松雪斋集》卷八《蔚州杨氏先茔碑铭》(四部丛刊初编本)对此有过介绍。  相似文献   

18.
正《宋史》卷四○一《何異傳》載:"嘉定元年,召爲刑部侍郎……以寶章閣直學士知泉州,從所乞予祠,進寶章閣學士,轉一官致仕。卒,年八十有一。"案,"寶章閣直學士"、"寶章閣學士"有誤。《宋史·職官志二》載:"寶章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寶慶二年置,藏寧宗御製,置學士等官。"可知寶章閣學士、直學士等職,置於寶慶二年(1226),易言之,寶慶二年之前不可能有寶章閣直學士、學士等職。  相似文献   

19.
宋代统治者为防止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局面的重现,首次在路这一高层政区设立多个互不统属的机构,如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等,它们共同掌管一路内的各项事务。这些路级机构由于职权互相交叉,在地方管理中也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主要表现为:路级机构间互相监督、考核,联合行动与分部按察,长官互兼等。路级机构长官之间也因在同路为官,有或亲密、或交恶的私人关系。宋代路级机构间所确立的复杂关系,有效防范了地方分裂割据,推动了宋代地方事务处理的专业化,促进国家行政机器的正常运转。但同时也出现了机构众多,权力分散,行政效率不高等问题。这表明政府在加强制度约束的同时,必须掌握好权力集中与分散的"度",同时提高为官者的素质,其中的利弊得失值得今人认真总结和借鉴。  相似文献   

20.
《周礼》的内容、行文特点及其史料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天宇 《史学月刊》2001,(6):44-50,56
《周礼》前五篇的内容和职官结构各有其特点,也包含着许多矛盾、错综和不合理处,而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因为《周礼》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考工记》的内容和体例则与前五篇不同,自成一家。《周礼》前五篇的行文有如下特点,一是各篇前皆有一《叙官》,二是以职官联系制度,三是兼记有关的经验、技术或人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四是互文见义,故读《周礼》贵在会通。《周礼》虽出于战国人之手,但其中保留了大量有关西周的珍贵资料,只要善于择别,并参以先秦其他文献和出土资料,即可为我们研究古史、特别是研究西周史所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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