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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2~3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主办、克拉玛依市委史志办承办的自治区地方志地州市主任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在克拉玛依市召开。来自各地州市的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崔书杰,党组成员、副主任武星斗等领导出席会议。克拉玛依市局党委副书记韩炜出席了开幕式并代表市委、市政府致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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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史志》2006,(6):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史)志(编委会)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总部编史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志办公室:
2006年10月17~19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在京召开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经验交流会,交流了全国地方志工作系统前一阶段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的经验,研究了如何把学习贯彻《条例》的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以及如何利用《条例》颁布的机遇把地方志工作再向前推进一步,努力开创地方志工作新局面的问题。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出席会议并讲话。朱佳木同志在讲话中系统阐述了颁布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分析了《条例》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并对今后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为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现将讲话全文和《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做好汇报、传达和落实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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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在2006年6月16日和23日两次周末学习会上,组织全办修志、编鉴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条例》,力求吃准、吃透《条例》的精神实质。通过《修志工作简报》全刊载《条例》,供全市修志编鉴人员学习。为进一步发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条例》高潮,7月4日,市地方志编委会下发《关于组织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部门组织学习宣传《条例》。7月12日,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东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接受《连云港日报》记专访,从编修地方志重要性、连云港地方志的历史和现状、新一轮修志主要任务以及如何提高地方志编纂质量等方面回答了记的提问,在《连云港日报》上发表,并通过《机关家园》网站全转载李东主任答记问。7月12~28日,采取市、县(区)联动的方式,在市区和县(区)主要路段和公众聚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条例》颁布实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地方志工作的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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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党组决定在全区地方志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学习讨论活动,提出了"讲政治、正风气、提能力、倡实干、强队伍、兴事业"的基本方针,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研究型、和谐型”地方志机构为目标,要求突出抓好“三个提高”,提高执行力、提高地方志工作的质量、提高地方志工作的“新疆效率”和“新疆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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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使其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地方志编委会制定了《四川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规定》,对全省地方志资料的收集、管理、整理利用、报送以及信息工作等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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