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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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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的五项“职责”中有“组织整理旧方志”,“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这表明,组织整理旧方志和开发利用地方志工作,今后亦是县级以上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法定工作职责,这方面的工作与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工作处于同样的地位。而从现有的工作基础和实际操  相似文献   

2.
《广西地方志》2008,(1):F0002-F0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67号令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根据《条例》第三条关于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第五条关于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履行“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职责等规定的精神,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07年11月28日发文《关于广西年鉴社划归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管理的批复》(桂编[2007]208号),同意将广西年鉴社成建制从广西社会科学院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相似文献   

3.
编纂地方志有什么功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二条指出:“编纂地方志是一项长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对全面了解和反映我国地情国情,对推进我国两个文明建设,对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有重要意义。”流行的说法则是“资治、存史、教化”。作为以特定体例形式记载地情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地方志具有“存史”或说“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而地方志书的主要功用应是利用资料“资治”和“教化”。然而,所谓方志的“六字”功能,是就其客观作用与功效而言的。从主观角度看,地方志对…  相似文献   

4.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条例》第三条规定: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第十条明确了地方志书每20年编修一次,地方年鉴是20年左右新一轮地方志书续修的平时资料积累。《条例》所说的地方志书外延有所拓展,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地方志书,又包括了地方综合年鉴,年鉴和地方志两者是局部和全局、“年度产品”和“时代产品”的关系,因此笔者认为年鉴的编纂应着眼全局和长远,从体例、条目、内容上与地方志衔接,更好地为修志服务。  相似文献   

5.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条例》第三条规定: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第十条明确了地方志书20年编修一次,地方年鉴是20年左右新一轮地方志书续修的平时资料积累。《条例》所说的地方志书外延有所拓展,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地方志书,又包括了地方综合年鉴,年鉴和地方志两者是局部和全局、“年度产品”和“时代产品”的关系。因此笔者认为年鉴的编纂应着眼全局和长远,从体例、条目、内容上与地方志衔接,更好地为修志服务。  相似文献   

6.
地方志因地方行政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邵长兴在《地方志与地方行政管理关系探微》一中,已充分论述了这个问题。他通过对地方志历史发展的研究,得出了“地方行政管理的需要,决定了地方志书应运而生”;“地方行政管理的需要,决定了地方志书经久不衰”的结论。我国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同样是由于各级党政领导对地方管理和决策的需要而适时编修的。本就地方志特别是新方志在地方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作研讨。  相似文献   

7.
自地方志学科建立至今,地方志定义一直没有公论。《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地方志分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并分别对其内涵进行了界定,这无疑给地方志定义提出了新的课题。对地方志作一个认同度较高的定义,既是地方志“正名”与“立身”的现实需要,也是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8.
吉祥 《福建史志》2007,(6):34-36
顾名思义,“地方志”记述的对象就是“地方”(主要是具体政区)。传统志书对记述“地方”所作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不越境而书”,严守区域范围。但是地方志是否只能写本级行政区或只限于本政区范围内的所有事物呢?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误将政区范围当做地方视野的全部,地方志就成了只记本地的“坐井观天”式的记录  相似文献   

9.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指出:地方志要“全面、客观、真实、科学地反映当地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及现状。”地方志,志地方。反映当地地方特色,既是地方志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衡量地方志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只有充分写出地方特色和地方特点,才称得上是一部上乘的志书。  相似文献   

10.
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以其体现共和国地方行政管理意图和强烈的地方性、资料性而在地方的两个文明建设中具有广泛的实用价值。从我国地方志历史的演变中不难看出,地方志是地方行政管理的产物。秦汉时因治理地方行政的需要而出现了图经、地记、郡书之类的志书;隋代因“罢郡为州”及“罢州为郡”政区急剧变化而组织编修了郡国一百八十三的图经;清统一中国后,为了统治幅员辽阔、陌生的腹地,其地方官员不得不借助于编修地方志而掌握各地的地理山川、物产税赋、风土民情等地方情况以制定施政方针,巩固清王朝的统治。民国时期为了实施新政的需…  相似文献   

11.
学者喜欢用“方志”一词作为所有志书的统称,然而,是否准确值得研究。传统地方志都是记述地方(地域)或地方(地域)之上事物的,或者如梁启超所说地方志是主流。用方志一词反映了这种状况。当代地方志的记述对象已超出了记述地方(地域)范围,就不应再用“方志”一词。再说,“地方”是与国家(中央)相对应的概念,并无超出地方甚至广及地球的所谓“广义”。在方志出现之前已有分类记载名言警句的志书,应以“志书”作为所有志书的统称,地方志书只是志书大家族之一支。  相似文献   

12.
地方志的性质是什么?迄今至少有十余种不同的论点,诸如“历史书”说、“地理书”说、“资料书”说、“地方百科全书”说、“辅治书”说、”地方信息书”说、“官书”说,等等。之所以产生上述的差异,是由于论证者有意或无意地各从史学、地理学、管理学、信息学、社会学……的角度,以不同的知识背景、不同的社会实践去研究复杂的地方志,自然而然所得出的认识是不一样的。但是,对于我们方志人来说,却不能认为上述种种界说都是地方志的性质。  相似文献   

13.
笔者发表在贵刊的《试论立法后的地方志分类》(2007年第12期)一文中存在一处较大的逻辑错误。原文如下:根据是否法定将地方志分为法定方志和非法定方志。法定方志,即《条例》中所规定的地方志:“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相似文献   

14.
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地方志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同时,《条例》还强调指出:“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首轮地方志书编修完成之后.方志工作者应当积极开发利用方志资源,主动服务当代.为地方四个文明建设服务。这是我们修志部门责无旁贷的工作。  相似文献   

15.
罗平 《巴蜀史志》2014,(6):18-19
编修地方志的目的是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资政、存史、育人”这一优良传统,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充分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找到地方志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点,让地方志成为地方党政领导决策的参考依据,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成为社会文化建设的不竭源泉。  相似文献   

16.
地方志是一个地方的“小百科全书”,只有充分反映地方特色,其“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才会更大。才会更富有强盛的生命力。因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在篇目结构、内容详略和表现形式等方面,均应充分体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特色。《新疆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指出,地方志要“力求体现当地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反映地方特色和专业特点”。这是一条衡量志书质量的重要标准。  相似文献   

17.
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是记载一个行政区域的历史和现状的传世之书。基于区域性这一特点。只有突出地方特色,地方志才有强盛的生命力。现就地方志的地方特色以及如何反映这些特色,谈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8.
《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都明确指出“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可见。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地地方志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一直以来,省志编委都高度重视全省的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始终把树立精品意识、打造国内一流年鉴作为年鉴工作的目标和出发点,  相似文献   

19.
从地方志“资治、教化、存史”的功能出发,从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这一根本目的着想,一些具备条件的省、市相继建设地方志馆,有的已经竣工开馆,投入使用。这是建国以来地方志工作的一大突破,是充分发挥志书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一大壮举。同时,又是一个地方的一项重要文化基础设施,它可以形成向全国、全世界宣传一地地情一个重要窗口。这件事情办好,确实有益当代,惠及后人。  相似文献   

20.
2010年第二期《江苏地方志》用专栏的形式,专题探寻南京市鼓楼区地方志工作产生的“鼓楼现象”。近年来,地方志工作形成了区委区政府重视、区分管领导全力支持、队伍团结精干、工作不断创新、成果突出、影响波及全国的喜人景象。鼓楼区的地方志工作成为江苏地方志系统的“鼓楼现象”。探究“鼓楼现象”的背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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