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爯簋铭文"■"字当读作"师",可训为"长";比照宗人簋、姬季尊等铭文资料可知,"师倗"一语可视作"厥师曰倗"之省辞,即某组织首领私名曰倗,倗负责遣氏家族采邑逆地"小子"之管理。铭文所涉及的人物关系为:遣氏夫妇为遣族族长与宗妇;器主爯是遣氏新立分族之首领;以倗为首的31家小子,与分宗立氏的分族组织如遣仲、遣叔者不同,是遣氏宗氏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人身受遣氏宗族尤其是宗妇遣姬之支配。遣氏宗族内宗氏、分族界限清晰,是西周贵族大家族组织层阶化特点的体现。"小子"是"宗氏"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同于分族,尤须注意。周代类似遣氏之世家大族,各类家族庶务须由专人管理,家臣员额较多,层层统属,最后统辖于宗妇之手。此类家族管理形式,亦有助于对周代国家行政管理模式的理解。 相似文献
2.
作册嗌卣是西周早期时器,以文献与铭文相互参证,释读铭中关键字词,可知铭文不仅反映了大宗无嗣则取小宗支子继大宗为后的现象,同时也表现了西周初期祔祭典礼的情形,由此又进而得知此卣是为举行祔祭典礼制作的礼器. 相似文献
3.
4.
5.
6.
肃卣铭文中的"■"当为"肃"字异体。"■"当为"择"字。"竞谏"的"竞"为"争言"之义。"静"当读为"诤"。"非命"义为"违命"。"称命"以为"用命"。"■汝"当为"償汝"。肃卣铭文的大意是:肃之兄伯氏赐肃仆六家,其行为违反王命。被赐之仆发动邑人向上谏诤,抗议伯氏之行为。王命■叔、爯父、父重新付给肃仆以补偿之。铭文反映出西周政治中有"正义"的观念,庶人有向上谏诤,纠正"害义"的政治行为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南阳出土的西周晚期仲爯父簋,其器、盖铭之间存在异文,一作“南申伯大宰仲爯父厥辞”,其余三件则作“仲爯父大宰南申厥辞”。通过语法结构的分析和对比可知,两种句式的主干成分是基本一致的,均为主谓结构的“南申厥辞”,意即“南重申了仲爯父的命辞”。据铭文所云,“南”的身份为“仲爯父”家宰,受后者之命作器祭祀二人的祖考。结合周代贵族家族的作器制度和祭祀通例来看,“仲爯父”与“南”当为同一宗族内部的亲属成员。其中,“仲爯父”身为宗子,对整个宗族的作器与祭祀活动拥有支配权,而“南”的宗法地位低于前者,所以要服事并听命于“仲爯父”。仲爯父簋铭文的重新释读与相关史实的钩沉,有助于考察“南申”名号之缘起及其与“西申”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8.
9.
10.
本文主要讨论了关于新近发表的《荣仲方鼎》铭文的几个问题。认为鼎铭中的“子”应该是贵族族长的称号,不是国子、王子或尚未逾年的新王。铭文末尾的“史”是表示荣仲族属的族氏铭文。族氏铭文是商人用以标识族属的主要方式,荣仲是商代遗族,“荣仲”这一称谓方式可能对于探讨族氏铭文在西周中期后逐渐消失的原因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1.
本文主要讨论五年、六年琱生簋和2006年11月新出琱生大口尊形器三篇铭文中的人物关系。结合文献及金文材料分析认为,召伯虎即伯氏、宗君,兄,是大宗宗子,代表公。妇氏即召姜,与召伯虎为夫妇。君氏为召伯虎之母,在五年簋和五年大口尊中尚在人世,但年事已高,在六年簋时已去世。幽伯幽姜为召伯虎称其先父先母。琱生即弟,与召伯虎为从兄弟,是小宗。烈祖召公即召公。 相似文献
12.
仲爯父簋器铭“南申伯大宰仲爯父”之“伯”表示仲爯父的宗子身份,此处“伯”意即族长,与排行仲并不矛盾。周代“伯”具有族长、嫡长子两重含义,仲爯父簋铭表明,周代金文中称“伯”的宗子,其行第未必一定是嫡长,而行第不是“伯”的贵族,未必一定是小宗。嫡长子继承制是周代宗法的基础,在当时没有被严格执行。 相似文献
13.
新见西周爯簋铭文释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首次刊布的这篇西周青铜簋铭,器主名“爯”,计49字,时代约在西周中期。铭文的主要内容虽为器主的祈愿之辞,然关系到西周思想文化、家族形态、语言文字等一系列有价值的课题。 相似文献
14.
15.
16.
族会系指宗族内部举行的祭扫、会食、团拜等礼仪性聚会与联谊活动。明清士庶在宗族发展情况下,倡导族会,其类型可分为祭扫之会、饮食之会、团拜会与宗族会讲。每种可单独举行,也常见与其他族会重叠、依次举行。举办族会主要根据宗族的族情,采用按丁醵金、亲房轮值与集股立会等不同方式。各地宗族对族会的经营、维护乃是实践"亲亲"之道,旨在通过沟通宗族情感、强化宗族认同,从文化心理上改善宗族关系,以期淡薄、疏离的宗亲关系变得浓烈、温情,从而实现宗族凝聚。 相似文献
17.
季姬方尊铭文中"季姬"被赏赐的二十六家"佃臣"为宗族聚落。其中,名为"丁"的"师夫"作为族长领导生产,剩余二十五家为庶民家族。铭文中显示随聚落被赏赐的牲畜数量很大,反映了此聚落从事的是耕作与畜牧相结合的农区畜牧业。 相似文献
18.
《史学月刊》2016,(12)
周代宗法制度中大宗宗子如果没有亲生子,便需要从同族中收养族人之"支子"为自己的继承人,这就是西周宗法制度中的大宗"收族"现象。■不叔卣铭叙述■不族邦首领亦即大宗宗子没有儿子,■不叔■继承■不族邦大宗宗子,以"邦子"的身份成为族邦大宗宗子的继承人。臣谏簋铭文中臣谏因为自己儿子已亡,就把同母弟引庸的长子焂上报邢侯和周王,令焂继承自己的职位;在焂卣铭中,臣谏已被周王封为軝侯,原来被臣谏收养的侄子也就成了侯爵的法定继承人;焂卣铭还说明,因为亲生之子焂已过继给兄长,叔■父与亲生之子焂之间的关系也就淡化了。西周金文■不叔卣、臣谏簋、焂卣记载了大宗宗子收养"支子"为继承人的现象,为我们研究西周宗法制度下大宗"收族"现象提供了确凿而生动的资料。 相似文献
19.
晋侯苏编钟铭文反映了西周巡狩行为。铭文中"省"即是周王的巡狩,与征伐蛮夷戎狄的军事行为相关。铭文反映的巡狩折射出西周晚期政治的种种特点,如蛮夷戎狄叛乱频繁,王权衰落,周王不得不进行挣扎,王师的战斗力下降等等。晋侯苏这样的大诸侯是周王巡狩的武力支持,他们有权力控制蛮夷戎狄,但仍臣属于周王,他们与文献中的"方伯"有共同之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