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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馆词林》保存的北齐后期皇帝除授官员职务的“敕”分为两类:一为“件授如右”敕,是北齐皇帝对吏部上奏官职拟选名单的批复,它是吏部铨选运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二为以皇帝名义发布的除授官员职务敕,它与发诏授官同属官职除授的重要形式,但各有对应的官职除授范围。北齐后期皇帝发诏、发敕授官和“件授如右”敕,不仅与唐代“册授”“制授”“敕授”和“旨授”存在渊源关系,是唐代选授之法的重要来源,而且对唐代制敕授官文书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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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枢秘书是指中央起草文书诏令的官员 ,在宋代 ,中枢秘书机构不是冠以“秘书”之名的图籍、书史机构“秘书省” ,而主要是翰林学士院、元丰改制前中书门下所辖的舍人院和元丰改制后的中书后省 ;中枢秘书官主要是翰林学士院中的翰林学士、承旨、直院、直学士和舍人院 (中书后省 )的中书舍人、直舍人院等 ,以及元丰改制前加有“知制诰”头衔的诸官 ,合称为“两制” ,翰林学士院官员起草内制 ,知制诰、舍人院官员起草外制。中枢秘书制度则包括两制官的组织编制、选任标准、奖惩方式、俸禄规定、入值制度、草制程序、文书流程等一系列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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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霞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6,(3):53-60
唐初,东突厥是唐朝边疆经略的重点。由唐对东突厥册封与授官的四次转化,可以看出双方关系的变化。唐高祖时期东突厥强势,唐与东突厥从无封授发展到虚封;唐太宗灭亡东突厥汗国后,将虚封突厥转化为实职授官,这是唐与东突厥封授关系的重大转变;将突厥回迁后,为了提高其首领威望,唐太宗又将授官转化为册封;贞观末年突厥余众叛乱后,册封被迫转化为授官,突厥首领思摩被正式纳入唐朝中央官制系统。在这四次转化过程中,封与授、封授级别、封授性质、封授目的、封授后的结果都不相同。封授是衡量唐与东突厥关系发展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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诰敕命文书原是魏南北朝到唐宋时期,授给官员本人,或封赠到了宋代除授给官员本身外,还授与其先祖,生者为封,死者为赠)官员的先祖、妻室的一种文书,名之为“告身”,相当于现代官员的委任书。到了明代洪武五年(1372)参照唐宋时期的“告身”,实行诰敕命文书制度,清沿明制直至其覆亡而终结。清朝规定,几封赠五品以上官员及其世爵承袭罔替者,发给诰命。敕封外藩,封赠六品以下官员及其世爵有袭次者,发给敕命。对诰敕命的封赠范围:一品封赠三代;二品三品封赠两代;四品至七品封赠一代;八品九品只封本身。沈阳故宫博物院藏有一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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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中央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西南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的统治.承袭汉代以来的羁糜制度.建立完善了土司制度。本丈就明清西南土司承袭制度和土司承袭文书进行探讨研究.以揭示明清封建中央政权对西南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的统治措施。明朝统治者在经营西南地区的过程中.“磁元故事.大为恢拓”.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土司官僚体系。明初西南少数民族土司的来源有两个方面:其一是任用元代的少数民族士官。明初“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c’其二是新增设的主官。《土官底簿》卷下贵州部分记载:明代该地交职土官15人.其中巡检7入.全系新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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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天地》2009,(5):69-69
清朝的官俸(也就是那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是相当低的。人们常说“升官发财”,那时候升官其实并不能发财,除非做贪官。《大清会典》卷二一“文职官之俸”条:“一品岁支银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零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正九品三十三两有奇,从九品、未人流三十一两有奇。”此为基本工资,称“正俸”;而“京员(中央机关和京城地方官员)倒支双俸”,即在基本工资之外加发同样数目的津贴,称“恩俸”,此外“每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加倍支给”,称“俸米”;三者相加,就是清朝公务员的工资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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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期的中枢秘书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古代中枢秘书官是指中央起草文书诏命的官员。北宋类书《册府元龟》归之于“词臣部”,清季政书《六典通考》系之于“历代复逆之官”。它以“代王言视”、“发演丝纶”为职任,是君主的喉舌和耳目,始终处于国家政务活动的中心。历代君主在标榜“朕即国家”的同时,总是企图实现朕即政府,从而包揽政府的行政事务。而实现这一企图的重要步骤,就是在行政系统之外组建内朝,以新的秘书班子牵制以宰相为首的外朝官的政务活动。于是就有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就有了相职的演变,也就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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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代文官选任制度,目前学界大都根据光绪朝《大清会典》所载清后期的情况作静态的概述,鲜有对制度在前期的演变过程作动态的考察。按照选任方式的不同,清代文官可分为两大群体:中央京堂以上、地方布按以上高级官员和京官司员以下、外官道府以下中下级官员,二者在选任制度上的变化明显不同。高级官员选任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由会推和论俸推升制度改为开列具题,结合特简授官,皇帝牢牢控制这部分官员的选任。中下级官员选任制度的演变,集中体现在从月选中分出以题缺为主要内容的留选制度,使中下级官员中的要缺,转由各部院长官和地方督抚于属员中拣选有才能者就近补授,具有一定的行政合理性。这两方面的改变都分割了吏部的选官权力,并对清代政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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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古城一号建筑基址出土唐至五代刻款白瓷多件,有以往考古资料中较为常见的“盈”字款白瓷、“官”字款白瓷、“新官”款白瓷,还有首次科学发掘出土的“易定”款白瓷、“晋”字款白瓷。本文认为“盈”指“大盈库”,“盈”字款白瓷具有商品属性;“易定”指“易定镇”,“易定”款白瓷是义武节度使官手工业的产品;“晋”指“晋王”,“晋”字款白瓷与李克用、李存勖父子有关,应是山西本地窑场的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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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明时期与景德镇官窑相关的考古资料和传世文献中有“监造”“监陶”“董陶”“督陶”等内容,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并分析各时期景德镇官窑中的官员委派制度,可证上述概念均为同一含义的不同表达,指监督景德镇官窑中的生产管理事务。北宋时期景德镇官窑中专职监造官的职能主要为收取瓷业税和管理生产。元丰五年(1082)八月以后(至迟不晚于重和元年),由于专职瓷业税官“瓷窑博易务”的出现,景德镇官窑中的监造官制度发生了改变,兼职监造官取代了专职监造官,仅负责管理生产事务。地方官窑中的监造官并非中国古代官手工业中的监察性质官员,二者选派来源不同,职能也不同,监察官员并不直接参与生产管理,而是根据相关规定对地方官窑中官员的业绩进行考核,提出赏罚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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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集刊》2015,(6)
唐代中央派员出任蕃州官员有品官与流外两类。虽然唐代羁縻州原则上都督、刺史由部落首领世袭,但是部分蕃州都督、刺史,乃至县令也可由中朝官员担任。中朝官员任佐官的现象,不仅见于在部落本土设置的南北羁縻州,也见于以内迁唐经制州境内部落设置的羁縻州。佐官的层级从羁縻府州上佐长史、司马,至其他僚属录事参军事、诸曹参军事等,羁縻县则有县丞、县尉。其中有固定居所的羁縻州,或以游牧部落在经制州内设置的羁縻州,中朝官员为佐官的层级较多,比较完备。流外吏员在羁縻州使用程度不一。定居、有固定治所的羁縻州使用不同名目的流外人员,具体到参与羁縻州诸曹事务;在游牧部落本土设置的羁縻州,流外人员主要负责起草、接受文书,确保羁縻州与各级政府之间的沟通。 相似文献