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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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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月29日,新华社授权在各大新闻网站公布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文。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者闻讯后,主动从网站下载《条例》进行学习,纷纷表示要以《地方志条例》规范和推动地方志工作。  相似文献   

2.
自今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来,广东各地欣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 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条例》,及时向全省印发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小册子。于5月31日、6月2日、6月9日在广州市分别召开全办中层干部会议、全办大会与全省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办主任会议,集中学习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陈强主任分别进行学习辅导和动员。9月5日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对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进行动员部署,谢强华副省长要求我省各地、各部门要着力抓好《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普及工作。  相似文献   

3.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施行.这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和分水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着力谱写地方志工作新篇章。  相似文献   

4.
《新疆地方志》2010,(2):44-44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召开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四周年座谈会2010年5月18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史志办召开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四周年座谈会。  相似文献   

5.
《宁夏史志》2010,(3):11-13,48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向全国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从此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推动和保障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颁发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我国指导和规范地方志工作的首部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两年来,北海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并紧紧依靠《地方志工作条例》指导全市的修志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相似文献   

7.
<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国务院令,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国家法规。《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  相似文献   

8.
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67号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自建国以来中央政府首次颁发的全国性地方志工作法规。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努力推进广州市地方志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相似文献   

9.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地方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玉林市根据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相似文献   

10.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国务院第467号令《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30日网上发布,5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刊发。5月31日,我们立即组织各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学习。大家认为,《条例》是建国以来行政级别最高、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志工作法规,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  相似文献   

11.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促进地方志事业发展,推动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钦州市地方志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学习,积极贯彻实施《条例》,有效促进了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12.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使修志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任务。《条例》把地方志定为资料性文献,把编纂地方志列为县以上各级政府的职责,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条例》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条例》还规定每20年左右编纂一次地方志书。  相似文献   

13.
2009年5月18日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日。三年来,新疆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修志工作,建立地方志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地方志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相似文献   

14.
高英 《黑龙江史志》2011,(14):12-12
<正>今年5月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5周年,全省开展了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做为修志人员必须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建国以来关于地方志工作的第一部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依法修志新时期的开始,标志着地方志事业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在二轮修志开展之际,以宣传《条例》为契机,继续加强《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即加强修志的理论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对于全面做好地方志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15.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称《条例》)以来,我市普遍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扩大了《条例》和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今年.是我市续志编修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年。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以纪念《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统一思想,拓宽思路,明确方向,促进我市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6.
正当全国开展第二轮三级志书修志工作之际,国务院温家宝总理于2006年5月18日签署了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此《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中央政府颁布的第一部全国性修志工作法规,是修志界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令修志同仁欢欣鼓舞。《条例》的颁布,使全国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在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是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相似文献   

17.
<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是我国修志史上的里  相似文献   

18.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公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中国地方志工作的第一个中央层次的立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  相似文献   

19.
田国粱 《黑龙江史志》2011,(10):5+8-5,8
<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颁布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地方志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探索和研究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树立"潜心修志,强化用志,围绕中  相似文献   

20.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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