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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是我省第二届新方志编修工作启动的第二年。省委、省政府于去年9月召开了全省文化大省建设工作会议,并作出了《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这是我省文化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乃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进程中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决定,也为我省地方志事业的全面深入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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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开的各省辖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会议,是继全省地方志第四次工作会议以来又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地方志第四次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精神,把我省新一轮地方志续修工作认真扎实开展起来。同时,在这个会上还将讨论《江苏省地方志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地方志编纂管理条例》两个征求意见稿,我觉得这些也很重要。今年是“十五”的最后一年,总结过去、规划未来,是当前省委省政府要重点抓的工作之一。地方志事业的发展现在也面临着这样的任务。在这个会上将重点讨论纲要,希望大家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把规划纲要编制好。另外,就是讨论省地方志编纂管理条例,为地方志立法工作做准备。国务院已经把这项工作列入立法计划,这也是我们国家第一次把地方志编纂工作用法律的形式规定起来。这次会议开两天,时间很充分,内容很丰富,希望大家集中精力,认真思考,积极发言,把会议开好。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地方志第四次工作会议,是在我们首轮修志任务基本完成,新一轮的续修工作即将启动的时候召开的重要的会议。会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一个通知。张桃林副省长的讲话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是我省今后十年中地方志工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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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事业是广东建设文化大省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快广东地方志事业发展,落实好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各项任务,是我省地方志系统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要加快广东地方志事业的发展,争当全国地方志系统的排头兵,首先要找出制约地方志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并且寻找解决这些制约因素的对策,才能因势利导地把我省地方志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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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将地方志事业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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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全省地方志第四次工作会议隆重召开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两个率先”以及建设江苏文化大省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经验,研究并部署今后几年的地方志和年鉴工作,动员全省地方志年鉴工作者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启动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促进年鉴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开创我省地方志(年鉴)工作的新局面。现在,我代表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向本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请大家审议。一、八年来全省地方志(年鉴)工作的简要回顾全省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是1997年2月召开的,至今已经8年多。8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地方志编委会的领导下,经过广大志鉴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我省首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出版工作已基本结束,年鉴事业健康发展,欣欣向荣。这些志鉴的编纂出版,对积累、保存地方文献,全面反映我省地情、省情,推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我们今后的地方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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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29日,省地方志办公室在南京召开省辖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会议。省志办主任王建中,副主任毛卫国、蔡金良出席会议,各直辖市志办主任和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副主任以及省志办各处室社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唐建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这次会议主题是:学习贯彻全省地方志第四次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交流各市新一轮修志工作启动开展情况,讨论和研究《江苏省地方志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和《江苏省地方志编纂管理条例》(讨论稿),进一步明确落实新一轮地方志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扎实推进地方志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唐建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继全省地方志第四次工作会议以来又一次重要会议,是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具体行动。今年是“十五”的最后一年,我们地方志事业的发展要总结过去、规划未来。希望大家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把规划纲要编制好。另外,就是把省地方志编纂管理条例讨论充分,为地方志立法工作做好准备,国务院已经把这项工作列入立法计划,这也是我们国家第一次准备把地方志编纂工作用法律的形式规定起来。希望大家在这个会上认真思考,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唐建同志还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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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2003,(6):16-16
20 0 3年 6月 ,广东省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关于把地方志事业纳入文化大省建设的意见》上批示 :“地方史志工作十分重要。我省地方史志工作有很好的基础 ,应认真总结 ,继续加强。我同意把地方史志事业纳入文化大省建设的意见。”为了贯彻张德江书记这一批示 ,2 0 0 3年 8月 2 6日 ,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在广州举行了地方志与文化大省建设研讨会。出席研讨会的有省内地方史志工作者、社科机构和高等院校学者共1 1 0多人 ,加拿大学者林开蔚、台湾学者李德超也出席了本次研讨会。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陈强主持了会议。研讨会共收到论文 2 6篇。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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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志事业发展进程中,镇江史志工作者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做大做强史志事业,多渠道多形式开发利用丰富多彩的地方文化资源,为弘扬镇江历史文化,为镇江的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回顾开发利用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市,为与地方文化密切相关的地方志事业提供了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立足地方志事业,开发利用地方文化资源,为建设文化大省建功立业,促进经济文化社会科学均衡发展,应成为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研究内容和工作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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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史志》2006,(3):F0002-F0002,3,4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个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全国性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用《地方志工作条例》来规范修志工作,精心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推动方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本刊现全文特载该条例。[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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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地方志工作进行统一规范,标志着修志这一我国特有的、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优秀文化传统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是地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在当前全党全国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形势下,以科学的精神学习贯彻《条例》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要树立科学观念,提倡科学方法,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的最终成果,落实到结合实际情况把地方志事业纳入到各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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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印发了我省地方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5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9月5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对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实施我省地方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进行动员部署。副省长谢强华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田嘉讲话,省委副秘书长谭一呜出席,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友君主持会议,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陈强作工作报告。全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直、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各市、县、区和省直、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地方志机构负责人共260多人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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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于2006年1月出台。这是一部指导全省地方志事业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更好地服务于党委和政府工作,服务于社会,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深入发展,发挥其在文化大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明确未来五年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的纲领性文件。8月29日,梅州市委刘日知书记等市委领导到市方志办调研时强调:治国者以史为鉴,治地方者以志为鉴。史志工作是一项承上启下,服务当代,有益后代的文化建设事业,意义重大。他要求史志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本着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创新工作思路,找准切入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特别是要在“文化梅州”建设中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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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繁荣和发展地方志事业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地方志工作阐明了指导思想,一是“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二是“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并将“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