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赫赫 《神州》2013,(21):198-198
当今世界各国,犯罪论体系主要有三种代表性模式。一是“三阶层”体系,即构成要件该当性(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即采用该模式;二是“双层”体系,即将犯罪成立条件分为犯行与犯意,然后讨论抗辩事由,如美国即采用该模式;三是“四要件”体系,即将犯罪构成条件分为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相似文献   

2.
中外犯罪地理规律实证研究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任何一种犯罪都是犯罪行为者在特定的地理时空内进行的,因此,犯罪行为无不受地理环境的影响而呈现出地理规律性。本文用犯罪地理学、行为地理学和人类生物学的观点,结合国内外犯罪规律实证研究,系统地探讨了犯罪的行为地理规律、自然地理规律、社会地理规律和犯罪的人工环境规律。这些犯罪规律实证研究,在理论上有利于促进犯罪地理学和犯罪学的发展,在实践上可为制定犯罪防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3.
犯罪地理学主要研究犯罪现象的空间发生、发展和分布规律。从21 世纪以来SSCI、SCI 收录的地理学及相关学科期刊中整理500 多篇犯罪地理研究相关论文,分析西方近年来犯罪地理学发展态势,并选取100 余篇代表文献重点评述。总体来看,2000年以来,西方犯罪地理研究通过创新研究方法、加强学科融合等途径推进了犯罪过程和机制的研究,犯罪时空模式、城市社会环境与犯罪的关系、犯罪仿真模拟与地理画像、犯罪空间防控等领域发展迅速,犯罪地理研究不断扩展和深化,学科体系和发展脉络日益清晰。以此为鉴,未来国内的犯罪地理学应加强实证研究,以犯罪空间分析为重点,逐步形成包括新的研究方法、研究视角和空间观的研究体系。  相似文献   

4.
受贿犯罪是目前最为严重的腐败犯罪之一。不仅扰乱了社会公平和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程度。其中受贿罪利益要件问题,一直是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热点问题。本文在分析利益要件时,试通过用短缩的二行为犯理论和"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实践中的功用来解析"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作为受贿罪的主观要件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自动放弃重复侵害的性质,是刑法理论中较为复杂又颇有争议的问题。过去传统的观点将之定性为犯罪未遂,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展开讨论,逐渐倾向于主张是犯罪中止,且在实务界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最为正确、科学定性应该是中止未遂,即把犯罪中止归类到犯罪未遂形态之中,对预备中止和未遂中止的刑罚区别开来,同时对行为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时的主观方面加以考虑,从而消除对其性质界定模糊,弥补对其主观方面存在真空的状况。  相似文献   

6.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此罪名的确定既是为了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也是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做出的回应.受贿行为一直是我国刑法所重点打击的对象.它不但严重腐蚀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廉洁性,而且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就此,本文通过犯罪构成的四要件理论,对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源和环境压力越来越大。依法保护环境,加大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已成当务之急。环境犯罪可分两类,一类是污染环境类犯罪,一类是破坏资源类犯罪。我国虽然没有使用公害犯罪这一称谓,但污染型环境犯罪的内涵与之大体相当,本文所指的公害犯罪即污染型环境犯罪。论文就公害犯罪概念的界定、公害犯罪特点及立法建议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8.
从犯罪背景空间、场所空间、联接空间和聚集空间四个层次,构建城市犯罪风险区位因子体系。以武汉市主城区为研究区域,以立案判决的“两抢一盗”犯罪为数据源,综合运用空间句法、犯罪近重复分析和地理加权回归模型方法进行犯罪风险地形建模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犯罪风险区位因子对犯罪空间分布的影响具有显著的空间异质性;依据多层次的犯罪风险区位因子体系及其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机制,城市犯罪高风险区域可分为城市商业中心、火车站交通枢纽、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几大类型。基于犯罪地理学理论构建的犯罪风险区位因子体系模拟的犯罪风险地形对实际犯罪空间分布有良好的解释度,可为城市犯罪分布环境形成机制的研究提供相关借鉴。  相似文献   

9.
张婷婷 《沧桑》2011,(1):177-178
由于污染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特殊性,使得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无法适用。本文介绍了外国的污染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三种发展理论学说,即"疫学因果关系理论"、"间接反证理论"及"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并试图将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应用到我国的污染环境犯罪中。  相似文献   

10.
孙天曈 《攀登》2014,(6):142-148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大量国企成功变身为国企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在改制后的企业中,贪污贿赂类犯罪屡见不鲜。这类犯罪大多属于真正的身份犯,对犯罪构成中的主体要件要求十分明确,必须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而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案外因素的影响,在对此类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中,如何判断一个被追诉人是否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困扰着很多司法工作人员,在理论界也存在着广泛的争议。本文重点探究国企改制后经董事会选举产生的管理人员的身份认定问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立法目的以及法理的辨析考察,详细分析这类人员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只有具备合法有效的委派程序,这类人员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若程序要件或实质要件某一方面存在瑕疵,都不能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从而不能成为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11.
北京城市犯罪地理分析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程连生  马丽 《人文地理》1997,12(2):7-12
论文在分析城市刑事犯罪机理和犯罪环境类型的基础上,探讨了北京城市犯罪的特点和时空分布规律,并从维护社会治安的角度讨论了犯罪警示区的划分及社会综合治理措施。  相似文献   

12.
持有型犯罪问题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缓 《攀登》2002,21(5):92-95
本文旨在通过对持有型犯罪问题的基本形态、概念、构成要件等方面的评析,以期阐明规定持有型犯罪对于推动刑法的理论研究,进一步指导司法实践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3.
曹建 《神州》2012,(17):236-236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占刑事案件比例不断上升,极大地影响着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宁。青少年犯罪一直是学术研究热点。本文利用文献研究法和统计法,并运用心理学知识从心理动机方面剖析青少年犯罪,以求对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秦汉法律与刑事司法实践中对各种犯罪形态的认定与处罚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规则,即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来确定犯罪行为是构成一罪还是数罪并决定其适用刑罚,体现出了较强的法律逻辑。并且,秦汉法律以重刑吸收轻刑的方式来并罚数罪,减轻了犯罪人的执行刑罚,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在处理犯罪时的恤刑,也反映出帝国早期的法律尤其是秦代法律并非只有严苛暴虐的一面。秦汉法律认定罪数形态的方式以及处罚原则对后代法律也有所影响。  相似文献   

15.
犯罪地理学的理论研究   总被引:7,自引:3,他引:4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犯罪地理学,因此,犯罪地理学的理论研究就显得特别重要。为此,本文系统地探讨了犯罪地理学的理论体系,认为犯罪地理学的理论体系含有:①地理环境决定论;②环境论(月相说、星相说、地域说、犯罪地形说、折衷主义学派环境论);③犯罪时日论;④芝加哥学派的犯罪同心圆论;⑤犯罪区位论。通过犯罪地理学理论体系的研究,希望有益于犯罪地理学的创建和发展。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犯罪机会对城市犯罪的影响机理出发,构建了犯罪机会的三角模型,并借此对城乡结合部犯罪机会的来源、构成及其组合状态的展开理性分析。进一步地,文章提出要建立"控制犯罪机会"的理念,梳理城乡结合部犯罪机会控制与犯罪防控的基本思路,强调把防控策略的构建与城乡结合部的空间综合治理措施相结合,通过"可防御空间"的营造,促进城乡结合部摆脱"城市犯罪高发区"阴霾笼罩,使其进入到全面建设、和谐发展的有序轨道上来。  相似文献   

17.
张瑶 《神州》2012,(6):12-12
流动人口犯罪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当前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难点,也是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结合目前流动人口刑事犯罪的现状,公安机关将优化组合侦查行为,从而有效打击流动人口犯罪。  相似文献   

18.
基于道路网络的犯罪空间聚集特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目前犯罪空间聚集特征研究的单元主要是地点、街区、巡逻区等,但是许多警务工作是沿道路网络开展的,因此有必要研究犯罪在道路网络上的空间聚集特征。本文以路段为分析单元对浙江省某地2011-2014年发生的16787起盗窃类犯罪进行了研究。通过分析,发现:1在道路网络中存在犯罪热点路段;2犯罪在路段上具有聚集性,少部分犯罪热点路段聚集了大部分犯罪,如19.86%的犯罪热点路段聚集了53.42%的犯罪;3犯罪热点路段在道路网络中也具有空间聚集性,主要聚集在类型为住宅区、大学、商业区等7个区域。根据犯罪在道路网络上的聚集特征,警察部门能优化相关警务工作,科学分配警力资源,从而提高治安防控、犯罪预防、侦查破案等能力和效率。  相似文献   

19.
王玉 《黑龙江史志》2013,(9):310-310
古语有云":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在自溺。"当今社会,权色交易、以色换权的现象屡见不鲜",性贿赂"早已不是个新问题,自古已有之。近年来,也有不少学者和人大代表提倡将"性贿赂"入罪。我认为,从应然性上看,无论是从其理论依据方面还是其现实紧迫性方面,这种性贿赂行为都比金钱贿赂带来的影响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因为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法律实行上的种种问题,将涉及隐私的与性有关的性贿赂行为列入犯罪的范畴,是面临种种困难和挑战的,因此,我在文章中主要针对"性贿赂"入罪的困难发表自己的浅见,并试图找到一条规制这一行为的出路。  相似文献   

20.
周明伟 《神州》2011,(2):57-57
犯罪是危害社会、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犯罪行为可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长期以来,中外刑法理论界对不作为犯的研究材料可谓汗牛充栋,百家争鸣。而在实践中。作为义务来源问题也常常引发争议。因此,深入研究作为义务来源,无论对于刑法理论还是司法实践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本文正是围绕作为义务来源问题进行的探讨和研究,以期对司法实践中以不作为的行为方式构成相关犯罪的认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