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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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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物》1973,(5)
一 1970年2月,邗江县汊河公社的贫下中农在绿州大队于庄生产队开挖水渠时,发现一座古墓,出土有墓志石等文物。这墓是座夫妇合葬砖室墓,墓的方向坐东北朝西南,两墓室砖墙并列,砖墙以两列平砖间以一列丁头砌成。在临近墓门的地方,发现两副墓志石(图一、二)。据墓志记载,墓主人是解少卿及其妻蔡氏,死于唐大和九年(公元835年)和大中四年(公元850年)。先后"葬于扬子县风亭坊",这为研究唐代扬州扬子县行政区划的西界,提供了比较可靠的资料。扬子"县之西风亭坊之南原",即在今邗江县汊河公社绿州大队地域内,离古扬子津不远。这座墓并出土了黄釉施彩罐(图三)和酱釉双系罐各一。黄釉施彩罐高14.5、口径9.5厘米。短颈,口稍侈,两系呈叶形状附加在肩部,在二侧黄釉下各施斑点深赭色釉,并在其内圈施斑点的  相似文献   

2.
近年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收到一批公安局收缴的文物。其中有一方唐代墓志,记载了墓主人王卿儿祖籍、先祖及其生平等内容。本文依据墓志,利用现存文献资料以及近年来发现的唐人墓志,基本理清了王卿儿家族谱系。同时对墓志所涉及的人物王绍、王玄质、王倚等人的官职及相关问题,结合文献记载进行了研究。既可互相对校,又可补史之阙。文中还对墓志中涉及的"太原祁人"、"京兆杜氏"等略作探究,进一步证实了唐代世家大族太原王氏、京兆杜氏在当时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地位。通过对志中"东都绥福里"、"龙门原"等地名的考证,了解到王卿儿生前居住在位于唐东都洛阳城东南部的长夏门之东第四街街东,自南向北第五坊,西与南市相隔一坊、北距洛水相隔三坊的"绥福里";死后葬于洛阳城南郊的家族墓地"龙门原"。  相似文献   

3.
扬州近年发现两方五代墓志。分述如下: 《徐常侍墓铭》(图一) 发现于邗江县八里乡荷花村扬子桥附近河中,1984年由扬州博物馆征得。墓志青石,无盖,正方形,边长43、厚8厘米,志文21行,行15至24字不等,共433字,楷书。首行题“□唐国永贞县徐常侍墓铭”。志文称徐常侍讳延佳,籍隶东海。卒于“甲寅岁仲夏十二日”,至“乙卯岁仲春”下葬。志中并称  相似文献   

4.
李健超先生所著《增订唐两京城坊考》东都“淳和坊”条载,此坊有宁远将军庆王府左典军上柱国尹大简宅,其依据是《咸宁长安两县续志·金石考》所载尹大简墓志:尹大简字彻夫,天水人。开元二十三年终于淳和里私第。书中并按:“长安无淳和坊,疑为东都之淳和里”。其实这...  相似文献   

5.
1981年4月,我去山西平陆县勘察文物,承县文化馆杨亨利与卫斯两位同志见告,该馆保存有一块早年出土的墓志,系北宋司马光撰文,题曰《宋故清逸处士魏君墓志铭》。据说此墓志于清光绪初年在平陆县旧城东北2.5公里关家窝村附近出土(图一),当系出于墓葬中。到民国11年(1922年),曾有人欲以30元银元将此墓志买去,被当地群众发觉后扣留,以后嵌在平陆县第一高小墙壁上。"文革"期间,墓志由县中学教师用泥封蔽于墙壁之内,因而幸免于破坏,后交县文化馆保存至今。  相似文献   

6.
青州市博物馆2017年新入藏"宋赠大理寺丞蔡君墓表"。该墓表主人系蔡元卿,表文由范仲淹撰,见《范文正公文集·卷十六》。北宋著名隐士刘概曾撰《宋故赠大理寺丞蔡公墓志铭并序》,二者所记系一人。此外,蔡元卿次子蔡禀、三子蔡亶墓志铭于上世纪出土于山东青州,现藏青州市博物馆。欧阳修所撰《尚书户部侍郎赠兵部尚书蔡公行状》、范仲淹所撰《赠兵部尚书蔡公墓志铭》(《范文正公文集·卷十四》)所记系蔡元卿侄蔡齐生平及事迹。这些资料相互补阙印证,纠正了以往的一些错误观点,补充了一些关于蔡氏家族不见于史书的资料,特别是蔡元卿墓志的面世进一步明确了蔡氏家族定居青州的年代,所有这些对于蔡氏家族及宋史研究都是极好的补充。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墓志为主要材料,复原了北魏至唐代"坊"产生和演变的过程,并对坊在城市中的分布进行了分析,认为坊成为当时城市中的一种规划和管理单元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与以往一些观念不同,仅就墓志材料而言,唐代地方城市中的坊在空间分布上并不完全集中于城墙之内,也存在城墙之外的坊,而且其普及的时间很可能要在唐代中期之后。结合文献材料,由于无论是在行政管理还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里的作用和影响要远远大于坊,因此即使存在"坊市制"的话,那么更准确的称呼应当是"里市制"。  相似文献   

8.
黄敏 《四川文物》2020,(2):71-76
东魏北齐邺京里坊的设置沿袭北魏洛阳里坊制度,文献记载往往以里或乡里形式称谓居住地。然而有4方东魏北齐时期墓志,志文记载墓主的居宅异于常例,为某行某里,或某行某坊。通过对墓志时代及墓主身份等因素的综合研判,并结合史书记载,可知东魏初至北齐末,某行某里(坊)是邺京里坊称谓的一种常用格式。"行"的称谓源自邺京行经尉制度,行名与里(坊)名的连用,是基于城市治安管理角度所产生的隶属关系的呈现,在名称上反映了某行区域内里的管辖情况。且行名与里名存在一定关联,将行名与里名对照,可知邺京部分行名与里名相同。  相似文献   

9.
《文博》2016,(5)
唐代守明州司马宋元质墓志于2006年采集于西安市西三环红光路立交附近。由墓志可知,宋元质本人崛起于行伍,后仕虔州司户参军,终于守明州司马。会昌四年(844)卒于京兆长安县辅兴里第,同年葬于长安县承平乡李村。该墓志的发现为研究唐人入仕及唐代长安城乡里分布提供了新材料。  相似文献   

10.
<正> 《唐两京城坊考》卷三修政坊,“按文安县主墓志作循政里,循、修双声,古通用。”所以徐松置文安县主宅于修政坊。今核《文安县主墓志》文安县主实“卒于长安颁政里之第”,徐松误颁为循,当是未见原碑,传本有讹。  相似文献   

11.
当公元1770年,即清乾隆三十五年的时候,当时的工部郎中孟澔于琉璃窑厂取土处发现了辽御史大夫李内贞的墓葬,墓志上记载着李内贞于"保宁十年(公元978年)六月一日薨于卢龙坊私第,享年八十。其年八月八日葬于京东燕下乡海王村。"这个墓志当时没有拓本,只录出了铭文,又马上在移葬的时候埋掉了。许多有关北京风土文物的书籍,多著录这个发现,可是由于互相引徵的关系,年代和铭文常有错误或简繁不一。当以乾隆年间钱大昕的记载为最详细,其次则为于敏中等编纂的"日下旧闻考"和署名"吟梅居土"的戴璐所作"藤荫杂记"的记载为可靠。——这是关系琉璃厂一带历史的一件重要材料,可以考见当辽代的时候,  相似文献   

12.
唐人墓志一定程度上能够从地下石刻资料角度反映唐代诸道、州(郡)、府、县各级政区发展演变的一般轨迹;其次唐人科举及第后,在县、州(郡)、府的任职地理空间变动性、跳跃性大,其墓志在叙述志主生前任职仕历时客观上保留了当时不少政区的第一手资料。第三,唐代政区几经调整和变迁,一些州县置废不定,为期短暂,但在墓志中却往往留下记录;第四,墓志中的所涉政区记述大多为志主任职仕宦之地,具有"亲历性"特点,是最接近政区"当时进行时"的一手数据,殊为珍贵,部分唐人墓志还提供了政区设置的背景情况;第五,某些唐人墓志可以用来校勘、补正史籍地理志部分的残缺讹误,有证史补史作用。唐人墓志的上述价值为深化唐代政区地理的研究提供了某些新契机。  相似文献   

13.
《文博》2020,(2)
本文通过对出土于太原周边墓志的梳理可以得出:中古时期太原周边地势平坦,部分原隰分布其间。西山和东部的诸多山体连同汾河构成了中古时期人们对太原周边地理认知的基本框架,并直接影响到时人的葬地选择。墓志中所包含的里坊和乡村的相关信息,一方面丰富了对中古时期太原城郊基层组织的认识,另一方面有助于厘清部分村落的历史演变。《张肃俗墓志》中所见有关"长安侯"的相关记载反映出北魏设置长安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对晋阳城周边胡人的控制;《龙寿墓志》所提及的"交城县井谷村"则显示唐代交城县之辖区可能曾一度扩展至今大、小井峪村附近。  相似文献   

14.
吴葆勤 《文物》2020,(4):92-96
赫连山、赫连简墓志2014年出土于山西太原,于《文物》2019年第5期刊布发掘简报[1]。据《简报》介绍,两方墓志皆由志盖、志石扣合而成。赫连山墓志盖顶有3行阳刻篆书"唐故赫连君墓志之铭",志石方形,边长57厘米,楷书阴刻,自右向左共22竖行,行22字,计471字(图一)。赫连简墓志盖顶同样有3行阳刻篆书,文作"大唐故赫连君墓志铭",志石方形,边长54厘米,楷书阴刻,自右向左共23竖行,行23字,计482字(图二)。《简报》对两方墓志的释录及断句有可商处,今据拓片予以校补。  相似文献   

15.
甘肃省庆阳县城关镇十里坪村西农民解放前夕在马莲河左岸台地内挖出一座古墓,据说出土有彩绘陶俑等多件器物,均已散失、毁坏,唯存有一方墓志,1990年5月份交送到县博物馆收藏。墓志为陕西富平青石质,合口式,正方形,边长50、厚6厘米。志盖内打磨平整,阴刻篆书3行9字:"明故李母高氏之圹志"(图一)。底内平整,刻楷书共27行,满行26字。为:"先妣姓高氏,庆阳安化之赤城里人,  相似文献   

16.
1974年6月,盐山县刘范乡蔡八里村村民,在距村东北200多米处的古无棣沟北面拆除早年一塌陷古墓时,于墓底发现墓志一方。县文保所闻讯后,派人赶到现场,随即将墓志带回。现该墓志收藏于盐山县文保所。墓志青石质,正方形,边长40、石厚9厘米。阴刻,带界格,志铭14行,行6至17字不等,正书,208字(图一)。据志文,墓主人死于大齐武平五年(574  相似文献   

17.
《文物》1984年第5期《唐天山县南平乡令狐氏墓志考释》一文中,介绍了一件在吐鲁番县五星公社建设大队八小队出土的唐代灰砖墓志。这件永徽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的令狐氏墓志与现已见到的其他唐代墓志有所不同。它转录了一篇唐代版授妇女乡君的官司牒文,从而成为唐代"牒"这种文书形式的一个重要实证。兹略加考证以表出之。唐代官司文书的类型很多,如诏、令、奏、议、判、教、启、牒……,其中"牒"是一种广泛采用的简短文书形式。但也正由于这一点,至今可以见到的"牒"十分稀少,《文苑英华》等类书中收集的少量"牒"也已不是官司文书原貌。现知比较完整地保留  相似文献   

18.
《文物》2014,(11)
<正>2007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和汾阳市博物馆抢救性发掘了唐代曹怡墓,墓中出土的青瓷器十分特殊,墓志记载的内容也很重要,对文献记载有补正和补充作用。下面就曹怡墓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墓志录文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山西汾阳唐曹怡墓发掘简报》[1]。一隋末唐初汾阳曾属介州据《汾阳县志》载:汾阳在"秦统一全国后,仍名兹氏县,隶太原郡。汉属并州刺史部——太原郡。新朝易名兹同。东汉复为兹氏县,仍属并州刺史部之太原郡。三国魏黄初二年(221年),置并州西河郡,郡治设于兹氏县,县属之。西晋咸宁三年(277  相似文献   

19.
《文物》1995年第4期发表了吴炜先生《介绍扬州发现的两合宋墓志》一文,其中第二合是宋许宗孟墓志,这合墓志的出土,对研究宋代地方志有重要的参考作用,现就该文作补充辨正。一、墓主人许宗孟是泰州海陵的望族,其父许元乃庆历名臣,任江淮制置发运使,官至工部郎中天章阁侍制,兄许宗旦任真州扬子县主簿,叔许平任泰州海陵县主簿。范仲淹  相似文献   

20.
2020年,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单位对四川阆中市邵家湾清代邵万全夫妇墓坊开展调查,对其进行测绘和拓片。墓坊为仿木结构,八字形,整体面阔五开间,七楼,庑殿顶,筒瓦屋面,上有宝顶,下有须弥座。正面刻满雕刻,有墓主夫妇坐像,八仙,福禄寿、花卉等吉祥图案以及戏曲雕刻等。一层各间都刻有文字,内容包括墓志、世系、诗词、对联等,由墓志可知,墓葬修建时间为咸丰九年(1859年),该墓为邵万全夫妇生前所建,为二位之“寿藏”。邵万全夫妇墓坊的调查为研究清代川东北地区墓坊结构、雕刻以及葬俗、文学、书法等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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