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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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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国务院令,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国家法规。《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  相似文献   

2.
2006年5月18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全国性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并于当日实施,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阶段。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条例》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地位。我国自隋唐以来,历代都将修志确立为"官修",修志是"官职"、"官责",并颁布政令对修志进行统一规范。我们党四代领导核心都非常重视新编地方志工作。早在新民主义革命时期,  相似文献   

3.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方志界的一件大事、喜事和盛事。方志界任重道远,应以《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大力宣传《条例》,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切实贯彻《条例》,坚决维护《条例》,开创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迎接盛世修志的灿烂明天。一、《条例》对地方志工作给予了全面系统的规范(一)从《条例》的内涵上看。《条例》共为二十二条、三十一款,涵盖了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条例》的适用范围,地方志…  相似文献   

4.
《新疆地方志》2010,(2):44-44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召开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四周年座谈会2010年5月18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史志办召开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四周年座谈会。  相似文献   

5.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同志们: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67号令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至今已经一周年了。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一周年座谈会,主要目的是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以增强法制意识,依  相似文献   

6.
田国粱 《黑龙江史志》2011,(10):5+8-5,8
<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颁布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地方志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探索和研究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树立"潜心修志,强化用志,围绕中  相似文献   

7.
<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是我国修志史上的里  相似文献   

8.
<正>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五周年之际,回顾我省地方志工作几年来发生的重大变化,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深刻理解和深入贯彻执行,对于推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地方志工作的科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条例》颁布后,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地方志工作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条例》)颁布后,地  相似文献   

9.
今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至此,我国的地方志工作有了法律保障,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国的地方志工作开始步入了法制的轨道。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也是我国历史上首部地方志工作  相似文献   

10.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到今天已一年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以此为标志,我国地方志工作迈进了新的纪元。以《条例》为纲,以二轮修志为契机,做好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繁荣发展地方志事业,是摆在  相似文献   

11.
《江苏地方志》2007,(3):3-5
去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有效推动了工作,扩大了《条例》和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主要是总结交流一年  相似文献   

12.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地方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玉林市根据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相似文献   

13.
《地方志工作条例》是2006年5月18日颁布的,迄今已近10年。《条例》作为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在规范地方志工作,促进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使地方志工作从此走上"依法治志"的新阶段。但其自身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在适当时机应该加以修改。从学术角度,针对《条例》自身存在的不完善以及随着时代前进和地方志事业发展存在的不适应的地方,提出一些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4.
正当全国开展第二轮三级志书修志工作之际,国务院温家宝总理于2006年5月18日签署了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此《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中央政府颁布的第一部全国性修志工作法规,是修志界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令修志同仁欢欣鼓舞。《条例》的颁布,使全国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在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是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相似文献   

15.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推动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钦州市地方志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学习,积极贯彻实施《条例》,有效促进了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16.
正(2016年5月19日)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地方志工作进入法制化和法治轨道。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纪念《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目的是认真总结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区地方志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激发广大地方志工作者献身地方志事业的热情和信心;交流加快二轮修志步伐的措施和办法,确  相似文献   

17.
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随后下发《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通知》指出,《条例》的颁布,“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具有相当  相似文献   

18.
《中国地方志》2011,(6):58-58
值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五周年之际,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以撰写纪念文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5月18日,《浙江日报》“理论视野”专版刊登《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五周年纪念文章。  相似文献   

19.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使修志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任务。《条例》把地方志定为资料性文献,把编纂地方志列为县以上各级政府的职责,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条例》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条例》还规定每20年左右编纂一次地方志书。  相似文献   

20.
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颁布施行以来,银川市开展了广泛的学习、宣传和座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中对地方志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先后建立和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不断加大对地方志工作的投入,努力改善地方志工作的内外部环境,有效推动了二轮修志工作,扩大了《条例》和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在《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我们学习《条例》,旨在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做好依法编纂地方志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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